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的第一个早上,托马斯.格林在吱吱咯咯的轮子声音和男人低沉的叫声中醒来。一时间,他有些恍惚,想不起自己身在何处;好一会儿,他都沉浸在温暖的记忆里,仿佛回到了童年时代,回到了巴尔的摩。那时候,他妈妈还活着,早上,卖草莓的小贩赶着骡车沿街叫卖,骡车的轮子吱吱咯咯地轧过夏日的科利尔街。然后,他感觉到了冷,那是打在脸上的冬天的寒气。终于,想起来了,他在中国上海,身上盖着丝棉被子。
男人低沉的叫声又传过来了,这一次,这叫声引出了一片叽叽喳喳的叫声,那是邻居家里养的鸡。他掀开被窝,瑟缩着下床,穿过落地门,来到了窗前。撩开窗帘望下去,原来,下面有个倒马桶的环卫工,他的叫声,很富有乐感,虽然托马斯听不懂他在叫什么。这叫声,在清晨的弄堂里飘荡,弄堂里前前后后的人家都打开了门。陆陆续续地,有蓬头垢面的女人拎着马桶,端着夜壶,出来了。托马斯住的公寓很高级,有着现代化的管道设施和抽水马桶,他家不需要倒马桶。而且,就在他坐着汽车来到他在上海的这个家的前一天,林鸣还为他添置了一应奢华的家什。国王乐队是上海滩上风头最健的管弦乐队,而他,即将成为这支乐队的领班。
这时,从南边远处一片低矮的屋顶上,传来一阵噼噼啪啪的巨响。后来,他才知道,那是日本军队在做实弹演习,就在沪杭铁路线尽头的那个打靶场上。之前,林鸣曾经告诉过他日本军队在中国的事情,所以,在中国的第一个早上,有那么一刻,他以为那个混乱的、梦境一般的时刻就这样来了。
可是,过了一会儿,又恢复了平静。他看见环卫工慢悠悠地朝弄堂深处走去,不断有女人拎着马桶出来。今日无战事,更让他担心的是,九点钟有一场排演,那是他在上海的第一场排演,不出八个音节,乐队里的人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个冒牌货。
不是因为他不懂音乐,恰恰相反,他从小就开始接受古典音乐的训练。一开始,是他妈妈教的,后来,跟着老师学,最后,他在皮博迪上了正规的音乐课。在那里,有特殊音乐才华的黑人孩子可以坐在教室的后排,只要保持安安静静,就能学到和声、乐谱、乐理和作曲。在他的家族传统里,音乐和钢琴是神圣的。对音乐的崇拜,始于他的祖母,然后传给他妈妈,现在轮到了他。在他小时候,那时,他爸爸还活着,他妈妈会经常带他去华盛顿特区,参加私人音乐沙龙。在那些沙龙里,黑人音乐家们演奏着室内乐,他们都是技巧娴熟的音乐家,听众们安安静静地欣赏着。到了十九岁那年,他穿上浆得发硬的晚礼服,也开始表演弹钢琴了。他本来是可以以此为生的,然而,仅仅过了两年,大萧条来临,股票市场一泻千里,突然间,好像再也没有人有闲钱可以花了。就这样,他没有地方教音乐,陪练的活儿也没了,就连为教堂合唱伴奏的机会也没有了。有一阵子,他在电影院里给默片弹钢琴配乐,以此维持生计,有声片出来后,这条路又断了。那时候,除了那些本来就有家底的,谁也没法搞到更多的钱。
