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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1 / 2)

要保护着她,守着她长大。

这种感觉是他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沈美云见到季明远这般护着对方,还有什么不明白呢。

面前这小姑娘,只会是一个人了。

那就是——林兰兰。

只是,让沈美云疑惑的是书中,林兰兰这么早就出现在了季明远面前吗?

好像不是啊?书里面很明确地说了,在林兰兰十岁左右,插队当知青的季明远,一次无意中遇见走丢在外的她。

并且救下她,打那以后,季明远便把她当做亲妹妹来看待,一直守护着她,直到她长大。

只是,怎么剧情提前了?

现在的林兰兰,才五岁吧?就已经走丢了,出现在了季明远面前?

是哪个环节错了?

沈美云目光探究地看着林兰兰,林兰兰低着头,就是不去看沈美云。

沈美云笑了下,突然问道,“这小姑娘叫什么呀?”

这话一问,季明远便要说的,哪里料到林兰兰突然抬头,飞快地说了一句,“我名字不好听的。”

“没有绵绵好听。”

其实,上辈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她都很嫌弃自己的名字,兰兰,兰兰土气的要命。

不像是沈绵绵的名字,是真得好听。

听说,给沈绵绵起名字的那家人,是个高级知识分子,只是那家人出事太早,而且沈绵绵的母亲,也因病而亡。

可是,面前这个漂亮的女人,又是怎么回事?

林兰兰有些疑惑,难道是她重生的翅膀,煽动导致改变了过往了吗?

没错,林兰兰是重生来的,她上辈子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和周青松走到了一起。

但是,林兰兰发现婚后的生活,简直和婚前是天差地别。周青松经常去出任务,导致他常年不在家。

而且,他人过于清正,导致别人都升职了,周青松还在原地踏步。

不止如此,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她所认识的不少人都选择退伍,去下海经商。

唯独,周青松不愿意,固执的守在原地,守在漠河这种艰苦的地方。

因为,一方面是为报效祖国,另外一方面是周青松,觉得对不起沈绵绵。

沈绵绵的死,让他一身都处于愧疚当中。于是,他放弃了晋升机会,选择留在苦寒之地。

这让,林兰兰无法接受,她当姑娘的时候,那些不如她的,甚至嫁人不如她的,后面因为丈夫退伍,下海经商,都过的极为滋润富贵。

只有她,丈夫外出不归家,她一个人守着这苦寒之地,过着清贫的日子。

她不止一次在后悔,如果当初自己不是嫁给周青松,而是选择嫁给季明远。

是不是,生活就完全不一样了。

毕竟,她是去过季家的,那时候她还小,还不明白季家在北京,最为繁华的地方,有一幢四合院是意味着什么。

更不明白,季明远的背后那些季家人,如同大树一样,深深地扎根在北京城,在各行各业中大放异彩,又是意味着什么。

更更更不明白,季明远身为季家长孙,季家未来板上钉钉的继承人,这是意味着什么。

她还年轻,一心奔赴感情,或者说是满腔的恋爱脑。

直到结婚嫁人后,她才明白,原来婚姻生活的基石是爱情,但是更重要的是经济物质。

是好的条件。

那时候她不懂,等她懂的时候,季明远已经为情自杀了,她被季家列为禁忌名单。

季明远的自杀离世,让她彻底和季家反目,失去季家庇护的她,一下子过上了普通人的日子。

在那一刻,林兰兰才明白,原来在她不知道的地方,季明远为了她做了那么多事情。

原来,季明远是那么的爱她,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

那一刻,林兰兰是震撼的,是后悔的,但是庆幸的是,老天爷给了她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所以,在她一重生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来找季明远了。

她按照上辈子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记起来这时候的季明远,还是在胜利公社,前进大队插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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