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我早就知道我们的住处相距不远,可是我从没想到,我俩的生活会在无意间交会。有时候,这个地方感觉比较像个小村庄,而非城市。所以我们都爱乐购,这点也不意外。我纳闷儿,我们还会在哪些地方有交集?也许我们常去同一间邮局,或者,我们的药方是同一个药剂师所调配的。我再次省思时时做好准备的重要性;为了一场邂逅,我要做最佳的打扮,也有适当的话可说,我需要的可不只是一套服装。
塞米今晚举办的返家欢迎派对七点开场,雷蒙主动说要在劳拉家附近先跟我会合。起初,我想他体贴得令人意外,也很不符他平日的作风,可是接着我就领悟到,他只是不想只身抵达。有些人,特别是软弱的人,害怕孤独。他们无法理解的是,孤独能带来某种释放,一旦你领悟到自己谁也不需要,你就可以照顾自己。重点就是这一件事:最好自己能照顾自己,因为不论多么卖力,你都保护不了其他人。你尝试,然后失败了,你的世界就会随之崩毁,烧成灰烬。
虽说如此,我有时确实会思考,在陷入困顿时,若是能够联络某个堂表亲或手足,甚至临时起意一起消磨时光,感觉会是如何,特别是和那些认识你、关怀你,又为你着想的人。遗憾的是,家里的盆栽无论多迷人或茂盛,都做不到这点。不过,这番臆测毫无意义。我身边就是没人,虽然我希望的是相反的情况,但这种想法也没任何帮助。说到底,这也是我应得的。而且说真的,我还过得去,还过得去,还过得去。我人不就在外面,身穿精美的衣服,等待着朋友准备去参加派对吗?当心了,周六的夜晚,艾莉诺·奥利芬特来喽!我任由自己微微一笑。
我等雷蒙等了二十分钟,等到最后,情绪多少有点烦躁。我觉得迟到是件极为无礼的事情,很不尊重人,这清清楚楚暗示着,你认为自己以及自己的时间比别人的宝贵多了。雷蒙最后在七点十五分,从私家出租车上爬下来,我正准备要离开。
“嘿,艾莉诺!”他爽朗地说。他抓着咣当作响的提袋,还有一束便宜的康乃馨。劳拉特地交代我们什么都别带,他为什么不理会她客气的要求?
“雷蒙,邀约是七点。”我说,“我们约好六点五十在这里碰头。就因为你慢来,我们现在迟到是不可原谅的事,对主人来说很失敬!”我受不了,无法正眼看他。令人费解的是,他竟然笑了。
“冷静啊,艾莉诺。”他说。
真的假的?他竟然要我冷静!
“没人会准时参加派对的,准时比迟到十五分钟还没礼貌,相信我。”他上下打量我。“好看哟。”他说,“不一样了……”
他这种改变话题的愚蠢企图,我并不欣赏。“我们可以走了吗?”我不客气地说。他在我身边漫步前行,照例抽着烟。
“艾莉诺,”他说,“真的啦,别紧张啦。一般说七点,意思就是最早七点半。我们搞不好最早到!”
我很吃惊。“可是为什么?”我说,“为什么要说一个时间、意思又是指另一个时间?这样谁搞得懂?”
雷蒙捻熄了烟,丢进水沟。他脑袋一偏,思考着。“现在这么一想,我也不知道要怎样搞懂。”他说,“自然而然就会了。”他又想了想,“这就像,你邀请别人到家里,你说八点来,如果……如果某人八点就到,一定会是噩梦一场,因为你还没准备好,还没时间整理室内,把垃圾先拿出去倒掉什么的,若有人真的准时到或是——天啊——还提早来,几乎算是低调的侵略。”
“我完全不懂你在说什么。”我说,“如果我要邀请客人八点来,那我就在八点准备妥当。要不然,就是时间管理能力有问题。”
雷蒙耸耸肩,他完全没为这场派对下功夫打扮,穿着平日的运动鞋(绿色那双)搭上棉衫。这一件印着“选卡拉奇当市长”,真难理解。他穿着比牛仔裤颜色浅的牛仔夹克。我万万没想到牛仔布可以做成一套衣服,而眼前就是。
劳拉的家就在一条干净的死路尽头,两侧皆是造型摩登的小房子,车道上有好几辆车。我们走近前门,我注意到窗台花箱里种了红天竺葵。我觉得天竺葵令人有点不安,你拂过它们时,散发出的那种浓烈黏稠的气味,是一种与花香相反的咸蔬菜味。
雷蒙按响门铃——铃声是贝多芬第三号交响曲的开场和弦。一个非常小的男孩,脸上沾满巧克力(希望那是巧克力),前来应门,盯着我们看,我也盯回去。雷蒙上前一步。
“小子,你好吗?”他说,“我们是来看你爷爷的。”
小男孩继续盯着我们,有点没劲。“我穿了新鞋哟。”小男孩无来由地说。就在那刻,劳拉出现在他背后,站在玄关处。