终于有一天,幸运来敲门了,在一个吉尔福德富豪家举办的舞会上,他得到了一个视奏的机会,超强的读谱能力,为他获得了良好的口碑。之后,又有更多的人家请他去表演,他无需准备,也无从准备,只要有乐谱,他就能直接弹奏出来,而且非常出色。可是,这样的机会毕竟不多,他始终没有找到固定的工作,所以只能交给他妈妈一份可怜的收入,勉强用来支付房租,填饱肚子。不过,时势这么艰难,靠自己的才能,有这样的收入,他已经很满足了。他小心翼翼地维持着现状,他心里明白,有些机会之所以落到他的头上,是因为他的长相能迷惑人。他的肤色,是焦糖一般的褐色,眼珠倒是墨黑的。不过,他的脸庞精致俊俏,走在街上都会招人多看两眼。如果他把头发再剪短一些,人们就会问他是从哪里来的。在人们的心目中,古典音乐家本来就应该是有着异域风情的,他们也许是来自于欧洲,或者是来自于南方的某个国家。每当被问到出身背景时,他总会盘算一下如何回答,因为,作为一个美国黑人,一场演奏下来,他只能拿到两美元的酬劳。但是,如果是土耳其人,或者是葡萄牙人,那就不一样了,起码能拿到五美元的酬劳。所以,只要他觉得能蒙混过去,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他打开了衣柜,漆木柜门上,描着古色古香的中国画。柜子里,放着几件衣服。在他昨天上楼之前,这些衣服已经被收拾妥当,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这里了。这一小堆衣服,看起来少得可怜。在家乡的时候,这些衣服是他的骄傲,不,应该说,是他赖以生存的本钱。这些衣服是他的徽章,是他的制服,显示着他受过教育的身份,显示着他在欧洲古典音乐上的教养。穿上这些衣服,他就进入了一个角色,那是他为之奋斗至今才获得的角色。而现在,正是这个角色,让他远渡重洋,来到了这里。他打好领带,穿上那件袖口有点磨损了的旧西装,一粒一粒地系上纽扣,仿佛是要去参加一场葬礼。没错,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要去赶赴一场葬礼。
下了楼,他走向厨房。厨房里,摆着一张圆桌,几个用人围坐在一起吃饭。一见到他,他们马上把他引进了餐厅。在那里,他看到餐桌都已经布置好了,属于他一个人的餐桌。白色缎子桌布、高雅的瓷器、锃亮的刀叉,这一切,只是因为他是乐队领班。陈妈急匆匆地给他端上了白粥、几碟小菜、一盘涂了黄油的面包,还有鸡蛋—— 够六个人吃的鸡蛋。看着这些食物,他感到一阵饥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肚子填饱后,他的动作慢了下来,这时,华叔从厨房出来,走到了他面前。
“先生,您的衣服,是下等人穿的。”他挤出了一句。
“可不是吗。”托马斯耸了耸肩以示回应。他手里拿着银勺子,一口一口地舀着粥喝着。这是货真价实的银器,拿在手里,有液体一般的分量。以前,他也见过银器,当然见过,那是在那些富豪的家里。流光溢彩的派对上,银器在餐桌上闪动着诱人的光泽,而他,在一旁为宾主弹奏助兴。至于拿着银制刀叉吃东西,这还是第一次。如果妈妈还活着,她会为他骄傲的。妈妈把他们小小的家变成了一座孤岛,一座在贫困中依然讲究地生活着的孤岛。妈妈用缀着流苏的灯罩,用亲手缝制的布艺,还有,用每个晚上流淌在客厅里的奏鸣曲,固执地把生活变得精致。她在教堂里演奏管风琴,上钢琴课,以贴补家用。他和妈妈都努力着,维护着这份精致,直到她生了病。
