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红的彩云边角是橙黄色,此时,高远天空的淡蓝色、地平线处云彩的火红色、彩云边脚的橙黄、雨雾的淡白色、茶山遍布的金绿色,大自然的各种色彩相汇、交织于这个美丽的清晨。不需人为加工,这是最天然的美。
不多时,一个火红的轮廓从地平线悄然露出,我瞬间心里一阵激动。
“天啊,好美。”于暖暖感叹道。
“是啊,不虚此行。”我默默地看着那火红的轮廓,顿感大自然之磅礴伟大,感慨人生渺小。我忽然觉得,与千亿年来精妙运转着的宇宙系统相比,我生命中所遇到的这一切,都算个屁。
没用多久,那轮红日完全露了出来,那么伟大而壮丽,却又那么自然而然,仿佛这一切壮美都不足为道。
就好像我泪目跪在太阳面前震撼感慨崇拜道:“大哥,您真牛逼。”然后太阳大哥很随意地对我摆摆手,轻描淡写道:“哎呀,毛毛雨啦,都玩几亿年啦,从来没出过差错。”
是啊,毕竟它已经每天如此循环往复了几亿年。
我看着那道曙光,看着身边蹦跳的姑娘,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力量。
“好美。”我对于暖暖说。
于暖暖一边摆弄手机一边点点头,说:“真的很美。”
“是啊。”我说。
来一回夜晚,走一趟清晨,这一行,真的值。喝过最烈的酒,牵过最美的手,此生无憾,还有什么可矫情。
我低头看了一眼手机时间,顺便刷了刷微信,看到了于暖暖刚发的朋友圈。
照片里有壮丽的风景、迷人的她和不知何时被偷拍进照片里的我,以及一段如旋律般动人的文字:看过沙漠暴雨,看过海吻鲨鱼,唯爱此地,风景独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