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这就是好莱坞式的。”她说,“是你想要的啊。”
我感觉自己攥紧拳头,难以置信地摇摇头。我来这里是要开始变成正常女人的,她却把我弄得像个孩子。
“凯拉,”我说,无法相信自己当前的处境,“我有兴趣的男人是个正常的成年男子,他会想和正常的成年女人享受性关系。你是想暗示,他是某种恋童癖吗?你好大胆子!”
她惊恐地盯着我。我受够了。
“请离开,我现在要穿衣服了。”我说,把脸转向墙壁。
她离开了,我爬下平台,拉起长裤,想到阴毛在我们首次亲密接触以前一定会长出来,让我多少得到了慰藉。我离开的时候没给凯拉小费。
回到办公室的时候,电脑还是不能运转。我小心翼翼地坐下,再打一次电话给信息技术部的雷蒙,可是直接听到了他那条荒谬的语音信息。我决定亲自上楼找他,从他语音信息的招呼判断,他听起来就像那种会不理电话铃响、无所事事闲坐的人。我往后推开椅子的时候,有个男人朝我的办公桌走来。他没比我高多少,穿着绿色运动鞋、不合身的牛仔裤,加上一件棉衫,上头印着躺在狗屋上的卡通小狗。棉衫在新长出的肚腩上绷得紧紧的。他有淡沙色头发,为了遮掩发丝日渐稀薄、发线正在后退的事实,剪得很短,脸上的金色胡楂稀稀落落。他露在外头的皮肤,不管是脸或身体,全是粉红色的。有个字眼浮现心头:猪仔。
“嗯,奥利芬特吗?”他说。
“对,艾莉诺·奥利芬特,我就是。”我说。
他蹒跚走向我的办公桌。“我是雷蒙,信息技术部的。”他说。我伸手要跟他握手,他态度试探地握了握,更加证明现代礼仪可悲地一直在沉沦。我让开位置,让他坐在我桌前。
“有什么问题?”他盯着我的屏幕问。我告诉他。“好的。”他一边说一边大声地打字。他修理电脑时,我呆立一旁也没什么意义。我拿起《每日电讯报》,和他说我会在员工休息室。
今天设计字谜的人是“埃尔加”,他的线索总是优雅又合理。我拿笔轻敲牙齿,思索着下行十二的答案,这时雷蒙轻松地大步迈入房里,打断了我的思绪。他越过我肩膀望来。
“在填字谜啊,嗯?”他说,“从来就看不出有什么意义。给我一个好电脑游戏就够了,像《使命召唤》——”
我不理他空洞的絮絮叨叨。“你修好了吗?”我问他。
“对啊。”他说,听起来很满意,“你的电脑中了讨厌的病毒,我清了你的硬盘,重设了防火墙。理想的情况是,应该每星期就替整个系统杀一次毒。”他一定注意到我在听但没懂的表情,“来吧,我秀给你看。”我们沿着走廊行进。他的丑运动鞋踩得地板吱吱作响。他咳了咳。
“所以……你,呃,在这里工作很久了吗,艾莉诺?”他说。
“对。”我回答,加快步调。
他勉强跟上我的脚步,可是有点喘不上气。
“嗯。”他说着便清清喉咙,“我才来这边几个星期,以前在桑德森,在城里。你知道那家公司吗?”
“不知道。”我说。
我们到了我的办公桌前,我坐下去。他流连不去,靠得太近,身上有股食物的味道,还有一丝淡淡的烟味,不好闻。他告诉我该怎么做,我一边按照他的指示操作,一边默记步骤。等他完成之后,我对科技事物的兴趣,已经达到了当天的极限。
“谢谢你的帮忙,雷蒙。”我毫不掩饰地说。雷蒙行了个礼,撑着自己站起来,很难想象有比他体态更松垮的男人。
“别客气,艾莉诺。以后见!”