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妈妈生病的消息传开后,朋友们都来看望她。他们神情严肃,衣饰一丝不苟,戴上了自己最华贵的帽子和手套。换作妈妈她自己,如果是去看望重病中的朋友,她也会这样隆重地打扮的。外婆那边的表亲也来了,这些表兄弟姐妹住在伊斯顿,那是在切萨皮克的另一边。托马斯已经好几年没见到他们了,上一次见面时,他还是个小男孩。那一次,他是跟着妈妈去的。外婆家的外面,有一小片林地,草木丛生,蚊子飞舞,他和妈妈自己动手清理了林子。他们住在一栋小楼里,那是一栋砖砌的小楼,两层楼,上下层各有两个房间。现在,看到表亲们突然都变成大人了,他吃了一惊,其实,他自己也长大了。他和他们握手,无声地拥抱,然后,让他们到屋子里,和妈妈说会儿话。他们回忆起那个夏天,他和妈妈坐着大巴,大巴的车身上涂得色彩斑斓,他们一路向北,到达了特拉华,然后折返来到东海岸去看望表亲们。早上,妈妈在厨房里做早餐,烤箱里烤着苹果派,厨房里洋溢着焦糖和月桂混合的香味。他在林子里玩,捡了很多枯树枝,搭建堡垒,早上还不是很热。到了下午,暑气逼进了林子,妈妈和外婆都坐在安了纱窗的门廊上,在微风中聊着天,消磨着长长的夏日午后。外婆是妈妈的钢琴老师,就像妈妈是他的钢琴老师。日子好像桥下的流水,潺潺向前,一战来了又走了,带走了二十年代。现在,他和他的表亲们都长大成人了,而妈妈正弥留在病榻上。
自从她病倒以后,就再也没回到那个教堂。每个礼拜天,沉默的管风琴宣布着她的缺席。虽然马丁森牧师带领全体教友为妈妈的康复祈祷,可还是无济于事,妈妈的身体,没有一点好转的迹象。如果她走了,她的葬礼上,又有谁来演奏管风琴呢?他在祈祷的时候,总是走神,时时会回想着这个问题,它就像一个不协调的错位音符,在不应该出现的时候响起,让他感到羞愧。
那天,当他回到家的时候,房间里已经摆满了食物。朋友和邻居们在他家进进出出,带来了自家炖煮的汤锅和烤制的焙菜。她感谢他们的到来,可她说不出话了,只是从被窝里伸出手。他们握着那只手,枯干如柴,冰凉无力。从她的房间里出来时,他们都说:“我觉得,今晚很难熬啊。”或者,他们说:“看上去很不好啊,也许医生说对了呢。”
后来,很奇怪地,人们又变得不那么痛苦悲伤了。“看上去很平静啊。”那是住在楼下的黑泽尔先生说的。还有,马丁森牧师,妈妈数十年的老友和雇主,也说了:“今天,我在她脸上看到了上帝的笑容。”
托马斯在窄小的厨房里加热那些食物,然后端出来,放在桌子上,那里已经放了很多盘菜了。客厅里挤满了妈妈教会里的女人们,她们叽叽喳喳地说着话,八卦着东家长西家短,不时地从卧室进进出出,汇报着最新的状态。她看上去更平静了,对的,今天没那么痛苦了。我很肯定。让她睡去吧。接着,她们又过来拥抱他,安慰他,喃喃地说着第二天还会再来看望他妈妈。她们围住他时,就像一群老鸟,他能感觉到她们的体温,闻到她们的体味,喷了香水,扑了粉,带着点酸酸的味道。
然后,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和妈妈在一起。他把杯盘都洗干净了,清空水槽的时候,悲伤和着洗碗水,一起流走了。他在这个屋子里出生,在这里长大,从来没有离开过。每一块地板的纹理、每一条墙纸的缝隙,他都熟悉,可这一切就要结束了。如果她走了,他也要搬出这里了。可是,到哪里去呢?去寄宿家庭?还是去西部?听人们说,西雅图有工作机会。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推开了她的房门,准备好被疾病的味道包围。那是一种奇怪的、带点甜甜的味道,现在,那种味道来了,里面还掺杂了一丝陌生的气味,或者,那是白天某一位访客带来的吧。“妈妈,你感觉怎样?”
没有声音,他停顿了一下,是不是该让她睡着?
