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我定下了我的人生理想,我要以我的父亲为目标,至少要成为一个主教,将来为教会而战。
我的父亲大人如此的强大而有智慧,教会的同僚甚至都认为他就是主在地上的代言人,这么完美的一个人,有什么缺点吗?
呵呵,我知道一个,很明显的,他不会教儿子。
他可是个大忙人,基本上沉迷教务不可自拔,每天我能见到他的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经常不在家里吃饭,过夜。从小到大,他都很少亲自教导我。他肯定认为亏欠于我,让我缺少父爱。所以,对于我的要求,他从来不拒绝。反正我的要求都不过是钱能解决的事情,他这个苦行僧从来就不缺这玩意儿,要多少给多少。
我在家里,那是过着小皇帝一样的生活,有专属女仆侍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出去,是一群为了我钱财的酒肉朋友。我的父亲大人,以前就喜欢救济穷人,看见我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鬼混,他这个笨蛋居然认为我这样是不看轻底层人民,愿意屈尊结交朋友,是件好事。当然想必他这个大忙人是没有时间调查一下他们的品行问题。
最后,我还有一个对我无限好的妈妈,她确实爱我,爱到溺爱。反正我做什么,她都只会用宽容一切的眼神看着我。哎,慈母出败儿啊。
十二岁时,我的入教测试得知,我居然没有亲近光明属性的资质,虽然经过仪式后,我能放出简单的神术,但是进步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我的主教理想破灭了。
那也没关系,我可以成为一个骑士嘛。不过从小娇生惯养的我根本没有一点毅力,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练习,要是这样我都能成为骑士,那些为了跻身贵族每天起早贪黑恨不得一天能有四十八个小时修炼的穷苦人家的孩子岂不是日了狗?十四岁时我就明白,我不可能成为骑士了。
于是我十六岁左右,彻底成为了一个废人,每天宅家里让女仆陪我下棋打牌,晚上出去和“朋友”花天酒地。
第三章 狐朋狗友与当街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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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菲帝国的皇都,索拉城。
时间回到我杀人之前那天晚上,半夜四点,我与那群狐朋狗友们走在皇都中央大道上面,刚刚从一个酒馆里喝了一场,准备去吃点烧烤醒醒酒。
皇都大道的一头是皇宫,而另外一头,是在这个帝国影响最大的太阳之息教会,教会周围有八个白玉砌成的柱子,即使不算白玉柱,大教堂也是这个城市最高的建筑物,但是这些白玉柱还远远高于教堂的顶峰。
上面,顶着太阳之息的奇迹,一个完全由神力制造的人工太阳,长年照射着皇都和周围的土地,温度与光照都可以由教会的维护人员自由的调整。皇城永远享受着最合适的温度与光照,即使在这夜幕之下,也有柔和的光芒照亮繁华的大街小巷。街边的人来人往丝毫不比早上的少,不禁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传说中神秘的东方的一种叫修仙者的强大职业。
当初还没有成为太阳之息的德塞利大人,刚刚凝聚太阳的神格,正好选在这里传教,花费了巨大的精力制造出这个神迹,不仅能在生活时提供各种便利,还能在战争中化为巨大的战术级神器,无边怒火可吞噬一切敌人。
要说还有什么缺点,大概就是从此皇都再也没有晚上了,当时间进入夜晚,仍然有个暗淡的大火球顶在半空,还好光线调暗后,皇都人民能拉上窗帘睡觉,也因此皇都夜生活丰富多彩,是出了名的不夜城之一。
