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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林宝宝对上他黑浚浚的眼睛,有些不敢直视。
“不是的,我不讨厌你,我喜欢你。”他慢慢地说着,仿佛在回忆着什么,“那时候,我不知道怎么表达对你的喜欢,你也不给我机会,所以……”
林宝宝:“…………”
林宝宝脸上有片刻的空白,嘴巴张了张,一脸震惊地看着他。
如果她没有误会他的意思,他这是……
谭默一点也没有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剖析自己心理的不好意思,他偏首思索着十七岁的自己的心情,时隔太久,他忘记很多,但有一种心情,是绝对不会忘记的。
比起少年时敏感细腻又别扭的心情,经历过十年末世,那些东西已经变得无所谓了。
“我喜欢你,但你总是拒绝我,我当时不敢和你说,不然你就不会再来我家。”谭默如此说。
是的,他从少年时期就喜欢她,喜欢这个明明可爱得像娃娃,却又冷漠得拒绝全世界的女孩子。只有她自己没有发现,她对世界、对人、对事情、对生活有多冷漠,她看起来喜欢热闹,但又将自己排斥在外,不允许任何人走进她的生活。
她习惯一个人。
因为她害怕如果她对谁撇开心扉,又会像小时候一样,被父母抛弃,最后仍是一个人。
她的内心世界太复杂了,所以他当时不敢表露太多,否则他可能再也无法见到她。
林宝宝再次被他震得说不出话来。
她张了张口,想说别开玩笑了,他怎么会喜欢她?可看他认真的模样,她又没办法反驳。
她努力地回想小时候的事情,父母持续不休的争吵,协议离婚,妈妈为了报复她爸,将她寄放在谭家。谭明博对她很好,谭默虽然看起来爱搭不理,但却一直陪她玩,只要她一哭,他就会坐在一旁守着她,直到她擦干眼泪为止。
小时候,谭默虽然不爱说话,却从来不会说什么戳她心的话。
却不知什么时候起,谭默变得尖锐起来,每次见她时,总会用那种高傲的神色打量她,不经意间,会说一些气她的话。青春期的少年少女总是不理智的,敏感而固执,无法控制自己的脾气,心情不好时,总会想要伤害对方而保住自己那可笑的自尊心。
她觉得自己和谭默是互相伤害来维持自己高傲可笑的自尊心。
可现在他说,因为她总是拒绝他,所以他不敢说什么。
他是喜欢她的,当时不过是想引起她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