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薅下西门头人间不悔走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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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那些十恶不赦,犯了不得不处以死罪的罪犯,杂犯死罪则是按法律是要判死刑的,但是可以用其他刑罚代替,不实际执行死刑。
武松杀人是事实,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最起码依照法律是要处以死刑的,而邹县令用的是“情理”二字。
也就是说,武松杀人也有正义的因素存在。
兄长遇害,作为弟弟替兄报仇,也是情理中的轻死罪。
父兄被杀,为之报仇的可以不用判死刑。
反之如果一个人起杀人的念头,哪怕是杀人未遂也要判死刑,这就是大宋律法和江寒前世的律法最不同的地方。
最重要的是,江寒手上有拿捏邹县令的东西。
虽然在朝堂之上,收受好处也是在正常不过,但若是这事情闹大,那么邹县令的上司为了撇清关系,会毫不犹豫的牺牲邹县令。
邹县令这是在帮武松,也是在帮自己。
武松并未深究,也没追问,他说道:“哥哥,这朝廷太黑暗了,之前俺去狮子楼的时候,曾经找过邹大人,但他却不肯拿捏。”
“一切都会变好的。”江寒拍了拍武松的肩膀,他说道,“西门十虎中,还有三个人乘乱逃走了,在被押解的途中,你留心……”
“谢谢哥哥。”武松感激的说道。
江寒背对着武松摆了摆手,不再言语,虽然是有不舍,但眼下还不是解释的时候。
整个案子最受益的人恐怕就是王婆了。
如果他不死,那么县令的怒火会全部发到她身上,最后会落得一个“凌迟”的下场。
也是便宜她了。
武松被发配时,朱大常亲自护送,说是要送到州界。
来到了城门口,武松看到了不远处兄嫂的坟墓,跪下来磕头,抬起头时已经泪流满面。
朱大常本打算骂他几句,但看到了不远处是江寒看着,他也不好发作,只是过了桥,朱大常朝着武松就踹了一脚。
武松怒道:“朱大常,你这是作甚?”
朱大常朝着身边二人使了一下眼色,让二人回避,独自对着武松说道:“自从你成了那打虎英雄,不论是清河还是阳谷,都传颂着你的名字,我朱大常算什么?我为清河的百姓勤勤恳恳十多年,我最后却被人说‘不如武松,应该早点让贤’!”
“朱兄弟,如今俺已经沦为阶下囚,那么清河县再也没有人能抢你风头了,可你为何还要揪着俺不放?”武松说道,言语中也有了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