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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1 / 2)

这很符合历史,史书上说公孙述初期面对刘秀的部队所向睥睨,那必定是有诺顿的帮助,直到刘秀找来混血种吴氏,汉军才用巨大的代价攻陷了白帝城。

他骤然看向参孙的背影,觉得这是一个陷阱,参孙也许是在引诱他们去往白帝城的深处绞杀,就像这些死去的军人,但参孙并未扭头看他,在水中她自由漂浮,就像一条优雅的美人鱼。

又是那种仿佛身死一无所去的感觉,漂流在无尽的汪洋大海之中,有了之前的经验,叶胜不再那么慌张,他紧紧拉住酒德亚纪的手,闭上眼睛,任凭那种浮力将自己自然地托起。

哗哗的流水声疏疏落落,叶胜猛然睁开眼睛,他本以为自己该看见一座恢宏浩瀚的宫殿,里面应该有擎天的盘龙御主,青铜铸造的吐水龙头,金粉银沫涂在墙上,璀璨光辉耀眼如白昼。

但现在他和酒德亚纪泡在一间小屋的水池里,他们身后有一个青铜制造的水车嘎吱嘎吱旋转,前方跨过流水上的小桥,就是一栋青铜铸就的民居,四个长信宫灯点亮了周围,屋外有几个石墩和刻印着围棋盘的白玉桌,还有几枚棋子洒落,这大概就是这里最奢侈的东西了。

很让人意外,一位君主本该傲然自立,用财富和权力堆积成宫殿,向世人彰显自己的显赫,但诺顿似乎是个头上写着哥很低调的家伙,住在这种地方与其说他是一位君王,倒不如说他是个陶渊明式的悠然闲人。

参孙并未邀请他们进屋,主君不在,客人当然不能擅自进入主人的房子,他们在屋外的白玉桌边落座,参孙去了屋子里,稍后便带回来一个青铜茶壶。看着参孙以古意十足的手法为他们倒茶,叶胜开始思考这个茶叶是不是也和参孙一样,在这里放了两千年,也许喝下去的话就该拉肚子了。

“我知道你们为什么来这里。”参孙在两人对面落座,她的面前并没有为自己准备的茶水,“你们是人类,但是有龙的血统。”

“难以想象我现在正在和一位龙族坐着喝茶,我以为你本该暴怒的杀了我们。”叶胜打开了自己的潜水服面罩,龙族是爬行类,他们也需要呼吸,参孙生活在这青铜城的内部深处,空气却分外清新,这应该是青铜城本身设计上的作用,周遭有和外界连通的换气通道。

“如果是以前,我应该会。”参孙淡淡地说,“主君曾与皇帝交战,公孙大人的士兵很大一部分都交给我来指挥,因为他信任主君,当然也信任我,埋葬在这城下的汉军骨骸何止万千,我又怎会在乎多杀两个人呢?”

“这么说就代表你现在不会这么做了。”酒德亚纪说,“为什么?龙族应该和人类是不共戴天的仇敌。”

“我并未说自己喜欢你们,邀请你们坐在这里,只是因为我需要你们的帮助,作为交换,我知道你们想要什么。”参孙指了指身后的那间屋子,“就在那里。”

“不怕我们强抢么?”叶胜挑了挑眉,在他看来参孙有些太大意了,虽然她是龙族,但现在是二对一,酒德亚纪在战斗能力上甚至比他还要强,而酒德亚纪则总是谦虚的说自己比起姐姐来还差的太远。

“你们不是我的对手,我是主君的近臣,也是他的佩剑,主君有着青铜与火之王的尊称,即使是在龙族当中,他的炼金术也尤为出众,你们应该知道。”

