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姥姥。”
“我陪你一起去。”他放下刀叉,抽出一张黑色无尘纸巾,擦了擦嘴角残留的油渍,干净的无名指上带着冷调的雾金婚戒。
戒臂内部刻有维多利亚风格的花纹,马眼形主钻,尖角处带起一丝柔和线条。
冯清辉当时并没关注价格,便宜或者昂贵,她并不是很在意,只是觉得,金色抢眼,属于膨胀色。
所以对于这个色系,不是人挑颜色,是颜色挑人,如果戴不出成熟气质,很容易流于庸俗。
而手指偏白且修长的男人戴有光泽的金属色,具有低调奢华的美感。
“你今天不忙吗?昨夜睡前你说有个早会,你如果很忙尽管去忙,又不是什么节日,没必要非得去,姥姥你了解的,她不会计较。”
顾初旭低头继续不急不躁吃早餐,看她一眼,“我既然说陪你去就是不重要的会议,最起码我缺席无关痛痒。”
冯清辉没再说什么。
楼下大型购物百货超市就有水果,他觉得不新鲜,专门驱车跑了十多公里,去水果市场提新鲜货,空运或者陆运,天南海北连夜运送过来,泛着水灵灵的色泽。
拎了一箱不容易存放的红提,一箱比较容易存放的柑橘类,后备箱中还有两箱中老年补品。
顾初旭每次去都要带不少东西,出手阔绰大方,比如今年春节,孝敬了冯佑军两瓶好酒,蓝瓶金色雕花,从顾家酒窖拿的,顾老爷子放着一直不舍得动封的好东西。
高馨丽在厨房挽着袖子帮忙做饭,她比冯清辉年纪长几岁,曾在外婆身边养了几年,所以每每到这手脚勤快,冯清辉在家没做过事,习惯问题,就没那个自觉。
她去卧室看了眼高馨丽的女儿,才几个月大,脸蛋滑嫩犹如刚剥了壳的鸡蛋青,眼睛滴溜溜转,她是个颜控,喜欢漂亮的人,也喜欢漂亮的婴儿,忍不住抱在怀中逗了逗。
这幕恰好被顾初旭瞧见,回来路上他开车,目视前方,忽然侧头问了一句:“你喜欢儿子还是女儿?”
冯清辉对这个问题一向敏感,视线从车窗外转移他脸上,“我还没想过这个问题。”
“偶尔可以想想,”他语气平淡中隐藏着悠闲,“像你姐姐那样的女儿,也不错,看的出来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