他的眼睛渐渐适应了房间里昏暗的灯光,于是,他看清楚了,她躺在床上,她看上去平静极了,一动不动,好像整个人都沉进了床垫里。“妈妈?”他又叫了一声。
他把一只手放在妈妈的手臂上,倏地跳了开来,仿佛碰到了一只烧红的炉子。其实,那不是烫,而是,冰冷。他又碰了碰她,这一次,他动作放慢了,在他的内心,一切都崩塌了。
“他会上门裁衣服,但不会待很久。”
“先生?”是华叔,还站在他面前,看他没反应,又叫了一声。
你看着那张床,看到妈妈走了。哦,对了,他的衣服。变卖了所有的家当,包括那架钢琴之后,他什么也没了,只剩下两套西服,几件衣裤,皮鞋,还有一只皮箱。那是他爸爸留下来的皮箱,现在,皮箱里面装着他最喜爱的音乐作品,那是他的心血,一辈子的积累。“可我只有这些衣服。”
华叔摇了摇头,说:“裁缝晚上会来。”
“我没钱,我还没拿到薪水。”
华叔的眼睛眨巴着,有点不耐:“先生,你的支票过半个月就来了,裁缝那里可以打个三十天的欠条,没问题的。”
“这样啊,我知道了。”托马斯说道。这是他以前没操过的心,就是想操也没那个能力,“那就没事了。”
说话间,年龄最小的打杂工小孔冲了进来,嘴里嚷嚷着上海话。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一位有点上了年纪的黑人缓步跟了进来,他步态悠闲,晃晃悠悠的,这种步态在托马斯看来很奇怪,简直不像个美国人。这位老黑人头发斑白,眼珠深褐,他打量着餐厅,眼神慈祥而充满善意。他笑着对托马斯说:“你这里不错,很好,很好,我们,都是富豪啦。”
“深有同感。”他站起了身,伸出了手,“托马斯.格林。”
“阿隆佐.罗宾斯,低音贝斯。今天是你的第一次排演,我来接你。”
“谢谢你!”
“我可不想让你孤零零地一个人过来啊。”
“心领了,是羊入狮口吗?”
“哦,不不,”阿隆佐咧开嘴笑了,他喜欢这个年轻人谦逊的幽默,“当然不是。”
“吃过早饭了吗?”托马斯指了指那些盘子,都空了一半了。
“谢谢,我吃过了。”
“那好。”那就别耽搁了,他耸耸肩。他穿着一件陈旧的淡褐色羊毛外套,单薄的衣料不足以抵挡外面的寒气。站在穿着考究的阿隆佐旁边,更是显得寒酸。“走吧。”他拎起了跟着他到处漂泊的小皮箱。
冬日的阳光洒下来,弄堂里热热闹闹的,很有生气。路边有很多小吃摊,还有穿着厚棉袄的小贩,推着小车卖吃的。他们走过去的时候,刚好一锅生煎熟了,摊主掀开巨大的平底锅盖,一股热气裹着香气扑鼻而来。“跟我说说国王乐队吧,”托马斯说,“乐手们都是从哪里来的?”
阿隆佐点点头:“嗯,第一批乐手来自于堪萨斯城的雷诺俱乐部,是和本尼.莫顿他们一伙的。去年,本尼因为做扁桃体切除手术而猝死,于是,这个俱乐部由比尔.贝西接手。你肯定听说过贝西吧,大家都叫他贝西伯爵,因为他不管走到哪儿,手里总是拿着名片,嘴里说着:‘小心小心,吸血鬼德古拉伯爵来了。’你知道他吧?”他们走到了弄堂的尽头,阿隆佐招手叫车。
“他从东边招了一些新人,像赫塞尔.伊文思,所以他也得踢掉一些老家伙,”阿隆佐说道,“那些人于是就找到了我们,加上两个从沃尔特.佩吉的旧部蓝色妖魔乐队出来的,这就组成了国王乐队。我们一起在堪萨斯城表演了六个月,林先生就来了,于是,他把我们都带到了这里。”
“我可不知道他跑了那么远,还往东部跑到了堪萨斯城去招人。”
“告诉你吧,幸好他跑得远啊,这可是我们的福气,这个地儿没话说啦!那么,他是从哪儿把你找来的?”
