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招摇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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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老侯爷一头雾水:“庭字辈的儿子?应该是卿字辈啊。你名字怎么是两个字?”
没错,常风甚至没有入族谱,不配使用家族辈字。
管家在一旁提醒:“是您六堂侄家的公子。按辈分是您的侄孙。”
常老侯爷是个老势利眼,笑逐颜开:“啊!原来是贤侄孙啊!在何处任职啊?住在何地?”
没落老勋贵们,自然无从知晓锦衣卫的隐事。更不会知道常风已经被锦衣卫视为了敌人。
常风高声答道:“在锦衣卫任试百户。暂住在司礼监秉笔怀恩公公的外宅。”
常老侯爷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暂住在司礼监秉笔家里?
这得是多大的势力?怪不得宫里的宦官都对这后生毕恭毕敬的。
常老侯爷努力拼凑着自己的记忆,终于记起了常风的父亲。
在他印象中,常父就是个穷亲戚、破落户。他懒得搭理的那种。
现在,他后悔当初常父破落时,为何不接济一下。
常老侯爷连忙作了个请的手势:“好大孙,快进府!”
常风进了兴安侯府。
三年前祭祖,常风被安排在了小孩那桌。
今年寿宴,常风却做上了首桌。
常老侯爷请刘瑾也落座。刘瑾打算用自己的宦官身份,好好帮常风长长脸。
刘瑾客套道:“我哪敢跟常小爷一桌坐着?我还是站着伺候小爷吧!”
宫里人站着伺候常风,常风真好比老太太脑袋上顶把蒲扇——大出风头。
不过,常风坐的不是主宾位,而是次宾位。
主宾位是留给后军都督佥事石文忠的。常老侯爷的嫡长子,现在石将军手底下当千户。
没错,这位石将军,就是常风昨日上晌救下的校尉石文义的亲大哥!
若不是常风回护,把私媾犯官女眷变成了宿妓,石校尉按锦衣卫家规脑袋要搬家。就算托门子、使银子侥幸保住了脑袋,也是活罪难逃。
石文忠是有兵权在握的人。收到兴安侯府寿宴请柬后,本来懒得搭理。
奈何随请柬一同送过去的,还有一百两银子、七十贯钱的节礼。
常老侯爷等于花钱求人来吃他的寿宴。
这笔钱花的很值,一来。他儿子在石将军手下呢。可以跟上司熟络熟络,将来也好升迁。
二来,都说咱兴安侯府没落了。可我过寿,五军都督府的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