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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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屋及乌,叫人过来,把大雁捡了回去。
他来这儿不久,便制作了一些酒精备用,因为农场做工的家庭里有三个孕妇,还设了一个消毒产房,比在自家要卫生许多。
裴酌瞧着见底的酒精,改天把萧循送来的酒一块蒸馏了吧。
张大姐经常杀鸡,养鸡场是她在照顾,能顶半个禽类兽医,她简单处理了下大雁翅膀上的伤口,“养几天就好了。”
裴酌目光在大雁翅膀上的花纹看了又看,总觉得有点眼熟。
大多数大雁会一直飞往西伯利亚繁殖地,而有的大雁偷懒,飞着飞着,遇到好地方,就窝着不动了。
玉京的凌波湖不大,却是公子哥儿们的赏鸟地,紧邻着一片密密的树林和草地。
先帝萧颉元有一阵喜好观鸟,特此下令不准捕捉凌波湖的禽类。
凌波湖不仅有皇家饲养的鸳鸯,还有其他鸟混吃混喝,公子哥们的玉米粒管饱。
裴酌游湖那天,在一群鸳鸯里,就看见了野鸭和大雁。
裴酌:“吃太肥了被猎人盯上了?”
小崽子显然对大雁很感兴趣,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随着大雁转动。
幼崽视野有限,裴酌抱得离大雁近一些。
大雁在农场养伤养了十天,裴酌每天都去看它,完成一天的运动量。
后面几天,大雁估计感受到春天的召唤,蠢蠢欲动要飞往北方。
裴酌也不留着,他没有萧循训鸟的本事,没法留下来给崽儿当玩伴。
“张姐姐,明天早上喂完玉米,就把它带到田野上放了。”
张大姐还在可惜:“这么肥的大雁,不知会不会便宜哪个猎户。”
裴酌脑海里冒出“鸿雁传书”四个字。
血液里忽然有小气泡一样咕腾起来,他懒懒散散地躺了一个月,第一次觉得有件事必须马上要做。
裴酌把崽儿交给张大姐:“帮我抱一下。”
他跑回屋里,从床底下拿出钱袋子,哗啦一下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
里面的铜板早就被他花光了,只剩当初从衣服上、发冠上揪下来的金银饰。
修长如玉的手指在一堆亮晶晶的玩意儿里拨了拨,终于找到他要的一枚金色圆环。
直径和大雁的脚脖子差不多。
裴酌蹦了一下,跑去找张大姐的丈夫,他是个工匠,平日里农场有啥修修补补的全靠他。
“金师傅!在吗?”裴酌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