“西雅图。”托马斯回答道。这个简单的回答后面,掩藏着什么,只有托马斯自己知道。当抵达那个笼罩在雾气之中的城市时,身无分文的他已经饥寒交迫。所以,当耶斯乐大道上的蓝玫瑰俱乐部收留了他,给了他一份清洁工的活计时,他感激得只差跪地磕头了。这是一家爵士俱乐部,每天晚上,在地下室对外开放。他白天在那里打扫卫生,换得一日三餐,并且,他在俱乐部后面还有了一个小小的栖身之地。
下午,干完活之后,他会走进地下室。那个时候的地下室,安安静静,有一台三角钢琴。太阳落山之前的最后时分,微弱的夕阳斜斜地透进来,灰尘在光柱里舞蹈,他开始了一个人的钢琴演奏。不久,琴声吸引了俱乐部的老板,大路易斯.理查德森,也吸引了任何一个刚好在这栋房子里的人,他们会停下手中的活,下楼来听他弹奏。
他知道,在这栋房子里,他们是不会听到这种音乐的,这是一种高贵的音乐,它来自于伟大的音乐家的天才大脑。它需要高超的演奏技巧,没有经过严格的训练,是难以表现这种音乐的。“这是一种信仰。”妈妈总是这样对她说,说这话的时候,她表情肃穆,仿佛音乐高于一切。可是,这种信仰带给了他什么呢?两美元,如果是个黑人;五美元,如果不是。
她并不在乎他能不能蒙混过关,但是,她总是担心他会被别的声音分心,比如,时髦的迪克西兰乐。“你不会去演奏那些礼拜六晚上的夜店音乐,对吧?”她会说,“把那些声音从你的心里赶出去吧。”她也不喜欢他在古典音乐上动手脚,比如添加额外的装饰音,或者改变节奏的长短,这些都会让她很生气。“不要去篡改,”她会说,“难道你以为自己比门德尔松还厉害吗?”
不过,至于爵士乐,她倒不必担心,因为他演奏不了。这种音乐,他当然是听到过的,不过,因为当时颁布的禁酒令,只能在地下俱乐部和非法小酒吧里偷偷摸摸演奏。这种音乐情绪饱满,节奏变化多端,调子轻快,切分音丰富,韵律俏皮,十分适合小型而隐秘的演奏空间。如今,饮酒又合法了,音乐以及夜生活本身都随之发生了变化。时髦的俱乐部和舞厅渐次开放,配备了更大规模的、类似于大型舞会的乐队。在单簧管和铜管之外,增添了更多样化的乐器,在这种情况下,对曲目的安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由经验丰富、乐感敏锐的乐队领班做周密灵活的协调。这意味着对领班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对于迪克西兰那种二十年代随意的演奏风格,托马斯的角色,显然更加符合这种大乐队的要求。不过,依然还有距离。
这一点,他心里很清楚,尤其是领教了像汉德森和艾灵顿等顶尖大乐队领班的能量之后。他知道,他们是巨人,他们能够把一支由十多个乐手组成的乐队玩得如同一把乐器那么随心所欲。托马斯不是不能玩,但是,他无时无刻不会忘记他和他们之间的差距。
大路易斯当然也知道。“你弹得很好,”在西雅图的第一个礼拜,他就说了,“可是,你这样的弹法,上哪儿去找工作呢?”
“这的确是个问题。”托马斯回答道。
“你需要的是学会一些大乐队的标配乐曲,还要加上一些慢摇。”说着,大路易斯就唱起了《九点差一刻》,那是电影《第四十二街》里的一首插曲,非常受人欢迎。“来吧,弹起来。”他打起了节拍。
托马斯畏缩了,他羞愧地说:“我不会这样凭空弹奏,我只会照着乐谱弹。”
“真的?你只会那样弹?”
