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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敢出巨资跟我打赌,受先母血统的影响,我会从骨子里相信征兆、占卜、迷信、巫师之类,但我不信。事实上,我走近汉娜的整个过程中都出现了许多明显的征兆,我要是留心的话本可以察觉到的,但我没有。

就在那个倒霉的周五之前的周一傍晚,我记得,出现了第一个征兆。当时我在巴特西公园路一家名为“贝拉·维斯特餐厅”的小饭店里,独自一人吃着经过回收处理的环保食品意大利塞肉通心粉,喝着意大利盖恩卡娄公司生产的高浓度基安蒂红葡萄酒,但没什么胃口。为了提高自我修养,我身上正带着一本平装本的安东尼亚·弗雷泽的著作《克伦威尔,我们的领袖》。英国历史是我知识库里的一大弱点,在安德森先生的亲切指导下我正努力弥补。他在英伦三岛历史方面是一名有影响的学者。餐厅里空荡荡的,只有两桌人在吃饭。人多的一桌在侧厅里,他们是外地人,叽叽喳喳的。人少的一桌专为等爱的人而设,今晚却坐着一个穿戴得整整齐齐的绅士,大概是一名退了休的专业人员,身材矮小,而且我注意到他的鞋子擦得锃亮。自从进入圣心避难所学校以来,我就很尊重鞋子总是擦得亮亮的那类人。

我从未想过自己居然会吃这样的通心粉。那天是我与佩内洛普结婚五周年的纪念日。我很早就回到家中准备她最喜欢吃的饭菜:一道酒焖仔鸡,一瓶最上等的法国勃艮第红葡萄酒,以及一份在本地熟食店买的、已经切好的法国布里白乳酪。她打电话给我,说一名足球名星的私人生活出现危机,她正在采访,不到半夜回不来。当时我已经用酒焖好了鸡排,对记者们变幻莫测的行为也已经习以为常,但我知道她所谓的“采访现场”就是与相好媾和交欢的地方。我当时的反应后来想起来连自己都吃惊。

我没有尖叫。我不是遇事会尖叫的那种人。我是一个冷静、已被同化的浅粽色皮肤的英国人。我要比同化我的英国人还要内敛得多。我轻轻地放下话筒,想也不想就把鸡排、乳酪跟去了皮的土豆扔进垃圾处理器,手指按到“冲洗”按钮上,一直按着,我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按了多久,但即使那只鸡还会反抗都没必要那么久。我清醒过来时,意识到自己正轻快地沿着威尔士王子大道往西走去,夹克口袋里就塞着那本《克伦威尔,我们的领袖》。

贝拉·维斯特餐厅的那张大椭圆餐桌上坐着三对夫妇。男的长得都很健壮,穿着运动夹克,妻子们也一样壮,显然,他们过惯了好日子。有意无意间,我很快就了解到,他们来自小镇里克曼沃斯,他们称之为“里基”。他们来巴特西公园参加一场名为“天皇”的日场演唱会。他们中说话最大声的是一个女的,她觉得这场演出不怎么样。她说她从不喜欢日本人,在她看来,日本人并不会因为唱歌而变好。她一个人狂侃,想到什么话题就说上一番。有时候,她得停下来想一下要说什么,就“呃”几声再接着说。但她其实不必担心,因为其他人没那个胆子打断她。她气不喘,调不变,一口气从“天皇”演唱会说到她最近做的手术上。给她做手术的那个妇科医生把手术搞砸了,但没关系,对方是她的密友,她已经决定不起诉他了。她又马不停蹄地从手术说到她的女婿,一个艺术家,那人让她很不满意,是她所认识的人中最懒的一个。她还发表了其他看法,意见都很强烈,她的那些观点对于我并不陌生。她说这些时就像是扯着喉咙在喊一样。那位鞋子擦得锃亮的小个子绅士本来在看《每日电讯报》,猛地把摊开的报纸合了起来,纵向对折,用它拍起桌子,啪,砰,啪,然后又多拍一下想看看别人有无反应。

“我有话要说。”他对着空气挑衅似地宣布道,“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他这是在阐述其个人原则,向他自己而不是别人。

说完,他走向那三个健壮男人中个子最大的一个。贝拉·维斯特餐厅是一家意大利式餐厅,地板是水磨石的,没有窗帘,抹灰顶棚又矮又亮。那桌人即使没听见他的声明,至少也应当听见他走路时那双锃亮的鞋子踩在地板上发出的“砰砰”声,但那个唱主角的妇女正向大家大讲她对现代雕塑的看法,在她眼里,它们毫无价值。那个小个子绅士连喊了好几声“先生!”才让那桌人注意到他。

