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先要验尸。正是在验尸的时候,暴风雨前第一波微弱的骚动开始出现了。赞米·霍普金斯首先注意到了平静表面下的细微颤动。赞米(Jammy)这个绰号的由来,是因为一有好新闻,他都会高兴地大喊:“赞(Jam)!赞!”而当新闻萧索时,他的哲理就是“上滚筒印刷的都是好东西”。肯特郡的小小村会议厅挤满了追逐轰动性新闻的三教九流,正是因为霍普金斯对好东西的嗅觉极为灵敏,他才在帮巴塞罗姆分析这些人时,突然停下来,他呆呆地站住,瞪着眼睛。因为他从两个小报记者宽松的便帽中间,看见一个男子镇定的脸庞,这副脸孔比房子里的任何东西都更有轰动性。
“看到了什么?”巴特问道。
“我看到了什么!”霍普金斯突然从凳子一端滑开了。这个时候验尸官坐了下来,敲着桌子让大家保持安静。“帮我留着座位。”他低声说完溜出屋子消失了。他又从后门走了进来,非常熟练地挤到他想去的位置,坐了下来。旁边的男子转过头来看看这个不速之客。
“早上好,探长。”霍普金斯说道。探长满脸厌恶地看着他。
“如果不是为了混口饭吃,我也不会这么做。”霍普金斯人模人样地说道。
验尸官再次敲桌子,要求大家保持安静。这时探长的表情已经缓和了下来。
过了不久,帕特凯瑞进来提供证物,引起了一番小骚动。霍普金斯趁机说道:“怎么会惊动苏格兰场(New Scotland Yard,又称Scotland Yard、The Yard,是英国首都伦敦警察厅的代称。——译者注)呢,探长?”
“过来看看而已。”
“我懂了,列席到场啊。最近没什么案子?”看到探长没有要搭理他的意思,霍普金斯继续说,“噢,行行好嘛,探长。克雷之死有什么玄机吗?她的死亡有什么不实信息吗?有疑点吗?呃,如果你说的话不想公开,我可是上了锁的保险箱。”
“你是保险的蚊子。”
“噢,好吧,看看我得穿透多厚的皮才能吸到血啊!”这话除了让人笑笑,什么用也没有。“听我说,探长,您就告诉我一件事,今天的验尸会不会延期?”
“对此我并不惊讶。”
“谢谢你。这已经告诉我一切了。”霍普金斯说,语气半是讽刺半是认真,随后又挤了出去。皮茨太太的儿子艾博特像个笠贝一样趴在墙边的窗户上,霍普金斯把他拉了下来,说服艾博给他两先令,这要比只能看到一点点的无聊验尸好多了。霍普金斯派他送一封电报到里德石去,这封电报让《号角报》的办公室躁动了起来。霍普金斯就又回去找巴特。
“有点蹊跷。”巴特朝他挤眉弄眼表示疑问。赞米轻声回答,“苏格兰场的人来了,那是格兰特,戴红帽子后面的那个。验尸会延期,有凶犯!”
“这里不方便说。”巴特说,他担心人太多了。
“是。”赞米同意,“那个穿法兰绒灯笼裤的家伙是谁?”
“男朋友。”
“我以为男朋友是杰·哈默。”
“以前是,这是新的。”
“情杀?”
“我不介意跟你赌一把。”
“感情冷淡了?我想是这样。”
“是的,大家是这么说的,好像克雷欺骗了他们。我觉得谋杀的理由应该很充分。”
现场都是最基本的取证——陈述如何发现尸体、鉴定尸体身份等等。这些一结束,验尸官立刻宣布程序结束,也没有说何时重新开始验尸。
霍普金斯断定,克雷之死不是意外,但是现在苏格兰场还不能实施任何逮捕行动,打探消息的对象无疑是那个穿法兰绒灯笼裤的男人,他的名字叫帝斯德尔。巴特说昨天英格兰的每一个报社记者都想采访他(那时霍普金斯正从扑克牌命案现场赶回来),但是他出乎意料地不容易打交道。他骂记者是食尸鬼、秃鹰、鼠辈,以及其他不堪入耳的词。总而言之,他似乎没有意识到媒体的势力。要知道没有人敢对媒体这么粗鲁,至少对媒体如此粗鲁无法免受惩罚,事实如此。
但是霍普金斯对自己引人上钩的能力非常有信心。
“你是帝斯德尔,对吗?”他随口一问。在涌向门口的人群中,他“刚好”走在这个年轻人身边。
年轻人的脸立刻满脸防备,充满敌意。
“不错,我就是。”年轻人气势汹汹地说。
“不是老汤姆·帝斯德尔的外甥吧?”
