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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是好事。”我在穿外套时,她说了这句话。如果我终于和自己的愤怒搭上线,等于开始进行重要工作,就是拆解并处理自己埋藏太深的东西。我从没想过这点,但是我想在这之前,我从没真正愤怒过。心烦、无聊、悲伤,这些都有,但不曾真正愤怒。我想她说得有理,也许我应该对发生过的事情觉得愤怒。我不喜欢有这种情绪,但转而发泄在玛丽亚·邓波儿身上也不公平。说到底,她只是在做自己的工作。我在脾气爆发之后,道歉个不停。她很理解,甚至露出满意的样子。不过,我可不愿意养成叫人去死的习惯,骂脏话是语汇有限到悲哀的明显特征。

再者,我正努力建立新的例行作息,但并不简单。九年多以来,我起床、上班、回家,周末有伏特加为伴。那些事情现在都失效了,我决定彻底清扫这间公寓,我看出它有多肮脏、有多老旧。这间公寓的模样有如我的感受,没人爱,又没人在乎。我想象邀请某人——我想,找雷蒙好了——过来吃午餐。我试着透过他的眼光来看这间公寓。我意识到,我可以做一点让它更好的事情,不用花太多钱,但还是能改头换面,再找个盆栽、添购几个色彩鲜艳的靠垫。我想起劳拉的家,想起那里有多雅致。她自己一个人住,有个工作,甚至是自己的生意。她看来还蛮享受生活的,而不只是单纯存在着而已。她看起来很快乐。那么,这一定有可能做到。

清扫到一半的时候,门铃响了,吓得我跳了起来,那不是我常听到的声音。我拉开门闩、转开门锁时,就和平常一样感到微微惊恐,注意到心跳略微加快,双手轻轻颤抖。我从链子处窥探出去,门垫上站着一个穿着运动服的青年,运动鞋啪啪轻踩地面。不只如此,他全身因为精力充沛而震颤着,帽子反着戴。为什么?我本能地退后一步。

“奥利芬特吗?”他说。

我惊恐地点点头。他往门边探下身子,消失不见,然后捧着一只大篮子再次出现,篮子里满是花朵,裹在保鲜膜及缎带里。他作势要递过来,我拉开链子,极为谨慎地从他那里接下,生怕是某种诡计。他在夹克口袋里翻翻找找,掏出一只黑色电子装置。

“请在这里签名。”他说着便递来一支塑胶铅笔,原本夹在耳后,真可怕。我的签名别有特色,但他连瞥都不瞥一眼。

“拜拜喽!”他说,已经咚咚咚地跳下楼梯,我从没见过人类的身体里容纳着如此充沛的精力。

一张小小的信封就附在玻璃纸上,有如仓鼠的生日卡片。里面有张纯白名片,上头写着:

早日康复,艾莉诺——我们全都记挂着你。

送上爱与祝福!

鲍伯及“好设计”的每个人。XXX

我把篮子拿进厨房,摆在餐桌上。他们惦念着我。我拆下玻璃纸时,篮子释放出夏季花园的香气,甜美又令人飘飘然。他们竟然把我放在心上!我坐下来抚搓红色非洲菊的花瓣,然后漾起笑容。

我小心地把花放在矮桌上,继续缓慢地整理公寓。我一面清扫,一面想到布置一个家的意义。我没多少经验可以参考。我打开所有的窗户,调着广播的频道,直到找到不刺耳的音乐,然后轮流刷洗每个房间。地毯上有些污渍清不掉,可是我勉强清掉了大部分。我装满了四个黑色垃圾袋——有旧字谜、干掉的笔,及长年搜集的丑陋小饰品。我把书架整理一番,堆了一叠要捐给(就某几本来说是“归还”)慈善商店。