“是的。如果能写下来,我就能演奏。我去把那首歌的乐谱找来,看着弹吧。”于是,大路易斯借给了他五分钱,托马斯拿上这五分钱,去了杰克森大街。找到乐谱后,他买回来读了起来,等他读完,才发现这支曲子太简单了,这让他感到很尴尬。于是,当他给大路易斯演奏的时候,他尽自己所能加入了大量的装饰音,让这支简单的乐曲更能显示得出他的弹奏技巧。
可是,那个老男人并不买账,“让旋律摆动起来!放开手,让音乐流淌起来!”
托马斯又弹奏了一遍。
“不行!你的重音又错位了。你以为自己在哪里?是在教堂里吗?”大路易斯一掌拍在离他最近的一张桌子上,蹒跚地拖着老腿走了。
每个晚上,托马斯都很专心地听着地下室传来的爵士乐,尤其是朱力耶.汉森演奏的钢琴曲。即使是即兴之作,那乐曲也完全在他的精准掌控之中。那是一种克制,带有一种玻璃般干脆的硬度。如果我能弹爵士乐,我就要弹得像这个家伙。可是,当他第二天在钢琴上试弹的时候,那种感觉又溜走了,他抓不到。
大路易斯听到了。“你太用力了。这只是一首歌的变奏,你就这样想,这只是一首歌而已。”他演示给托马斯看,如何用布鲁斯的音阶去表现那些被他称为伤感的音符,尤其是在一个大型和弦中的降七音。当托马斯听不出如何用反节奏来表现层次感,或者试图将一个不和谐插入音融入乐曲的时候,老人就会唱给他听,用他的歌声来做示范,教他怎样用即兴的方式在旋律上跳舞,把那些过渡的音符轻松地处理为装饰音。一个星期过去后,托马斯至少能弹几支时下流行的舞曲了,比如《身体和灵魂》、《我不能开始》等,他的演奏,也许不算很准确,但至少已经相当得体。
“我这样混得过去吗?”他问大路易斯。
“难!在这儿没戏,这里有太多厉害的音乐家了。不过,据我估计,以你现在的水平,在偏远一些的小镇上,还是可以混混的。如果那是你的愿望,你一定要努力,非常非常努力。”
于是,每天下午完工后,托马斯都关起门来猛练舞曲。虽然,他也一天天在进步,但是,他也知道,自己离大路易斯的要求还很远。那天夜里,俱乐部打烊后,大路易斯把他叫了进来。进去之后,大路易斯告诉他有个音乐经纪人正在他这里,那是一个来自中国的男人,他需要找一个钢琴演奏家。
“去中国弹钢琴?”
“对,去上海。我早就听说了,那里在招人。”
托马斯瞪大了眼睛。上海!它充满着诱惑,它意味着危险,他在很多歌曲里听到过这个城市。现在,俱乐部里的客人都走光了,“就是他吗?”他指着那位瘦高个子的男人问道。那个男人是在场的唯一一个亚洲人,他脸颊清瘦,在细长而深黑的眼睛下面,颧骨高高凸起。托马斯注意到,他的头发向后梳去,抹着发蜡,十分服帖,他的西服上还留着在行李箱里压过的褶痕。他这一身的绅士打扮,让托马斯心里生出了亲近感。
“过去吧,和他谈谈。”大路易斯鼓励他。
“如果他……”
“就说你是一位钢琴家,然后就坐下来,开始演奏。别的什么也不用说。”
他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穿着的工装,这身打扮,和钢琴家的形象太不相符了。可是,也没准儿是件好事,能带给他运气。“弹什么好呢?”他紧张地问道。
“狂想曲。”
托马斯闭上了眼睛,对啊,大路易斯懂他,他真是个天才。《蓝色狂想曲》让他深深入迷,它的旋律,他记得非常清楚。他弹过无数次,熟悉得可以跟着音乐跳起来。于是,他把拖把和水桶往地上一放,动作干净利落。他朝着那个亚洲男子走了过去,脚步落在黏答答的地板上,还没打扫过的地上,都是客人丢下的垃圾。“我的名字叫托马斯.格林,”他说,“我的老板告诉我,你在找人。”