他脸上的敌意迅速地平息了。
“正是,你认识汤姆舅舅?”
“不太熟。”霍普金斯坦白说,没想到还真的有一位汤姆·帝斯德尔。
“你似乎知道我不用斯坦纳威了?”
“是的,有人告诉过我。”霍普金斯说,暗自琢磨斯坦纳威是一栋房子还是什么。“你现在在干什么呢?”
他们走到门口时,霍普金斯已经证明了他引人上钩的能力。“要我载你一程吗?一起吃顿饭吧?”
干得漂亮!半个小时,他就搞定了头条新闻。这可是其他人说难搞的小伙子!没有疑问,毫无疑问:他,詹姆斯·布鲁克·霍普金斯,就是业界最厉害的新闻人。
“不好意思,霍普金斯先生。”格兰特愉快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我不想扫你的兴,但是帝斯德尔先生和我有约在先。”如果帝斯德尔露出惊讶的表情,霍普金斯马上会推断出这是怎么一回事。所以格兰特又补充了一句,“我们希望他能帮个忙。”
“我不懂。”帝斯德尔开口说。
霍普金斯看见帝斯德尔完全不知道格兰特的身份,立马得意扬扬不怀好意地插话。“他是苏格兰场的。”他说道,“格兰特探长,要知道从没有格兰特探长破不了的案子。“我希望我以后的讣告由你来写。”格兰特说道。
“我希望我可以。”记者热切地说道。
他们接着注意到了帝斯德尔。他的脸就像一张又干又老的羊皮纸,并且脸上毫无表情。只能凭太阳穴上猛烈的跳动判断他是个活人。没有料到霍普金斯宣布了格兰特的身份竟是这样的结果,记者和探长站在那里,诧异地望着彼此。他们看见这个年轻人的膝盖开始瘫软,格兰特急忙用手去扶他。
“这里!过来坐下。我的车在这儿。”
格兰特扶着已经失去意识的帝斯德尔,穿过磨磨蹭蹭、叽叽喳喳的人群,把他推进一部黑色旅行车的后座。
“韦斯托弗。”他对司机说道,上车坐在帝斯德尔旁边。
他们的车子缓慢地朝公路开去时,格兰特看见霍普金斯仍然站在他们分开的地方。那个赞米·霍普金斯如果连续三分钟以上站住不动,那就表明他在费力思考。从此刻开始——探长叹了口气——蚊子开始变成警犬了。
但是我们的探长也得绞尽脑汁了。前一天晚上,一位苦恼不已的郡警察局长给他打了电话。告诉他郡警察局也不想小题大做自寻烦恼,但他们遇到了一个令人费解的小小阻碍,无法找到满意的解释。郡警察局所有人都对那个阻碍发表了看法,上至局长下至曾到海滩上巡查过的警员。大家对彼此的观点都不以为然,结果最后唯独达成一项共识:把事情交由另外的人来处理。坚持不懈地办理手上的罪案,获得破案的荣誉固然不错。但前提是必须真的有罪案。如果只根据那具冰冷的尸体以及桌上那再普遍不过的小东西作为证物,就断然宣布一件罪案成立,这样未免太冒险了。出了错,丢脸倒是不怕,最可怕的是人们指指点点、讥笑嘲讽,这是他们打心里不愿沾边的事。所以格兰特取消了自己在科瑞特里亚剧院预订的位子,一路南下到韦斯托弗。他审查了那个困扰郡警察局的小东西,耐心听取他们众说纷纭的意见以及法医的看法。等到凌晨上床睡觉时,他强烈希望能赶紧会一会罗伯特·帝斯德尔。而现在帝斯德尔就在他身边,但却因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见到了苏格兰场的人,至今还处于半昏迷状态,说不出话来。没错,肯定存在犯罪,毫无疑问。车上有司机科克在,不适合问话。在他们回到韦斯托弗前,得想办法让帝斯德尔恢复神智。格兰特从车上的储物箱里取出了一只小酒瓶,递给帝斯德尔。帝斯德尔颤颤巍巍地接了过去,痛快地喝了一大口。过了一会儿,他就开始为自己的虚弱道歉。
“我不知道怎么了。这件事对我来说简直是糟糕的打击。我一直睡不着觉,一件件事不断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或者说,我的大脑一直不停运转,我阻止不了。后来,验尸时似乎——我说,有什么事情不对劲吗?我的意思是,克雷之死不是简单的溺水吗?他们为什么验尸验到最后要延期?”