我最近才读完一本谈管理的书,这本书似乎是专为没常识的心理变态所写的(没常识加心理变态,这种组合蛮危险的)。我向来喜欢阅读,可是永远不确定该怎么选择适合的素材。世界上有那么多书——要怎么区分它们?怎么知道哪本符合自己品位及兴趣?所以,我都挑眼前出现的第一本书,试图选择没什么意义。看封面也没太大帮助,因为包装上只会说好话,从我个人的负面经验就知道,这些话少有准确的时候。“令人振奋”“叫人赞叹”“令人捧腹”,才怪。

我唯一的要求只是书一定要干净,那就表示我必须舍弃慈善商店里的大量阅读素材。相同的原因,我也不去图书馆,虽说很明显,就原则上与现实上来说,图书馆都是让人生更完满的神奇宫殿。图书馆,问题不在于你,而在于我,俗话就是这么说的。想到书本经过那么多未洗的双手——大家在浴缸里读、让狗坐在上面、挖鼻孔然后抹在页面上,或吃着芝士洋芋片,没洗手就读上几个章节。我真的没办法,就是不行。我找的书,是只经手过一人并且前任书主很小心使用的那种。乐购的书又好又干净,有时候我会在发薪日慰劳自己几本。

到了大扫除的尾声,公寓干干净净,几乎空荡荡的。我泡了杯茶,环顾客厅。只需要在墙上挂几幅画、地板上铺一两张地毯,再找几株植物来。抱歉了,波莉。暂时用这些花顶着吧。我深吸一口气,拿起那个矮圆凳,砸进了垃圾袋里,我费了番力气才塞了进去。我挣扎不休,想到自己的模样(环抱着一只巨蛙,使出吃奶的劲儿把它搬到一楼),不禁扑哧一笑,笑到胸口发疼。我站起来,终于绑好了垃圾袋,广播正在播送轻快的流行歌曲,我意识到自己的感受……快乐。这种感觉如此怪异、不寻常——轻快、平静,仿佛吞下了阳光。今天早上我才火冒三丈,此刻却平静快乐。我逐渐习惯了人类拥有的种种情绪、情绪的强度,以及情绪改变的速度。过去,只要有情绪和感受可能会动摇我的心绪,我就会快速咽下它们,将之淹没,唯有如此,我才得以存活,可是我现在开始明白,我所需要以及想要的,不止如此。

我把垃圾拿到楼下,回到公寓时,注意到屋里有股柠檬味,走进去令人愉快。我意识到,自己以往通常不会注意到周遭环境。就像我今天早上散步到玛丽亚·邓波儿的办公室那样:当你花点时间看看四周,注意到所有的小事情,你就会觉得……轻盈一些。

也许,如果你有朋友或家人,他们会帮助你更经常注意到这些东西,甚至可能会指出来给你看。我关掉广播,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喝着另一杯茶。我可以听到微风穿过敞开的窗户,发出轻柔的呼呼声,有两个男人在下头的街道上哈哈大笑。这是工作日的午后。平日的这个时候,我在上班,看着时钟指针嘀嗒转,直到五点为止,然后等着比萨和伏特加时间到来,再来就是星期五晚上及三场长觉,直到星期一为止。除了之前在酒吧喝的那杯,到现在已经有几个星期没碰过伏特加了。我总是认为,伏特加有助眠效果,但实际上我比之前都睡得更沉,不受令人忐忑的梦境所搅扰。

一声电子噪声令我一惊,茶差点洒了出来,有人发信息给我。我跑进玄关去拿手机,小小的信封闪动着:

傍晚在吗?可以过来吗?有个惊喜给你!雷X

有惊喜耶!我马上回复:

在。艾莉诺·O

以前从来没人要求过来拜访我。社工会先约好,而抄表员会直接出现。我意识到,雷蒙前几次来访,对他(或对我)来说都不是很愉快,我决定做点补偿。我披上无袖外套,往小店走去。杜旺先生听到电子提示音就从报纸上抬起头,它成天哔来哔去,一定把他弄得七荤八素的。他对我露出谨慎的笑容。我拿起购物篮,拿了些牛奶、伯爵茶茶包、一只准备切片的柠檬,万一雷蒙喝茶偏好加柠檬片呢。我在走道上花了不少时间,选择那么多,我有点招架不了。最后,我选了葡萄干饼干,也丢了一包粉红色威化饼进去——能够让客人有点选择,显然会比较好。我猜想雷蒙是否更喜欢咸味点心,所以也拿了一些奶油饼干及一包芝士片。万事俱备。

我提着篮子排队,并非刻意偷听,却被迫听我前面那对男女的对话,我们都在等结账。最后,我忍不住插话提供协助。“是塔吉锅。”我说。

没有回应。我叹口气,再次往前倾身。

“我说是塔吉锅。”我重复,说得缓慢又清楚,我想我的口音还过得去。

“抱歉?”女人说,没有一点抱歉的意思。男人只是盯着我看,那种表情可以形容成微微敌意。

“你们都不记得那个字眼——照你们形容的——‘有个尖尖锅盖的陶锅’‘茱蒂丝’,不管她是谁——把这个东西列在结婚礼物清单上,结果你们——”说到这里,我微微点头,对那个女人示意,“把她形容成‘装模作样的母牛’。”我对摇手指这个动作越来越拿手了,还蛮喜欢偶尔用用的。

他们都不说话,让我有了说下去的勇气。

我热心地说:“塔吉锅是来自北非的传统烹饪器具,一般用陶土烧制而成,以鲜艳的釉彩作为装饰,炖出来的菜肴,就跟这种锅子同名。”

男人的嘴巴微张,女人的嘴巴缓缓绷成非常薄而紧的线条。她转头面对他,他们开始窃窃私语,不止一次回头匆匆瞥我一眼。

他们没再多说什么,不过付完钱、走出小店时,怒瞪我一眼,连道声谢都没有,我朝他们微微挥手再见。

好不容易唤我结账的时候,杜旺先生对我温暖地笑笑。

“一般大众的无礼、礼仪观念的欠缺,真是一如既往地让我失望啊,杜旺先生。”我边说边摇头。

“奥利芬特小姐,”他说,露出表示理解的微笑,“很高兴又见到你了!气色很不错。”

我感觉自己回以灿烂的笑容。“非常感谢,杜旺先生。”我说,“也很高兴见到你,今天天气真不错,对吧?”

他点点头,依然面带笑容,然后扫描我买的东西,扫完条形码之后,他微微敛起笑容:“还需要别的吗,奥利芬特小姐?”

他背后的酒瓶在顶头照明的强光下闪闪发光,红、金、透明。

我说:“对了!差点忘了。”我朝报架探过身子,拿起一份《每日电讯报》——我等不及再填填字谜了。

回到家,我打开瓦斯,摆出茶杯。真希望这些杯子是成套的,但我确定雷蒙不会介意。我把柠檬切片,将饼干放在我最好的盘子上,穿插排成轮子辐条的放射状,盘子上有花卉图案。我决定先保留咸食,没必要准备过头。

门铃比我预期的晚了一点才响。因为有点疏于练习,电铃响起时,我字谜只填了一半。因为肚子饿,我不得不先吃了几块饼干充饥,所以现在饼干轮子缺了几根辐条,太可惜了。

雷蒙一手捧着带把手的纸箱,另一只手提着胖鼓鼓的巨大塑料袋。他似乎上气不接下气,自动把两样东西轻手放在玄关地毯上,然后开始脱外套,仍像只搁浅的海豚不停换气。抽烟害死人!