现在,他在上海,和阿隆佐一起。走到弄堂尽头,转进辣斐德路[1]的交叉路口,他们停下了脚步。托马斯打量着眼前这张显然比他更有阅历的脸,说:“看来,你喜欢这里。”
“到这儿来,可是我最幸运的一件事。我就知道自己这辈子会时来运转的,没想到,只有在上海,好运气才来。在这里待上一阵,你就明白我的意思了。”说着话,阿隆佐随意地举起手指一勾,一个拉着黄包车的苦力气喘吁吁地跑到了他们跟前。阿隆佐先爬了上去,坐到了藤编的座位上,他往边上一滑,腾出位置给托马斯,托马斯一动不动地僵在了那儿。这位比他大了好几岁的男人在这儿已经一年了,他当然比他懂得多多了。可是,真的有必要坐在这样的一辆车上,让这个身上套着绳索的可怜人拉着他们走吗?即使是奴隶,也不用干这样的活儿啊。可是,这个光着膀子的苦力不耐烦地跳着脚,在寒风里,他也满头大汗,他的肌肉精瘦紧实,他的腿强劲有力。显然,这个车夫很想赶紧再跑起来。
阿隆佐的目光里饱含着同情,托马斯明白了,既然已经来到了这座城市,这道门槛是他必须跨过去的。这座城市是冷酷的,也许,所有的城市都是冷酷的。
“你知道吗?”阿隆佐对他说,“人们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主人。”他拍了拍座位。
于是托马斯爬了上去,坐在了他身边。
黄包车驮着他们颠簸向前,在人流中,喘着粗气的车夫迈着有节奏的步子,匆匆地朝前赶。托马斯感到头晕恶心,但他不确定,到底是这个车夫让他感到不安,还是这一路的颠簸搅动了他塞了太多早餐的胃。然而,阿隆佐看起来一点都没有不适,几乎可以说是非常平静,他坐在车上,悠然地看着身边的行人和来往的车辆。托马斯也强迫自己把心思从这个车夫身上移开,逼着自己去回想自己离开西雅图之前,别的音乐家是如何向他描述上海的。
“地球上最随心所欲的地方,”这是罗杰.菲尔顿说的,“随便你往哪儿看,到处都是快感、美酒、美女。而且,你挣的钱,和白人一样多。想想这个吧!弟兄们都大把挣钱,谁都能赚。可我就没看到一个人,带回一分钱的,统统在那里花了个精光。”
我可不会,托马斯心里暗暗地想着,我能存钱。但是,当他问起那里的政局时,罗杰的话让他感到不安:“日本人打中国人,中国人互相打来打去,黑帮控制着城市,谁不服,谁就死翘翘。所以,你就弹你的琴,什么也别管,听到了吗?”
不过,林鸣开出的价格很诱人,似乎足以抵消所有的这些不安和顾虑。乐队队员们每周五十元,他这个领班每周一百元,何况,他在技能上还有欠缺。的确,这些都是上海的钱,只值美元的三分之一,不过,林鸣也跟他说了,上海的物价低得跟白送似的——十二元一套定制西服,花两元就可以上餐馆享受一顿晚宴,三元钱就可以包个女人,整晚。而且,在上海,什么样的女人都有,他也都可以有,因为这里没有种族隔离法。当他们的海轮行驶在太平洋上的时候,这个念头让他很兴奋,一直挥之不去。
在家乡马里兰州的时候,他也有过白种女人。有时候,他为派对演奏,派对结束后,运气好的话,他会撞上个寻欢作乐的女孩。还有些时候,他被当作埃及人或者阿根廷人,那么,他就有可能找上个白种女孩了。不过,她们都不是他可能交往的女人,也不是他心里想要的女人。那些浅薄的女孩子,剪着短发,穿着超短裙,是没心没肺的派对动物,她们恨不得每个晚上都喝得醉醺醺的,因为她们有足够的青春和美貌可以挥霍。其实,在巴尔的摩的时候,他也根本没能力找女孩,因为他从来就没有什么零花钱,可以请他心仪的女孩出去玩。现在,他心里存了念想,希望在上海,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