我很怀疑我们还会再见,我暗想着打开了试算表,里面列着本月逾期的账款。他以怪异的弹跳步伐大步离开,重心都落在脚尖上。我注意到,很多没魅力的男人似乎都用这种姿势走路。我确定运动鞋只会帮倒忙。
昨天晚上,那个歌手穿着美丽的雕花皮鞋。他身材高挑,装扮跟仪态都很优雅细致。很难相信那个歌手和雷蒙属于同一物种。我不安地在椅子里挪了挪身体。下面那里抽痛着,痒了起来。也许我之前该把内裤穿回去的。
欢送会确实在四点半左右开始,我在鲍伯的演说末尾一面拼命鼓掌,一面说:“说得好,说得好,棒极了!”结果每个人都注意到我。我四点五十九分离开,刚剃完毛的表皮因摩擦而疼痛,我尽可能在可堪忍受的范围内,迅速走到购物中心。我在五点十五分抵达,感谢老天。这项任务如此重要,我满脑子都是“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的念头,于是直接走进我看到的第一家大百货店,搭电梯到电器部门去。
穿着灰衬衫搭闪亮领带的年轻人,正盯着一排排巨大的电视屏幕。我走上前去,告知他我希望买台电脑。他一脸害怕。
“要台式机、笔记本,还是平板?”他以呆板的语调说。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我没买过电脑,利亚姆。”我解释,读出他姓名牌上的名字,“我对科技方面的消费很没经验。”
他拉拉衬衫领子,仿佛试着把他的巨大喉结从束缚中解放出来。他有那种瞪羚或黑斑羚的神情,就是那种无聊的淡棕色动物,脸庞两侧有又圆又大的眼睛。那种动物到最后总是会被花豹吃掉。
这种起头还真不顺。
“要用来做什么?”他问,没有眼神接触。
“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我说,很受冒犯。
他一副快哭的样子,我觉得过意不去。他只是涉世不深。我碰碰他的手臂,虽然我讨厌碰触。
“我恐怕有点焦虑,因为我这个周末非上网不可。”我解释,但他的紧张表情依然未散。
“利亚姆,”我慢慢地说,“我只是需要买某种电脑设备,这样就可以舒舒服服地在家里做点以网络为基础的研究,这样就能及时发出电子信息,只是这样,你有没有适合的现货?”
男孩仰头望天,深深思索。“笔记本电脑加上移动网络?”他说。我的老天,他何必问我啊!我点点头,把借记卡递过去。
我回到家的时候,对自己刚刚砸了重金有点晕陶陶的,这才意识到家里没东西可吃。星期五当然是玛格丽特比萨日,可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我竟然偏离了惯例。我想起,放擦碗巾的抽屉里有张传单,是前一阵子有人塞进我信箱的。我三两下就找到了,把它整张抚平,传单下方有优惠券,但过期了。我想价格已经调高了,可是推想电话号码没变,他们应该还在卖比萨吧。不过,原本的定价就已经贵得离谱,我还真的放声嘲笑了那些价格。在乐购超市,比萨只要这价钱的四分之一。
我还是决定试试看。对,是很奢华又放纵,可是有何不可?我提醒自己,人生就应该尝试新事物,探索新边界。电话线另一端的男人告诉我,比萨十五分钟内会送来。我梳了头发,脱掉拖鞋,换回工作鞋。我忖度他们会怎么处理黑胡椒,送餐员会随身带着胡椒研磨器吗?他总不会站在门前阶梯上,对着比萨磨胡椒吧?我按下热水壶,免得他想来杯茶。他们在电话上跟我说过费用,我把钱准备好,放进信封里,在正面写上“比萨快送”,懒得写地址了。我纳闷儿这种情况是不是该给小费,真希望有人可以问问。妈妈没办法给我建议,她没办法决定自己要吃什么。
比萨计划有个缺陷就是酒。电话那头的男人说,他们不外卖酒,我问起这点的时候,对方似乎还觉得有趣。怪了——比萨配葡萄酒,再正常不过了吧?我看不出自己要怎么来得及找酒来配比萨。我真的需要来点喝的。我一面等着外卖,一面担心这件事。