他把夹克递给我,我瞅着它片刻,然后才意识到我应该把它挂起来。但我没有合适的地方,于是尽力折成了方块,搁在玄关角落的地板上。他看起来不是很满意,虽然我不知道原因何在,那件夹克看起来又不贵。

我带他走进客厅,请他喝茶。他今天似乎蛮亢奋的。“也许晚点吧。我要先跟你说说那个惊喜,艾莉诺。”他说。

我坐下来。“说吧。”我一面说,一面做着心理准备。我应对惊喜的经历有限,看法不是特别正面。他把玄关的纸箱拿过来,放在地板上。

“好了。”他说,“你不用勉强,我妈会很乐意配合的,我只是想说……嗯……”

他掀开箱盖,动作非常轻柔,我本能地后退一步。

“来吧,亲爱的。”他轻声低吟,我从没听过他用这种语气说话,“别怕……”

他把手伸进去,抱出我所见过的最胖的猫。理论上来说,那只猫浑身乌黑,黑色甚至延伸到了鼻子及胡须那里,不过厚实的毛上东秃一块、西秃一块,相较之下,那些地方更浅淡。他把猫搂在胸前,继续对着猫的耳朵低声说着亲昵的话,这个生物摆明了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

“你觉得怎样?”他说。

我盯着它的绿色眼眸,它也盯了回来。我上前一步,他把猫递给我。他把猫传过来的时候,动作有点别扭,试着将猫的庞大身躯从自己怀里转移到我怀中,接着眨眼间就完成了。我把它当成婴儿似的搂着,贴在胸前,我用身体感觉到而不是听到它低沉响亮的呼噜声。噢,那暖乎乎的身子!我把脸埋在它剩余的毛里,感觉它朝我转过头来,轻柔地嗅着我的头发。

我终于抬起头来,雷蒙正忙着把另一个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有个一次性的猫砂盆、软绵绵的坐垫,还有一小盒干粮。猫咪在我怀里蠕动,砰的一声重重落在地毯上。它漫步走到猫砂盆那里,蹲下来大声撒尿,从头到尾都坚定地和我四目相对。小解过后,它懒洋洋地用后腿拨砂、掩住痕迹。砂子在我刚清理完毕的地板上溅得到处是。

这个“女子”很有主见,不把上流社会的规矩放在眼里,我们会处得不错。

雷蒙婉拒了饼干和茶,说想喝啤酒或咖啡,可是这两样我都没有,接待客人比我原先想的还困难。最后,他退而求其次,跟我要了杯水,可是连喝都没喝。他告诉我,昨天晚上他的室友戴西在公寓后院救了这只猫。有人把它放进金属垃圾桶,然后点了火,而戴西下班回家时听到尖叫声。我站起来,冲向浴室,把粉红色威化饼都吐了出来。雷蒙轻轻敲着门,可是我吼着叫他别烦我。我回来的时候,他和猫分别坐卧在沙发上,我在沙发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他和猫都小心翼翼地看着我。

“谁会做这种事呢,雷蒙?”当我终于能够开口时,我说。他和猫都一脸悲伤。

“有病的混账。”雷蒙摇着头说,“戴西把它带回家,我们确定它平安无事。不过戴西对猫过敏,所以我们不能把它留下来。我打算带它去猫咪保护协会,或是看我妈想不想再多养一只,不过话说回来……我不知道,我想有它陪伴着你可能会不错。艾莉诺,如果你不想就直说,没关系,毕竟养宠物是件大事,责任很重……”

这可伤脑筋了。一方面来说,我无法否认自己受到了它的吸引,即使身上有秃斑,它还是有种让人难以抗拒的潇洒魅力,以及它随遇而安的态度足以融化最刚硬的心。我可以看出它是个正经八百的猫,同时又是个脆弱的生物,需要照顾。问题来了,我能够胜任吗?

我回想起咨询会谈,我们聊起如何秉持理性将事情想个通透、辨识无用的行为模式,还有鼓起勇气尝试用不同方式做事。来吧,艾莉诺,我对自己说,勇敢起来。这和以前不一样,天差地别。它是只猫,而且你是个成年女性了,你绝对应付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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