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章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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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对于这起「清朝第一贪污大案」,乾隆曾无奈地点评说:「甘省王亶望侵冒监粮诸弊无人不知,而事未败露,竟无一人首先发觉,可见外省官官相护,牢不可破,实可寒心。」
这桩大窝案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就开始了,隐匿真相长达七八年,期间许多官员调任或升迁离开甘肃,但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举报。
事情源起于「捐监」。
科举是清朝人做官的主要渠道,但不是唯一渠道。有些人考不上秀才,没法通过科举步入仕途,还可以通过捐钱或捐粮取得监生(国子监学生)资格,称为「捐监」。成为监生后,便享有与秀才同等的权利,可以直接参加乡试考举人,进入官场;也可以靠监生的资格进一步加捐官职,连试都不用考就能做官。
这么一说,大家就都知道捐监是富贵子弟进入仕途的捷径了。这不仅影响国家的正常选官制度,制造社会不公平,而且容易滋生腐败,带坏官场和社会风气。所以清朝像前朝一样,对于捐监都有许多约束规定,通常也只在小范围内实施。即便如此,乾隆登极后,还是觉得影响不好,下令在全国停止实行捐监。
但是,对于甘肃这种穷省而言,停止捐监之后,地方财政少了一大块收入。为了解决当地灾荒和军民的吃饭问题,朝廷户部每年都要向甘肃拨银100多万两。
到了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陕甘总督勒尔谨上奏请求皇帝在甘肃个别最穷的州县恢复捐监,理由是,甘肃地瘠民贫,经常闹灾荒,百姓要靠政府的接济度日,而甘肃官仓储备的粮食向来不足,如果能够恢复捐监制度,官仓的粮食储备就不成问题了,朝廷也能省去一年100多万两的财政转移支出。
当时管理户部的是大学士于敏中。于敏中认为可行。乾隆遂听从于敏中的意见,同意在甘肃部分地区恢复捐监。
但因为捐监的猫腻太大了,乾隆特别叮嘱勒尔谨:
第一,银子相对更容易滋生腐败,因此捐监只能捐粮食,不能捐银子;第二,这个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一定唯你勒尔谨是问。
为了确保甘肃捐监成为利国利民的好事,而不致发生变质,乾隆亲自挑中了一个人到甘肃主持这个事情。这个人,便是浙江布政使、代理浙江巡抚王亶望。
王亶望根正苗红。他的父亲王师,是乾隆树立的廉政典型,官至江苏巡抚,在官场和民间有口皆碑。王亶望本人是举人出身,考不上进士,就以捐纳的方式步入仕途。他的仕途起点正是在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