参孙把手指放在白玉桌上,看似纤细柔嫩的一根食指,只是那么轻轻的碰了一下,白玉桌上赫然刻下一条刀锋般的裂痕。

她确实是武器,无比锋利的武器,虽然看起来有着青春少女的外貌,内在早已被诺顿铸就成摧金断铁的炼金刀刃,材料或许就是参孙的骨头。

谁也不知道诺顿是怎么做到的,作为龙族炼金术成就上的极致,诺顿的造诣远远超过人类的认知。

“好吧,我们认输。”叶胜拍了拍手掌,表示为参孙的表现喝彩。

如果你的对手只靠一根手指就能斩断白玉,恐怕没有人会想要和这种东西交手。

“可这是怎么做到的?”酒德亚纪很好奇,“你看起来就像一个人类女孩,龙族在外貌上成为人类的时候,除了内在其他部分也会变得和人类相似的。”

“因为我是个活灵。”参孙按在自己的胸口上,“跨越生与死的界限,主君最伟大的杰作。”

参孙拉开了自己的对襟,足以切开白玉的手指划开自己胸口就只需要那么轻轻一抹,叶胜和酒德亚纪都看到了她身体内部的构造,没有五脏六腑也没有肌肉,有的只剩下龙族数以几百计的神秘骨骼,已经失去了原本的色彩,变成像青铜那样的颜色。很难像她那副美艳的外貌,居然只靠这些骨头来支撑,让人不禁想到西游记里的白骨精,除了白骨,只有一张皮。

“君子非礼勿视!”酒德亚纪伸手挡住叶胜的眼睛,因为她知道叶胜还没有正式恋爱过,让一个纯情处男亲眼看一个女孩子在他面前拉开衣服实在太涩情了。

“都是骨头了有什么好看的……”叶胜嘟囔。

“主君死去之前留下了茧,并将我制作成极致的炼金活灵,我保留了过去的一切,两千年来一直留在这里,看守主君的茧,只为等待他复苏。”参孙重新穿好衣服,“但我并不喜欢这样,你会愿意在一个地方独自一人,听着流水声干干等上两千年么?”

“可你刚刚说诺顿已经离开了这里。”叶胜拨开酒德亚纪的手,“那么你还有必要在这里呆着?”

“我没办法离开这里,这是龙穴的规则。为了防止外人的入侵,青铜城各处都有活灵把门,同时也为了防止入侵者离去杀死他们,要离开这里必须献祭一个人,这条规则对整个青铜城生效,除了主君自己。”参孙看着叶胜的眼睛,淡淡地笑了,“一个活人的血就够了。”

叶胜猛然起身,一脚踹翻了白玉桌,拉着酒德亚纪后退。

古代的龙族傲慢而无情,他们更倾向于用自己的暴力碾压人类,但随着历史的发展秘党发现龙类越来越狡猾,他们开始懂得使用计谋,知道潜伏在人类社会里利用自己的力量制造权谋,操纵傀儡,那些知名的历史背后往往都有龙类的影子。

参孙也是这样,她只不过是个龙王的侍从,但在这两千年里,已经无师自通的学会了利用自己无辜的外表去欺骗人类。

这确实是个陷阱,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了,他们不该来这里的,参孙把他们骗到了无路可退的死境,那些白骨就是结局。

参孙轻轻挥手,白玉桌无声的被切碎,作为龙王诺顿缔造出的活灵极致,即使没有主人她依然是无往不摧的神兵。

“被封在门里的活灵已经没救了,但我不一样,我还可以行动,我还能思考,只要有龙族的血,我就还可以是我自己。”参孙眼中流露出渴求的光,“我不在乎背叛主君,我只在乎我自己,来吧,你们不是为了那骨殖瓶来的么?罐子给你们,拿你们的龙血来交换!”

她已经不必再伪装自己,每一句话都是咆哮,声嘶力竭,青黑色的鳞片从她身体各处钻了出来,优美修长的臂弯骤然生长成暴龙的利爪,将襦裙撕得粉碎,刺破指节而出的骨爪上泛起冰冷的光。

第69章 龙之侍(三)

“干杯!”

