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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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虽然不大,但是品种也挺齐全的,哲世铿没有矫情地询问轩辕凛想吃什么——毕竟他会做的菜就那么几种,还是挑自己擅长的来比较靠谱——只是买了些平常的菜,然后提了一块排骨。
高考完后,已经进入了夏季,哲世铿所居住的小县城又是在北方的内陆,气温高地像是蒸炉。自从哲世铿有了创世圣人的神力,已经很少能体会到太炎热或太寒冷的感觉了,灵力可以自主性地调节他的体温,就像是呼吸般自然,而回到这个世界,灵力顿时削弱了很多,哲世铿下楼买了趟菜就出了一身汗,一回到家放下菜便冲进厕所洗了个战斗澡。倒是轩辕凛身为魔族似乎更耐高温,对于这样的天气适应良好。
由于气温太高,又是在自己家,轩辕凛也不是什么外人,哲世铿便也懒得穿衣服,直接套着大裤衩便出来了,随后系上围裙开始收拾买回来的肉和菜。
虽然被哲世铿赶出厨房,但是轩辕凛却一点也忘不了哲世铿刚刚仅穿着短裤系着围裙的模样,即使并没有接触过不少宅男们挚爱的裸体围裙一类XXOO的东西,但是显然这一类“审美”都是男性们共通的。
回忆着那时不时有水珠滑落的白皙光滑的脊背,轩辕凛眼眸深沉,在电脑边坐了片刻却一点也集中不了注意力,很快便向着自己的欲望屈服了。
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不负责任地勾引了自己的恋人,此时此刻满头大汗地在厨房里忙活的哲世铿正在头疼晚餐的问题。
将排骨洗好剁好,放进高压锅里,丢进去之前买了还未用完的专门炖排骨的调料,然后将米淘了两遍,交给电饭煲处理,哲世铿开始处理土豆、西红柿和茄子。
酸辣土豆丝、西红柿炒鸡蛋和红烧茄子是哲世铿做过次数最多的三道菜,简单、耗时短,而且只要调料不搁得太离谱,味道也不会太差。三个菜,一个肉,再做个简单到极点的紫菜鸡蛋汤,也算是一顿挺丰盛的晚餐了不是么?起码哲世铿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从来都是做一个菜吃两顿的。
——其实,你看,他哲世铿也是有贤惠一把的本钱的!只要他遇到了那个值得他心甘情愿贤惠的人。
对于做菜,哲世铿最大的问题就是刀工,特别是土豆丝,能把他切得崩溃,哲世铿本以为自己在异界练过不短时间的剑术,应该能得到改善的,不过事实证明,他是天生就跟菜刀犯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