“有一两件事情让警方感到费解。”
“什么事情,比如说?”
“我觉得还是到韦斯托弗了再讨论吧。”
“我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吗?”他苦笑着说,但语气里并无恶意。
“你把我要说的话说了。”探长轻声说,两人陷入了沉默。
他们到郡警察局长办公室时,帝斯德尔看起来虽然有些许疲惫,但还是很正常。事实上,他看起来非常正常,以至于当格兰特介绍说“这位是帝斯德尔先生”时,局长差点就要和他握手了。因为这位局长是一个非常和蔼可亲的人,当然外出打猎别人抢了他的猎物时除外,不过局长在伸出手之前镇定了下来。
“您好,嗯,喀!”他清了清喉咙,让自己缓和下来。局长心想,不能和这个人握手,这是当然,天哪,不可以。他可是凶杀案的疑凶。但是他看起来不像,一点儿也不像。但如今什么事都说不准。好吧,一些他到最近才知道的事情原来一直存在——那些最有魅力的人反而……十分不幸。当然不能跟他握手,不可以,绝对不可以。“喀!天气真晴朗!当然,这天儿不适合赛马,会跑得很累。不过对度假的人来说非常不错。人不能为了自己的开心太自私。你喜欢赛马吗?去不去古德伍德马场?噢,好吧,也许会去——不去。好吧,我觉得您和我们这位朋友——”不知为何,他不愿意叫格兰特探长。这位警察局长长相不错,教养也好,其他方面也不错——“想要在安静的环境下谈话。我去吃午饭了,去帆船酒店。”他最后补充道,以防探长想要找他。“我去那儿吃饭不是因为那里食物有多好,而是那里的布局很合理,跟海洋酒店不一样,拿牛排和马铃薯不用先穿越露天休息室。”说完局长就出去了。
“弗雷迪·洛伊式的人物。”帝斯德尔说道。
格兰特正在往前拉椅子,抬起头来欣赏地看了看他。
“你是个戏迷。”
“我以前差不多对什么都迷。”
格兰特的心思集中在他所说的特别字眼上。“为什么是‘以前’?”他问道。
“因为我破产了,迷需要钱。”
“那句套话‘你所说的一切都将……’你不会忘记吧?”
“不会,谢谢!但那没什么影响,我只告诉你实话。如果你从中得出了错误的结论,那是你的错,不是我的错。”
“这么说来,现在我是受审的对象喽。非常好的观点,我很欣赏。那好,你可以试试。我想知道,你是如何和一个女人住在同一座房子里的,在不知道她的名字的情况下?你和郡警察局那么说了,是吧?”