在海轮上,在他那间小小的、四壁都是金属板的船舱里,他从那面钉在墙上的小镜子里端详着自己的脸庞,仿佛要努力为他的希望找到理由。大家都说,他的长相,继承了他爸爸家族的血统,是属于肤色较浅的那一类。他的奶奶曾经是一位教师,曾祖父是化学家,参加过印第安战争,是第二十五步兵团的一位军官。托马斯从父亲那里继承了英俊的外貌,从母亲和外婆那里继承了善于聆听音乐的耳朵。在美国重建时期的那段岁月里,外婆爱上了一位农场主,结果是离开了伊斯顿,远嫁切萨皮克。在那里,她成了一个农场主妇。外婆年轻时肤色仿若奶油巧克力,是个美人儿,老了还是风韵犹存。她把余生都消磨在客厅的那把竖琴上,弹奏着深奥的乐曲,旋律回转,展开一个个令人崩溃的艰难问题。琴声从敞开的窗子飞出去,没有答案的问题落在林子里,芜杂得像这一片丛生的草木。他爱着那片林子。
然而,这一切都结束了。他和家乡,先是隔着大陆东西遥望,现在是隔着蓝色太平洋。以前,他从来不曾到过大海边,也没坐过稍大一点的轮船。那一年,他和表兄弟们在塔尔伯博特县,在切萨皮克的支流里上下晃悠的时候,那条载着他们的方驳船就是他坐过的最大船只了。在这艘海轮上的第一天,他把自己关在船舱里,整整一天都充满恐惧。直到一轮太阳跌入了十二月的海平面,他听到了音乐的撞击声,那是从林鸣的船舱里传来的。他站起身,把耳朵贴向了金属的舱壁。他知道那首歌,那是汉德森的《孟菲斯蓝调》,他以前在收音机里听到过,那还是住在科利尔街的时候。他的心里,涌上了一阵思念,以前的那个家,一下子都回来了。空气是天鹅绒的质地,冬日里,湿润而尖锐,到了夏天,空气变得甜美。他几乎听到了一阵阵的声浪,从远方传来,那是巴尔的摩棒球迷们兴奋的呼啸,是皮鞋和白色大理石台阶轻快接触的声音。他已经离开了那个世界,但是没有离开那里的音乐。因为这音乐还和他在一起,陪着他漂洋过海,他变得勇敢而强大了。他走出了船舱,敲响了林鸣房间的门。
他的手指几乎还没落到门上,门已经开了,林鸣站在那里看着他,就像焦渴的旅人看着一汪清水。后来,托马斯会理解这个男人有多么憎恶孤独,不过,那一刻,托马斯只听见林鸣愉快地对他说:“进来,进来!我还以为你永远都不会露面了呢。怎么了? ”顺着托马斯的视线,他的目光落到了自己身上穿着的这件马褂上,这是件长及膝盖的中式袍子,里面还穿着件裤子,马褂的两边开衩,便于行走迈步。“你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衣服吗?穿着很舒服,很随意,你以后也试试吧。你喜欢弗莱彻.汉德森?”
“非常喜欢,”托马斯说道,他一直倾慕这位音乐家的节制感和把握度。
林鸣一听,开心地笑了:“他的水平非常高,而且,和你一样,他也是用乐谱的,这有什么不好?不要不好意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我看得出,你最拿手的就是读谱写谱。喏,这个给你。”他拿出一大沓七十八转粗纹唱片,往托马斯怀里一放:“拿着,再拿上我的留声机,回你自己的房间慢慢听吧。这些都是堪萨斯城国王乐队演奏的曲目,我们还有二十二天才能到达上海,这点时间足够你把这些曲子都写出来了。这样,你到了以后,至少有点存货了。”
困境中长大的托马斯,在这突如其来的善意面前,一时有点手足无措。在他的人生经历中,他所需要的帮助,可能来自于朋友,可能来自于家庭,但从来没有可能来自于外人。他嗫嚅着说了句:“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