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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希金的这首诗在勋暮生的声音中复活!
她美的令人心碎。
在剑桥的时候,勋暮生曾经是唱诗班的成员,只是听他的声音,清、脆、有回想,像一种上等的羊脂玉碎裂,今天,他用这样的声音缓缓念着《我曾经爱过你》,却并不让人感觉到凄风苦雨。
他穿着黑色的礼服站在圣坛下,他的位置是伴郎。
他说,他曾经爱过我。
……爱过……
这是一个过去式,一个过去的终结。
他坦荡,把自己的情感完全解剖,就这样明明白白,赤|裸|裸的摆放在我们面前。
如此的真实!
勋世奉没有站在圣坛上,那里只有一位老牧师。如他所说,勋世奉站在我的身边,我戴着那条好像冰封海面一般的钻石披纱,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走向圣坛。
宾客都在两旁。
他们在奏乐中站起来,注视着我们。
周围全是花,白色的花,玫瑰,牡丹,绣球花,还有一丛一丛的白色蔷薇。
终于,我们来到圣坛。
我念出了自己婚礼的誓言:——
ryhsun,
我,愿以你ryhsun,
tobeyweddedhband,作我合法丈夫,
hold,相互拥有扶持,
thisdayforward,而今而后,
r,forworse,不论境遇好坏,
rer,富裕或贫穷,
ssandhealth,病痛或健康,
cherish,发誓相爱,
tilldeathdopart,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
我们采用的是老式的誓言,这在今天的美国已经很稀少了。现在的婚礼誓言最后一句已经更改为:——我会爱他,……一直到我不愿意为止,我会爱他一直到我不爱的那一天……
但是,我们的婚礼选用的誓言依旧是: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
这是一种承诺。
勋世奉是基督徒,他说出这句话,就是他对上帝的承诺。
牧师问我:“ssandhealth;hshalllive”
(你是否愿意爱他,安慰他,给予他荣耀,并且一直在他身边,无论是疾病还是健康,只守候在他身边,放弃其他人,只要你仍然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