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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1 / 2)

所以能像陈轩这样,两次boss两次都掉金装的情况,肯定没有人。

没想到,他现实里运气不怎么样,可在游戏里好像挺欧的。

最后,陈轩又杀了两只狼王,才成功升到十级。

最后学会了一个很奇怪的技能,将杀死的怪物BOSS,以血液为契,让它成为自己的奴仆。

也就相当于召唤兽一类的,陈轩很干脆地,把狼王给血契了。

血契后的狼王,和活着好像没有区别,但毛皮的颜色不在是原来的灰白,变成了如血一般的鲜红,第一次血契消耗十点魔法值,之后召唤只要三点魔法值。

挺划算的。

另外一说,陈轩之前那血魔剑的技能,需要两点魔法值。

虽然后来的技能消耗,都比血继限界要多,但都是很不错的技能。

尤其是这最后的血契,甚至能把召唤出来的狼王,当做坐骑使用,让陈轩告别了那些史莱姆后,在茂密的丛林里飞快地穿梭。

狼王体型庞大,要背着他这么一个小萝莉跑,一点难度都没有,可是这深林也太大了,跑了一个小时,小地图上的迷雾都开了不少,还是没有见到别的村庄。

“我这算不算是荒野求生?这游戏也太操蛋了把!”

实际上陈轩不知道,这就是隐藏种族强的代价。

因为比其他种族的玩家要强,那就必须把他拖一拖,等到其他玩家都变强了,才把他放出来。

实际上那些开局就是隐藏种族的玩家,现在都和陈轩差不多,被困在一个荒凉的地方。

比如巨龙族,出生地叫做龙幕,怪强的一批,可经验却很少。

陈轩出生地叫封印之地,从名字来看显然知道,陈轩这个角色的设定,是之前被封印在那个小树林里的血族萝莉。

或者本来不是萝莉,但封印久了就变成萝莉了。

这也是为什么,封印之地只有史莱姆和狼王的原因,其他动物嗅到这边不详的气息,就全被吓跑了。

不得不说,这游戏的设定很有趣,非常真实。

至少,陈轩还没玩过像这样的游戏,以前那些游戏也都只是一个文本介绍,哪像现在这样,用玩家自己的真实经历,来发现这些内容。

不过,最让陈轩高兴的是,他的人气值稳定增长。

毕竟这游戏里,他的演出效果还是不错的,所以愿意留下来看的观众越来越多。

比起之前爆炸性的增长,显然这种稳定增长更好,毕竟只要陈轩一直播游戏,他人气值早晚会回到之前的两百万。

两个月的假期时间,说不定还能超过两百万呢!

何况还有各种礼物,让他人气赚钱两不误。

只是可惜,史莱姆没法变成宠物或者召唤物,否则他把出生地附近的史莱姆带走,又是一个强力技能。

但那只是一个称号,陈轩没法带走史莱姆,有点可惜。

不过陈轩发现,出了封印之地后,简直是他的天堂,只要有血液的物种,都逃不过他的一咬。

十五级的蛇,喝了!

收获一大堆经验值。

二十几的鹿,让血鹿狼扑到它,然后也被喝干了血。

等级提升到十五,陈轩这肚子仿佛无底洞一样,只要有血的生物,都能给他提供经验值。

而且还不少,虽然还是没狼王给的的多,量大起来还是很可观的。

等到快出深林的时候,陈轩都已经快二十五级了。

又学到两个技能,血盾和血遁。

前者是召唤一面由血构成的盾牌,后者则是能在血继限界里,完成像闪现一样的瞬移。

这两个技能非常实用,他估计自己这角色,就是专门用来PK的。

开个血继限界,在这玩意的范围里面,陈轩就像一个刺客,不仅能瞬移到别人的身后,还能一击不中立刻远遁。

这要没有大范围杀伤性的技能,都不好破解陈轩这脏套路。

而且陈轩发现,他吸血的时候有个被动,那就是让被吸过血的目标,陷入虚弱状态十秒。

虽然不知道对玩家有没有用,这被动技能就已经很强了。

还是他吸干了,不知道多少怪物后,才实验出来的被动技能,并没有写在描述里。

等到陈轩走出深林的时候,他还得到一个移动天灾的称号。

【移动天灾:毁灭整个深林的恐怖,猩红的双瞳注视着你,会令人感到恐惧。】

并没有更多描述,陈轩感觉这应该,就只是一个单纯的称号。

至于这个称号系统有什么用,目前陈轩只知道有的称号会带有特殊能力,更多的功能只能等去到达卡城才知道。

不过已经达到二十五级的陈轩,实际上已经落后其他玩家很多,现在最高的能级,已经三十三级了。

是等级排行榜上一个,叫做唐伯虎点蚊香的玩家,也不知道这家伙怎么升级的,整整超过陈轩七级,简直练级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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