到最后,这次的比萨体验令人失望透顶。那个男人只是往我手中塞了个大盒子,接走信封,然后在我面前粗鲁地一把撕开。我听到他压低嗓门一面喃喃说着“搞什么”,一面数硬币。我平时用小陶盘收集五十便士的硬币,这次似乎是把它们一口气用完的好机会。我还额外加了一枚给他,可是对方连谢都没谢,真没礼貌。
那个比萨油腻极了,面团松软无味。我马上判定,我永远不要再吃外卖的比萨了,肯定不会跟那个歌手一起吃这种东西。如果我们需要比萨,又离乐购超市太远,可以从下列两种方式择一种:第一,我们搭黑色出租车进城,在美好的意大利餐厅用餐;第二,他会从零开始,替我们两人做比萨。他会调制面团,用修长纤细的手指延展并揉捏面团,直到面团照他的意思成形。他会站在炉子旁,用新鲜香草慢慢炖煮番茄,让它们化为浓郁的酱汁,滑不溜丢地泛出一层橄榄油油光。
他会穿着最旧也最舒服的牛仔裤,裤子合身地贴在苗条的臀部上,一面搅拌酱汁,一面用悦耳的嗓音对自己哼歌,光裸的双脚轻打拍子。他把比萨的面皮及配料组合起来,摆上朝鲜蓟、撒上茴香细末,放进烤箱之后,会走向我,拉起我的手,领着我走进厨房。他会摆好餐具,餐桌中央摆着一盘栀子花,茶烛会透过彩色玻璃罩熠熠放光。他会慢慢地拉开巴罗洛葡萄酒的瓶塞,发出令人满足的长长啵声,然后放在桌上,接着替我拉开椅子。在我入座以前,他会先搂住我、吻我,双手环抱我的腰际,将我拉近,近到足以能感觉他血液中的搏动,闻到他皮肤香甜的辛辣味以及呼吸的温暖甜美。
我吃完了劣质的比萨,现在正上下跳动,想把盒子踩得小到能够塞进垃圾桶,这时我想起白兰地。妈妈总是说,白兰地能有效地安定心神,我好几年前买过一些,只是以防万一。我收在浴室柜子里,和其他紧急用品放在一起。我去查了查,就在那里没错,在卷起的绷带跟护腕后面——有半瓶装人头马特级干邑,满的、没开封过。我旋开瓶盖,喝了一口,是没伏特加好喝,但也不差。
那台笔记本电脑让我忧心忡忡,我从没设置过新电脑,可是其实还蛮简单的,移动网络连接起来也很简单。我把白兰地及笔记本电脑拿到厨房桌上,把他的名字打进谷歌,按下回车键,然后用双手遮眼。几秒钟后,我从手指缝隙往外窥看,竟然跑出几百条资料!好像还蛮简单的,于是我决定分配阅读进度,毕竟我有整个周末可以慢慢读,没什么好急的。
第一条链接把我带到他自己的网页,那里完全被他跟乐队的照片占满。我凑近屏幕,直到鼻子几乎碰到。他俊美的程度既不是我想象出来的,我也没有过度高估。下一条链接把我带向他的推特。我尽情享受阅读最新三则推文的乐趣,其中两则讽刺又机智,第三则非常迷人。他在里头表达了对另一位歌手在专业上的激赏,他真是大气。
接下来是他的照片墙页面,他贴了将近五十张照片。我随意点开一张,是特写的大头照,率直又放松。他长了罗马式的鼻子,十分笔直,比例古典。他的耳朵也很完美,大小恰到好处,皮肤跟软骨形成的耳涡完美对称。他的眼眸是浅棕色。那种浅棕色,就像玫瑰是红色、天空是蓝色那样,定义了浅棕色本身。
页面上有一排排的相片,大脑强迫我的手指按下按钮,回到搜索引擎。我扫视谷歌找到的其余网站,在视频网站上有他演出的视频剪辑,还有文章和评论。这只是搜寻结果的头一页。关于他的信息,只要能找到的,我都愿意拜读,我愿意好好认识他——毕竟,我很擅长研究、解决问题。我没有吹嘘的意思,只是陈述事实。如果最后发现,他会成为我的人生挚爱,找出更多关于他的事情,既是正确的做法,也是合理的手段。我拿起白兰地、新笔记本及从办公室借来的细尖笔,走到沙发那里,准备开始执行计划。白兰地令人发暖,又能平抚情绪,我不停地啜饮。
我醒来的时候,刚过凌晨三点,笔和笔记本都掉在地上。我慢慢回想起当时喝着白兰地,分了神,浮想联翩。我的手背上用黑墨水一次次写着他的名字,外围画了爱心,皮肤上几乎不剩一寸干净的空间。瓶子里还剩一口白兰地,我喝完之后,上床就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