路明菲举杯与芬格尔对碰,两个人用同样豪情的姿势仰头快乐的吨吨吨,不知道还以为他们是梁山上的好汉,热衷于大块吃肉大块喝酒吹天说地。

实际上他们只是坐在卡塞尔学院餐厅的一角在庆功,因为路明菲昨天成功通过了包括3E考试在内的所有测验,作为回报,路明菲请首席功臣芬格尔和贴心棉袄零一起吃饭。

路明菲在射击考试里得到了A+,老师说她是百年一遇的好苗子,将来会成为出色的神枪手。体能方面则只有D,拿着记录本的老师说他从未看到有如此孱弱的新生,长跑起来像是快要死掉的蜗牛,结束的时候路明菲腿一软直接瘫了,是零负责把她扶回去的。最令人满足的是3E考试她拿到了S,完美评分,没有给顶着的S级名头丢脸,虽说考试中途不小心睡过去了,好在有芬格尔的考题,依然有惊无险。

考虑到芬格尔说自己是个德国人,所以路明菲请芬格尔吃的全是德国菜。德国菜素来被中国人说是欧洲的东北菜,酸菜猪肉和香肠是他们桌上永远不会缺少的东西,单从材料来说有种东北大锅炖的感觉,只是做法略有不同。再加上黑啤白肠和猪肘子,这顿饭颇有一种别致的味道,让路明菲想起以前跟叔叔下馆子,豪放的东北老板端上来的猪肉炖粉条差不多可以用盆来形容,够味还够量。

“师兄敞开了吃!这顿我请!”路明菲拍拍贫瘠的胸口表示自己很慷慨,这顿饭虽然贵了点但是绝对物超所值,本以为败狗师兄只是卡塞尔里的留级生一条,没想到关键时刻还能发挥偷考题的作用。路明菲当然不是什么正经姑娘,有答案不抄她就是傻子了,何况这次考试还那么关键。

“说到吃这行还是你们中国人行啊!”芬格尔啃着猪肘子,竖起大拇指,“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是活的好像你们都能抓来吃,烹饪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门,说起来比起德国菜其实我更希望你请我吃中餐……但是这个餐厅里确实没什么像样的。”

作为一个德国人在美国创办的大学,卡塞尔的食谱基本与东亚无关,它吸收的全是欧美精华,这让路明菲的胃并不是那么适应,才来没多久,她其实也开始有点想念婶婶做的醋溜大白菜。

这是每个人都会有过的经历,没有离开家的时候总是向往着外面五彩缤纷的世界,离开之后才会想念起家乡老母亲做的那一碗阳春面,将来你成了天天泡在高级饭馆里的人,动辄一餐要吃掉几百上千块,可还是会觉得那碗只有葱花和鸡蛋的老面才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它不但免费,更重要的是还能品尝到只为你而绽放的爱。

“将来有机会的话,到了中国我可以给师兄你展示一下我的厨艺,包你吃遍全中国!”路明菲经常跟着婶婶一起下厨,作为一个立志将来要当个好新娘的姑娘,在厨艺这方面路明菲是为数不多还比较有自信的领域,因为婶婶虽然是个小肚鸡肠的家庭妇女,但是做得一手不亚于餐厅的好家常菜,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能拴住肥头大耳的叔叔,把路鸣泽养成长160重160的圆形。

“那我可得好好期待期待了!”有人这样盛情芬格尔当然也不客气,吃着面前这顿已经想到遥远未来的下一顿了,更何况俗话说秀色可餐,和美少女一起吃饭当然也倍儿加的香。

“我也要一份。”零淡淡地说,她总是很平淡的一个人,唯有提到好吃的多少会表现的更可爱一点。

教堂的钟敲响了,路明菲扭头向窗外看去,大群的白鸽从那里涌出,有点像是奥运开幕放飞的和平鸽群,草坪上天空上都被苍白的羽覆盖,路过的学生们纷纷停下,仰头看着漫天飞舞的鸽群。

路明菲来到这所学院已经有三天,教堂的钟从未敲响过,以至于路明菲以为那只不过是个摆设,如今铜钟一再地摇摆,低沉的钟声久久不息,就像一个闹了别扭的小孩,不管别人怎么劝都停不下来。

“我们走吧。”芬格尔低声说,他不笑了,也不吃了,分明刚刚还握着猪肘子吃的满嘴流油,如今却放下骨头拿湿手巾默默地擦干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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