“先生!”他又叫了一声,礼貌而又严厉地对那位“桌长”说道,“我来这里是要用餐读报的,”——他像举起狗咬胶之类的法庭证据似的举起报纸——“但事与愿违,我居然饱受洪浪般的对话噪音侵扰,这么吵闹、琐碎、刺耳,结果我——嗯——”——他用“嗯”对那桌人开始注意他讲话表示感谢——“而且这其中还有一个声音,先生,比其他声音都要吵。我不想指责你们,我是绅士。但是,先生,我请求你们好自为之。”

这样讲完之后,小个子绅士并未就此离开“战场”。相反,他站在那桌人面前,就像一位面对着不停开火的敌人仍旧坚守阵地的自由斗士,抬头挺胸,两脚合拢,鞋子锃亮,报纸整齐地放置一旁。三个壮汉盯着他,一脸狐疑,那个被惹恼的妇女则盯着她丈夫。

“亲爱的,”她咕哝道,“做点什么!”

做什么?如果他们做了些什么,那我要做些什么吗?很明显,那三个来自里基的大汉是老运动员。他们穿的运动夹克上的饰章散发出运动队标志的光芒,不难猜出他们曾是警察橄榄球队的一员。如果他们狠揍小个子绅士一顿,我这样一个棕色皮肤的无辜旁观者又能做些什么呢?只会让自己被打得更狠,还会被警察以违反《反恐怖法》的罪名逮捕,对吧?

结果,那三个男的什么也没做。他们并未猛扁小个子绅士,然后把他扔到街上,随后把我也扔出去,都没有。相反,他们看了看自己强壮有力的双手,大声讨论起来,一致认定那个可怜的家伙明显有问题。他们认为他精神失常,对公众是个威胁。其中一人还建议打电话叫救护车过来。

至于那个小个子绅士,他回到自己那张桌子,留下一张面值二十英镑的钞票,对着侧厅很威严地叫了一声“祝你们晚安,先生”,但对我什么也没表示,便大踏步走到街上。他个儿不高,但此刻在我看来却像巨人一样。我一直坐在原处,假装在看《克伦威尔,我们的领袖》,心中把自己和他作了对比:一个敢在老虎身上掐一把;一个一边说着“是的,亲爱的,我完全理解”,一边却把酒焖仔鸡倒进垃圾处理器。

我记得第二个征兆出现在此后一天,即周二晚上。那晚我在“聊天室”里完成四小时保家卫国的工作量之后才返回巴特西。途中我做出了连自己也吃惊的举动:我居然提前三站就跳下了还没停稳的公交车,全速奔跑起来。从逻辑上讲,我本应穿过邻近威尔士王子大道的那座公园,但我转身跑向我刚刚经过的那座通往切尔西的大桥。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是啊,我是很冲动,但是什么使我冲动呢?当时正是上下班车流的最高峰。一直以来,特别是最近这段时间,我很讨厌在那些缓慢前行的车辆旁边步行,因为我不喜欢车里的人那样看我。当时我穿着我那双最好的加拿大街鞋,鞋孔与鞋跟都嵌着皮,后半侧是用橡胶做的。我拼命地奔跑,身体前倾。如果你有跟我一样的肤色、一样的体格、一样的年龄,也一样带着一个公文包,那你不难想像当时的情景。我在患了炸弹恐惧症的伦敦疯狂地全速飞奔,目光直直地看着前方,不向任何人求救,也不急匆匆地闯入人群当中。显然,这样的奔跑在一天的任何时候都是疯狂的,在上下班高峰期就更是神经错乱了。

我需要运动吗?我不需要。佩内洛普有私人教练,而我则会绕着公园晨跑。我之所以沿着熙熙攘攘的人行道狂奔,穿过大桥,是因为我刚才从公交车接近顶部的高度看到了一个吓呆了的小孩。我大概只能为自己找到这个理由了。他六七岁,正困在河流与道路之间的花岗岩石壁当中。他的脚踝抵住石壁,双臂伸展开来,他的头歪向一旁,不敢往上看或往下看。在他下方,车流不停地飞驰而过。在他上方,有一道狭窄的挡墙,那可能是专为年纪大一些的想出风头的坏小孩设计的。现在挡墙上就有两个坏小孩,边跳边笑他,嘘他,说有胆子就上来。但他上不去,他怕车流,更恐高。他知道,即使他设法爬到挡墙的另一端,他也会从六十英尺高的半空中掉下来,掉到牵道上,或掉到河里。他既恐高,也不会游泳。这正是我拼命狂奔的原因,我觉得这么做值得。