“劳拉姑姑。”他说,没转身,语气无动于衷,“派对来更多人了。”
“我知道,泰勒。”她说,“去找你哥哥,看看能不能替大家多吹一些气球吧。”他点点头之后跑开,小脚踩得楼梯咚咚响。
“进来吧。”她说,冲着雷蒙微笑,“我爸看到你们会很高兴的。”她没对我笑,我和其他人接触时,大多时候都会遇到这种状况,稀松平常。
我们走进去,雷蒙在脚踏垫上非常仔细地蹭了蹭,我有样学样。我怎么都料不到,有一天竟然会向雷蒙寻求社交指引。
他递上花束以及咣当响的袋子,劳拉一脸开心。我领悟到,尽管她在医院那样恳求,我也应该带点东西过来的。我正要解释,她当初交代我们别带东西,我只是尊重她的心愿,可是还来不及开口,雷蒙劈头就说:“我和艾莉诺的一点心意。”
她往提袋里瞥瞥——我衷心期盼不会又是哈瑞宝软糖及薯片——然后向我们两人道谢,我点头回应。
她带我们到客厅去,塞米与他的家人都坐在那里。老套的流行音乐正柔声播放着,矮桌上放满小碗装的米色零食。劳拉一袭贴身连衣裙,像黑色绷带似的裹住身体,踩着两寸厚底高跟鞋摇摇晃晃。她的金发——我搜寻着恰当的用语——又长又厚,亮着光泽的波浪一路流泻过肩膀。连芭比·波朗也会认为她用太多化妆品。雷蒙的嘴微微张开,大到足以投进一封信,他似乎有点目眩神迷,劳拉看来完全不在乎他的反应。
“雷蒙!艾莉诺!”塞米喊道,深深坐在巨型天鹅绒扶手椅里挥着手,“劳拉,帮他们倒点喝的,可以吗?我们在喝气泡葡萄酒哟。”他神祕兮兮地说。
“你吃了那些止痛药,”他的大儿子说,“不能再喝了,爸。”
“哎,别这样,儿子——人只能活一次!”塞米开怀地说,“毕竟,有更惨的死法啊,艾莉诺,是吧?”
我点点头,他说得当然没错,我很清楚。
劳拉带着两只细长杯子出现,里面装着尿色的发泡液体——让我惊奇的是,我三大口就喝完了。不甜,有饼干味,非常可口。我纳闷儿是不是很贵,也许等时机一到,它可以取代伏特加成为我的首选饮料。劳拉注意到了,又斟满我的杯子。
“你和我一样——我只喝气泡酒。”她赞同地说。
我东张西望。“你家很美。”我说。
她点点头:“我花了几年时间,才把整个地方布置成我喜欢的样子,不过我现在很满意。”
一切都如此协调,洁净又闪亮,到处都有织物(羽毛、棉束、天鹅绒以及丝料)以及珍珠色彩。
“就像高巢,美丽鸟禽会住的窝巢。”我说,“凤尾绿咬鹃,或是威严的老鹰。”
怪的是,她似乎不知该如何回应,但一个简单的“谢谢”总可以吧?
一阵沉默之后——因为有发泡饮料,还不会太不自在——她问起我的工作,我解释了一下,还有怎么认识雷蒙的。我们朝他望去,他正靠坐在塞米椅子的扶手上,笑着她兄弟刚说的话。
“你挑的还不错,你知道吧。”她说,笑容狡猾,“我是说,你如果替他打理一下,换个好发型……”
“噢,不。”我说,“你完全误解了,我已经有对象了。他英俊、世故、有才华——有文化素养、受过教育。”
劳拉微笑:“你还真幸运!那你们怎么认识的?”
“哦,我们还不认识啦。”我说明,“但这只是迟早的事。”
她猛地往后一仰,哈哈大笑,这么纤细娇柔的女人身上发出这样沙哑的喉音,感觉很不搭。“你超好笑的,艾莉诺。”她说,“你一定要再找时间过来喝一杯。如果决定要换个发型,记得来找我,嗯?我给你友情价。”
我想了想。在沙龙那次让人不安的除毛经历,还有指甲上不怎么出色的改变,我在改头换面的进程上有点懈怠了,我想我应该努力下去。一般来说,我对自己的头发没有付出太多心力,从我十三岁以来就没再剪过,一路留到了腰间。浅棕色的直发——只是头发,不多不少。老实说,我几乎不怎么注意。不过,我知道,为了让那个歌手爱上我,我必须下更多功夫。
“其实,时机凑巧,劳拉。”我说,喝了更多可口的泡泡酒——我的杯子奇迹般地重新续满,“我正在进行改造计划,下星期可以去找你换发型吗?”
她从墙边小桌上拿起手机,敲了敲。“星期二,三点如何?”她说。
我们每年有二十五天的休假,我用掉了三天——痛苦的根管治疗之后花一天复原;两年一次的白天社工访视;为了毫无间断地读完一本刺激无比的古罗马历史大部头,银行假那个周末,我多放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