“是的。我知道这听起来难以置信,也很没头没脑。但其实非常简单。你瞧,一天晚上,已经很晚了,我站在快乐酒吧对面的人行道上,想着要做点什么。我口袋里有五便士,那其实是多出来的五便士,因为我原本打算要玩到一分钱不剩。我正想着是最后花掉这五便士呢(五便士能做的事不多),还是要去招摇撞骗,当这几个鬼便士不存在。于是——”
“等一下,你也许可以对一个笨蛋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五便士那么重要。”
“你瞧,那是一笔财富所剩的最后一点了。三万英镑,我从我舅舅那儿继承来的,就是我母亲的哥哥。我真正的姓氏是斯坦纳威,但是汤姆舅舅说我要继承他的钱,就必须跟他姓。我不介意。帝斯德尔家的人比斯坦纳威好多了,不管是耐力,还是稳重,还是其他方面。如果我像个帝斯德尔家的人,现在就不会破产了,但我几乎是彻头彻尾的斯坦纳威,一个不折不扣的傻瓜,完完全全的坏榜样。继承这笔钱时,我在一家建筑师事务所工作,住在公寓里,凑合着过日子。后来我的脑子里蹦出一个念头,似乎这笔钱我一辈子也花不完。于是我丢掉了工作,去参观每一个我想去但从来没指望能去的地方。纽约、好莱坞、布达佩斯、罗马、卡布里岛和其他天知道是什么的地方。我回到伦敦时,身上还剩大约两千英镑,我想把钱存进银行,然后找份工作。两年前,这么做非常容易——我是说把钱存进银行。那个时候没有人会帮我花这笔钱。但是那两年我在世界各地认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他们同一时间总是不少于十几个在伦敦。因此有一天早上我醒来发现自己只剩下最后的一百英镑了。这使我震惊不已,就像被浇了一身冷水。两年来我第一次坐下来开始思考。我有两个选择:一是去别人那儿白吃白喝——只要你善于蹭吃蹭喝,在世界各地任何一个首都你都能生活优越地过上半年。这我非常清楚,我就养过一打这种人。另外一个选择就是消失。消失似乎更容易,我很容易就能消失得无影无踪。大家只会问一下:‘这几天鲍比·帝斯德尔去哪儿了?’他们会理所当然地认为我就在世界上某一个他们这种人会去的其他地方,总有一天又会碰到我。他们认为我本应该有钱得要命,你瞧,趁早消失,让他们继续这样认为,比留下来等他们发现真相之后嘲笑我要简单。我把我的账单钱全付了,还剩下五十七英镑。我想只能最后赌一次了,看看是否能赢得足够的钱,再开启一番新局面。于是我拿出三十英镑——一次十五英镑,这是我身上一点点帝斯德尔家的特性:谨慎——在日蚀赌马场押了红山梨,结果它只跑了第五。剩下二十几镑除了能买辆小推车去卖水果什么都干不成。除了四处流浪,我别无选择。对于流浪这个念头我并不是很排斥——那会是个转变——但你不能把二十七镑存在银行去流浪,因此我决定最后一晚把它一次花个精光。我决定我要花到口袋里一分钱都不剩。然后我会当掉晚礼服,换些合适的衣服开始流浪。我没想到的是,周六午夜在伦敦西区根本没地方当东西。但是穿着晚礼服在路上流浪太引人注目了。所以我站在那里,正如我说过的那样,对着那五便士愤愤不平,琢磨着要拿我的这些衣服怎么办,寻思着要去哪里睡觉。我站在奥德乌奇的红绿灯旁边,就在转到兰开斯特大道的路口前面的地方,这时红灯亮起了,一辆车子停了下来。克莉丝在车里,她独自一个人——
“克莉丝?”
“当时我并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看了我一会儿。街道上十分安静,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的距离如此接近,她微笑着对我说话,似乎一切都很自然。她说:‘我送你一程?先生。’我说:‘好,去最西边的兰兹角。’她说:‘有点不顺路。查塔姆、法弗舍姆、坎特伯雷或是东岸?’好吧,那也是一个解决办法。我不能一直站在那里,而且我也想不出什么无懈可击的理由可以让我到朋友家去借张床睡,另外,我感觉自己已经离那群人很远了。所以我也没有思考太多就上了车。对我来说她很有魅力。我没把我告诉你的全都告诉她,但是她不久就发现我穷得一个铜子也没有了。我开口解释,但是她说:‘没关系,我不想知道,我们就这样接受表面的彼此吧。你是罗宾,我是克莉丝。’我告诉她我的名字叫罗伯特·斯坦纳威,但是她都不知道我在家的昵称叫罗宾,她就那样叫了我。以前那群人叫我鲍比。听到别人又叫我罗宾,我感觉有些安慰。”
“为什么你说你姓斯坦纳威?”