当我跑到那里,已经气喘吁吁、大汗淋漓了。但我看到了什么?没有小孩,不管是吓呆了的还是欢蹦乱跳的,都没有。而且那里的地形也变了,没有花岗岩护墙。护墙的一边没有让人看得头晕的人流与车流,另一边也没有水流湍急的泰晤士河。在大桥中间的警察值勤处,一个面容和蔼的女警正在指挥交通。

“不要跟我说话,亲爱的。”她一边打着旗语一边说。

“你刚才看见三个小孩在这里玩耍吗?他们可能死了。”

“我这里没看见,亲爱的。”

“但我看见他们了,我发誓我看见了。有一个较小的孩子困在石壁上。”

“你再烦我一分钟,我就带你到局子报到,亲爱的。现在请你开路。”

于是我就离开了。我转身走过了大桥。我从一开始就不该过这座大桥的。一整个晚上我边等佩内洛普回家,边想着那个进了虚幻地狱里的吓呆的小孩。第二天早晨,我生怕吵醒佩内洛普,便蹑手蹑脚地走到盥洗室。直到这时,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小孩依然困扰着我。那天白天在为一家荷兰钻石财团做口译时,我把有关那小孩的事锁进我大脑深处,那里还藏有许多我自己也不知道的事。到了晚上,那小孩依然出现在我脑海里,他双臂伸展,手指使劲地攀附在花岗岩石壁上。次日清晨,北伦敦地区医院紧急召我,七点四十五分我出现在那里的热带病病房里,为一名看不出年纪的垂死非洲人作口译。那人只讲母语金亚旺达语,拒绝使用其他任何语言,所以别人一个字都听不懂。

在蓝色夜明灯的指引下,我沿着似乎没有尽头的走廊往前走。一些奇特的路标已经告诉我要走哪条路了。一些病床被屏风隔开,以示为重症病床,我们要去的就是这样的病床。我蹲伏在床的一边,另一边就是一位身份较高的护士,中间只隔着那个垂死病人的双膝。据我推断,这个护士是中非黑人后裔,其学识与责任心都超过多数医生,但她留给我的第一印象可不是这些,而是她走进病房时步履轻快、俊气逼人的样子。她左胸上佩着一个名牌,写着“汉娜”,但那不太可能是她的名字。她脖子上挂着一个金质十字架,扣着扣子的蓝白色制服紧裹着修长苗条的身躯。当她站起来在病房里走动时,就好像舞蹈家那样轻盈。她的头发整齐地梳编起来,从额头一路往后压,与头后面的头发浑然一体。不过出于实际需要,她的头发已经剪短了。

我和汉娜两人一直长时间地注意对方,部分原因可能在于我得等她说话,而她得等我翻译。她连珠炮似地问病人问题,我感觉她的问题简洁、准确、体贴,而我则适时地将其翻译成金亚旺达语,然后两人就等那个可怜的家伙回答,有时候我感觉到得连续等好几分钟。他用童年在非洲时说话的那种口音咕哝着回答,决意把童年作为人生的最后回忆。

汉娜在另一名护士格蕾丝协助下为病人做了其他一些仁义之举。我从口音听出格蕾丝是牙买加人,她也是个好女人。格蕾丝站在病人头旁边,帮他擦掉呕吐物,检查输液情况,或处理其他更难做的事。从她与汉娜之间的互动与神情来看,她是汉娜的好友。但我这里要记下的不是这些事。

你得知道,我讨厌医院,真的讨厌。由于宗教信仰的缘故,我对保健这个行业很感冒。血液,针,便盆,装有剪刀的担架车,外科手术散发出的味道,病人,死狗以及路边被碾死的獾,我不得不面对这些,而且现在已经感到躁动不安。任何正常人如果在卫生状况很差的非洲山区诊所里先后被切除扁桃腺、阑尾与包皮,也都会有此感觉。

此前我见过汉娜一次。但我现在意识到,在过去的三周时间里,不知不觉间她就已经印在我心头,她可不只是在这个不幸之处的白衣天使主管。我跟她聊过,但她已经不记得了。我第一次来这里时,我请她在我的完工证明上签字,以证明我已履约完工,效果让她满意。她笑了笑,头歪到一边,像是在想她是否真的可以确认自己很满意,然后很随意地从耳根后抽出一根白板笔签了名。就她自己而言,她那种姿势无疑是天真活泼的表现,但却打动了我。在我过于丰富的想像中,这是宽衣解带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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