这真是适合传教的奇迹,乡下没见过世面的愚民们,只要看到这个人工太阳,怕是立刻要拜倒在太阳之息的神迹之下,五体投地,把自己的信仰献给他。
不过这是之前的事情了,最近大家都知道皇都的这个神迹,已经是见怪不怪,要信教的早就信了,不信的也没办法指望现在他们还没理由的改信。
在皇都里,其实还有几个其他教会的分会,这些是与太阳之息教会保持了良好关系的,或者至少是中立之神的教会,其中不乏有一些实力比太阳之息还要强大得多的神明,比如我们旁边的机械灵境。
他是一个科技之神,或者说机械造神。丧心病狂的科学家与炼金术师们,坚信自己能够了解世界的真理,创造出堪比神明的奇迹。虽然这等伟业不是一个人能够完成的,不过他们可以集合起来,完成最终的梦想。
理论上他们是成功的,虽然说制造出一个新的神明不一定是他们最初的目标,不过他们还是欢天喜地的接受这位神明的邀请,成为他教会的第一批圣职者,神明许诺他们可以获得研究所需要的器材场地经费等等的支持。
当年的那些老怪物应该已经全部回到机械灵境神国里,继续他们疯狂而天才的研究了吧。如果还有这样的老怪物留在人世,那实在是太可怕了。
作为一个科技之神的神殿,这里充满钢铁与电流,整体上棱角分明,基调是灰色与黑色,说实话不符合我的审美观,不过神殿前面来往的不少漂亮的妹子,确实能加不少分。
因为他们总是能推出一些新奇的小玩意,比如能自动放音乐的小盒子,能保持肌肤水嫩的薄膜,用来防狼的电击魔法器。所以不少贵族千金或者富家大小姐会喜欢来这里买东西。
“德哥你看,这小妞够劲吗?”
“不不不,你看那边那位夫人,至少是伯爵夫人吧,好夸张的身材啊。”
“你们什么眼光,看那个小妹妹,身娇腰柔易推倒,真是极品啊。”
才喝过一场的狐朋狗友们,明显是开始发酒疯了,开始讨论要不要上去搭讪。
后面的一位虎背熊腰的哥们劝到:“管那些娘们做啥,我们兄弟好好喝酒也就是了。”
这位可以算是我这群好朋友里的一股清流,萨切斯,没落贵族出身,目标是成为一个骑士,恢复家族的荣光。和我一样,他根本没有天赋,所以他现在仍然在努力之中,实力估计在我们里面属于鹤立鸡群的那种。
按理来说,再怎么没落,他也不会和我们这群人混在一起,因为他一直以骑士美德约束自己。奈何美德不能拿来吃饭,他的败家亲戚欠下一屁股债都算在了他家头上。某天我见到他被追债的堵在小巷子里,涨红着脸向对面解释他实在是囊中羞涩,一定会还。不过谁信呢?
于是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的就上去帮他解了围,大概是父亲大人的善行仍然在我心中吧。后来他就成了我的死党兼打手。
到现在他仍然觉得自己会成为一个骑士,哈哈,这个死脑筋居然还以为自己能成为骑士。先不说他有没有天赋,有没有人做他师傅,有没有贵族举荐他或者愿意册封他。就他这身体,每天都需要昂贵的药材来洗练,需要专门的修炼场地和器材,他哪有钱啊?
我想帮助他的时候,给他在拍卖会上拍了一个斗气种子,这家伙就这样义正言辞的拒绝了,说什么欠我的太多,将来会还不上的。我会在乎这点吗,再说,他现在欠的我估计他也还不上,他这天赋,根本不可能靠自己修炼出斗气的。
“萨切斯,何必那么拘束,啊?你喜欢哪个?说出来,我帮你搞定啊!”
看来我也是喝得有点多了。
“就是就是,萨哥,没有德少搞不定的,不要扫兴啊,我们一起上去,谁撩不到自罚三瓶怎么样?”
其他弟兄也是在各种起哄。
“我···我···唉,我明天还要训练,瓦尔德,让我送你回去吧,你也该休息了。”
这小子明明没喝酒,脸涨得比我还红嘛。
“不休息!休什么!我还没有尽兴呢!你要走,好,你走!我还不信了···”
见劝说我无果,萨切斯也只好一个人走开了。
于是,终于赶走了绊脚石的我跌跌撞撞的向身前一个可爱的半精灵少女走去。
“小姐,这么晚了,为何在一个人路上乱逛啊,多危险啊~~”
我也是醉得不轻,这个半精灵分明是月精灵的血统,晚上才是她出没的时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