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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好一个,不破楼兰终不还!”
镖旗将军府,老将军七十多岁,头发花白,一双眉目炯炯有神,霸气四散。到底是在战场上,指挥千军万马杀敌的将军,气势远非一般人可比。
老管家眼见金将军失态,极其震惊的握着小瓷瓶,浑身颤抖。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李丰年在得知这位金将军,乃是当年戍边御辽的大将之后,便想起这首词,一并雕刻在陶瓷小瓶上。
“这是哪位大文豪的词?怎么从未听过?能写出这词的人,必定是久负盛名,一代大才啊!”
金将军现役之时,就在古辽国边境打仗。楼兰古城,乃大景御辽第一要塞。可这些年大景日渐国力衰弱,楼兰第一关也被大辽侵占了去,长达十年之久。
老将军这一生都想要把复地收回,割让土地,是大景之耻,更是他们这些为将者的奇耻大辱,心头之恨!
读了李丰年的词,他现在恨不得披甲上阵,杀的楼兰辽兵天翻地覆!
老管家也是心中惊叹,他从来没有见过将军如此激动,更没见过将军对一个人有极高的评价!
“将军,这是孙家女奴孙北音带来的酒。据奴行反馈,孙北音被一个乡下人买走,这酒应当就是那乡下人弄出来的。”老管家说道。
金将军点点头,这些年很多人新酒上市,都要来找他试一试,过了他这关,酒的销量基本不用愁。
“能写出这诗词,酒应当不会差!”
金将军握着小瓶,十分不舍,接连感叹了这两句词好一会儿,方才打开瓶口。刹那,一阵酒香四溢而出,金将军两眼都直了,鼻尖耸动,从来没有闻过这么浓的酒香味啊!
轻啄了一小口,顿时表情享受,细细品味,酒香好似在他口中每一个细胞散开,浓香甘纯。跟着金将军许久的老管家,也是个酒徒,闻到这个香味,馋虫是彻底被勾了起来。
太香了!
“好,好,好~这酒,叫十里香?果然是飘香十里,皇上御赐的御酒,都不及它百分之一啊!”
“来人,赏银百两!”
“不,我要亲自去见见这位酿酒和写词的先生,此情此景,乃当世圣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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镖旗将军府门口!
赵钱三养的护卫,把孙北音和小六包围了起来。大景虽不准私自募兵,但土豪乡绅在家里养几十个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