对外将镇子上有病的百姓召集起来诊治,其实不过就是不想太多的消息传出去,又可以在外面得个好名声。至于县里常备的粮食,被这青叶镇的县令贪污不少,关键时刻,就少了数目,这还不算,为了掩盖贪污的事实,这位县令从自己的上司那里借来差役,扮成土匪的模样,抢劫其它百姓的余粮,填补漏洞,给朝廷上报,倒是成了周围百姓自愿自发的。
“啪……”许致远一拍身下软榻,气得眼睛都是红的:“这些可恶的吸血鬼,太白兄,你说接下来怎么办?”
一道闪电劈过蓝琳的脑袋,她试问自己的耳朵没有任何问题,这这这……太白?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唐朝大诗人,她们自小念着床前明月光的作者,李白,别名便是李太白,不会,这么巧吧……
蓝琳发呆的望向面前微笑的大叔:“哥哥,他……他叫太白?”
。。
先生,请吃饭
这个李太白先生,真的就是蓝琳知道的那个李白,唐朝的大诗人,浪漫主义者,曾经自诩为仙人,对道教有一定的研究,吟出千金散尽还复来的佳公子,他让高力士脱靴,让杨贵妃斟酒,甚至,在唐玄宗召见他时,他总是喝的酩酊大醉。
这样的人,可谓是中国历史上独特的奇葩,无数人对他崇拜,研读他的诗作,解读这个放浪形骸,不愿通过科举为官的男子。
他是多么豪迈,又是多么的潇洒,一首举杯邀明月道出多少孤独的滋味,蓝琳的中学时代就非常喜欢这位诗人的诗作,因为他的旷达,因为的洒脱不羁,亦因为他不受羁绊自由的心。
从初见李白的激动,到现在的平静。蓝琳与他之间,从来没有过多的语言,大多数时候,她望着他,他发现时,总会对她微微一笑,暖暖的,像是暖流沁入心间。
“吃饭了,先生吃完在忙。”
这是蓝琳和李白说的最多的话,在他的面前,她总是显得有点拘束,心跳的厉害,脸上会微微的发烧,这样的感觉很奇妙,蓝琳断定自己是面对崇拜多年的偶像才会如此。
初春,夜晚仍旧带着凉意。
蓝琳这段时日不喜早睡,总是喜欢独自坐在院子里,看着天上繁星,发呆,徜徉在她的梦中,编织美丽的梦想。有时,她会听到从独院当中,传来压抑的咳嗽声,很轻,若不是这夜里太静,估计也听不到。后面的日子,桌子上便多了止咳和润肺的菜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