“我不知道,有些想摆脱和财富有关的事情吧。不管怎样,我没能给这个姓增添什么光彩,而且在我心里我总觉得自己是个斯坦纳威吧。”
“好吧,继续。”
“没什么太多要说了。她盛情地招待了我。告诉我她孤身一人,但是——我只能当个客人。我说她这样不是太冒险了吗。她说:‘对,不过我一辈子都在冒险,到目前为止运气一直不错。’对我来说这似乎是个糟糕的计划,但是事实恰恰相反。她说得对,就这样接受彼此,让一切变得很容易。某种程度上说,似乎我们已经相识了好几年(这很奇怪,但是就是那样)。如果我们必须从一无所知开始逐步建立感情,必须耗费好几个礼拜才能达到默契的程度。我们都很喜欢对方,我并不是指感情上。不过她看起来确实十分惊艳,我是说我觉得她这个人很好。第二天早上我没有衣服可穿,一整天都穿着别人留下来的浴袍和长睡衣。星期一的时候,皮茨太太到我房里来说:‘你的衣箱,先生。’说完她把一只我以前见都没见过的皮箱放在了地板上。衣箱装着一整套全新的服装——斜纹软呢外套、法兰绒衣裤、袜子、衬衫,所有一切。东西是从坎特伯雷的某个地方买来的。皮箱是旧的,但是上面贴了写有我名字的标签。她甚至记得我的名字。好吧,我无法对你描述我对这些事情的感觉。你看,这些年来第一次有人送东西给我。和那群人在一起,他们总是索取,索取,不停地索取。‘鲍比付钱’‘借鲍比的车’。他们根本不会替我着想。我想他们从来都没有停下来看过我一眼。不管怎样,那些衣服多多少少让我伤心。我愿意为她去死。她看见我穿着那些衣服时大笑了起来——那些衣服当然都是现成的廉价衣服,不过十分合适——她说:‘不是从布鲁顿街买来的,但是还凑合。别说我不会估计别人的尺寸。’于是我们安下心来一起在那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仅仅就是悠闲地散步、阅读、聊天、游泳,皮茨太太不在的时候我们就一起做饭。那个时候我完全没有去想以后的事。她说大约过十天,她就必须离开别墅了。第一天过后,出于礼貌我试图告诉她我要离开,但是她不让我走。那之后我没有再想离开的事。这就是我为何待在那里以及为何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他倒吸了一口气,重重地长叹了一口气坐了下去。“现在我知道心理医生如何赚钱了。跟你坦陈自己真是舒坦,很久没有这样了。”
格兰特不由自主地笑了。这个年轻人身上有着某种迷人的孩子气。
接着他在心里猛摇头让自己保持清醒,仿佛一只刚从水里爬出来的狗。
魅力,人类所有武器中最阴险的一项。此刻有人在他的眼皮底下使用这项武器。他冷静地审视这张善良而脆弱的脸。他知道至少有一个杀人凶手就是有着这种美好的皮相:蓝色的眼睛、外表和蔼可亲、善良无辜。可是就是这样的人把未婚妻分尸,埋在火炕里。帝斯德尔的眼睛是那种特别温和透明的蓝色,这样的眼睛格兰特经常在某种男人身上看到。对那种男人,与女人的交往必不可少。妈妈的心肝宝贝就有那种眼睛。有些时候,花花公子也有。
好吧,不久他就会查出帝斯德尔是不是这样的人。与此同时——
“你要我相信你们在一起相处四天,但你根本没有怀疑克雷小姐的身份?”他等到帝斯德尔没有了戒备,才提出这个关键问题。
“我怀疑过她可能是一名演员。一方面是因为她所说的话,另一方面主要是因为别墅里有很多的戏剧、电影杂志。关于这件事,我问过她一次,但是她说,‘没有名字,就没有负担。这是一句至理名言,罗宾。不要忘了。’”
“我明白了。克雷小姐送你的衣服里面有没有大衣?”
“没有。有一件雨衣。大衣我自己有。”
“你当时在晚礼服外面穿了大衣?”
“没错。我们出发去吃晚餐时,外面下着毛毛雨——我说的是我和那群人。”
“你那件大衣还在吗?”
“不在了。我们在迪姆丘奇的时候,有一天放在车上被偷了。”他的眼睛突然变得很惊恐,“为什么?我的大衣和她的死有什么关系?”
“那件大衣是深色还是浅色?”
“深色,这是当然。某种黑灰色吧。为什么这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