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把孩子给热坏,洛明晨扛起锄头,打算下午把孩子给霍琰带,再来地里。 “悦悦,走咯,咱们回家。” 洛明晨把霍心悦坐的小马扎放进空间,笑着牵起软乎乎的小手往回走。 霍心悦对洛明晨甜甜一笑,举起另外一只手,把手心里的小花给他看,“爹爹,发发。” “噗……这是花。” 洛明晨哭笑不得。 霍心悦歪着小脑瓜,抬头疑惑道:“发?” “是花。” 洛明晨特意放慢了语速,让她看自己的口型。 “花?” “对,悦悦真聪明。” 见洛明晨笑了,霍心悦高兴的又连说了好几个花。 刚到家门口,洛明晨放下锄头把钥匙拿了出来,忽然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伴随着兽类的嘶吼。 一转头,洛明晨看见一只大野猪横冲直撞的从山上下来,直奔他刚辛苦翻过的田地。 这要是冲过去,那他先前辛苦种的菜不就没了吗? 洛明晨也没怎么想,身体快脑子一步过去拦住。 见那头大野猪迎面冲来,洛明晨将异能凝聚在右手,照着那个猪脑袋就是一拳,直接把大野猪给干趴下。 在家门口的霍心悦都惊呆了,从她的视角来看,原本在她身边的洛明晨,瞬间闪了过去。 而在洛明晨把大野猪打死后,一抬眼看到了霍琰,跟在他身后还有几个猎户。 把拳头收回的洛明晨愣了下,一时不知该怎么办。 他好像……暴露了? 霍琰停顿了一会,朝他走去,问:“有没有受伤?” “没。” 洛明晨看向他身后目瞪口呆的几人,“他们……看到了什么?” “看你一拳打死了野猪。” 洛明晨:“……” 他是不是该庆幸自己没有用水绳? 你也要酒楼? 几个猎户过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惊讶的走到他们身边。 其中一个年纪稍大的猎户,看着洛明晨丝毫无损的手,惊奇道:“小兄弟,你这力气真大。” 洛明晨只能尬笑,“还好……” “这不是力气真大,简直是奇人。” 见他们还要说什么,洛明晨转移注意力道:“只有这一只大野猪吗?要不,你们看看这个怎么处理,我去带孩子。” 说完,洛明晨便匆匆离开,生怕他们拉着自己问东问西。 走了两步,洛明晨听到一个猎户跟霍琰说:“你这契兄弟真厉害。” 而霍琰说了什么,洛明晨没仔细听,赶紧带着孩子回家,就怕他们说自己是妖怪。 正常人怎么可能一拳打死一头那么大的野猪? 不过…… 那野猪的肉应该能分不少给他吧? 这么想着,有些懊恼的洛明晨把霍心悦放在小马扎上,想趴在门缝看一下。 然而,刚到门口,便与推门进来的霍琰撞上。 洛明晨后退了半步,被撞的肩膀还有点疼。 不过,这个不是最重要的事,洛明晨紧张的问:“他们真的把野猪带走了?” “没有。那是你自己打死的野猪,他们打算去找个东西,给你抬回来。” 听到霍琰的话,洛明晨很不好意思,“那个,要不还是跟他们分一下吧?好歹是你们一起找到的。” “山上还有一只公的,这个野猪逃下了山,你打死了,便是你的。吃不完可以卖去县里的酒楼,能卖个几十两银子。” 听到这话,洛明晨皱眉道:“这么大的野猪才几十两银子?” 霍琰说:“野猪在山珍海味里算是比较常见,几十两银子这还是县城的大酒楼开出的价。若是不嫌麻烦,打听一下谁家老爷要办喜事,拖过去卖,说不定能卖到一百两银子。” 洛明晨仔细一想,这边几十两银子的购买力也很不错,是一笔巨款。 只是他昨晚看了霍琰的存款后,才觉得几十两银子不算什么。 “咱们是卖了还是留着自己吃?” “都可以。” 洛明晨思索片刻,还是觉得卖了好,“那咱们下午去县城?” 霍琰应下:“好。” 几个村民帮他们把野猪抬了进来,“那就先放院子里啊。” “好,谢谢。” 洛明晨道了谢,还听到有人说他真厉害,以后溪水村就不怕猛兽袭击。 他只能说,这些人……好淳朴。 中午,洛明晨懒得做太多菜,就随便煮了一锅饭,一碗青椒炒肉,一碗红烧肉,再加一碟醋黄瓜。 听洛明晨说随便吃吃的霍琰:“……” 坐下后,霍琰意味深长道:“我以为只有一锅粥。” 洛明晨没听懂,问:“你想喝粥吗?” “……没。” 洛明晨只当他在客气,“以后你想吃什么提前跟我说一声,能做我就会做。对了,灶上还有一锅绿豆沙,等下午回来,用井水冰镇一下,跟喝粥也差不多。” 霍琰一顿,“你不是做了馒头?” “对啊,小辉他们回来,饿了可以拿着吃。” 说到这,洛明晨思索片刻,“要不我们去买一些坛子?我想腌些菜,还有鸭蛋。这些配粥或者配馒头都好吃,早上炒一碗酸豆角,还能放面里。” 霍琰倒是没意见,只是:“做这么多,你不累么?” 他娶媳妇不是娶回来当厨子的,能做固然好,可要是因为怕被赶走而累着,那不是很难受? “这就累了?” 洛明晨不是娇生惯养长大的人,只是有幸生活在城里而已,但其实很多能赚钱的活,他都去做过,比如搬砖、洗碗、发传单…… 后来一个酒店老板觉得他太可怜,把他塞进后厨当了个洗菜工,生活才稳定些,而他也努力考上了大学。 末日来临,洛明晨要活着就更得做很多事。 所以,在这个世界没有丧尸的威胁,又没有学业的烦恼,还有地方住,只需要想着怎么挣钱就行,日子不知道好过多少。 当然,洛明晨觉得轻松的前提是有地方住。 他也没有多大的野心,过得安逸就好。 霍琰想了下,说:“不要累着自己。” “我又不是只做给你们吃,我自己也是要吃的。” 当个保姆怎么可能? 他说的那些都是自己爱吃的东西,心情好才会顺便做他们想吃的东西。 更何况,洛明晨也喜欢做饭,就是不爱收拾那些锅碗瓢盆而已。 “嗯。” 正吃着,村长的小儿子拎着几斤肉过来,在门外喊:“霍大哥!” 门是虚掩着的,霍琰出门便能瞧见于北。 人笑着进来,把肉递过去,“霍大哥,吃着呐?我爹让我把这些野猪肉带来。” 霍琰接下肉,说:“有劳。” “不客气……” 于北嗅了嗅,咽了下口水道:“霍大哥,这菜是洛哥炒的?好香啊。” 霍琰点头,“嗯。进来吃点?” “不用了。我娘等我回去吃饭,以后再来蹭饭,嘿嘿。” 于北说着便匆匆赶回去。 洛明晨戴着一次性手套,给霍心悦把她咬不烂的红烧肉撕开,见霍琰拿着肉回来,问:“他们还分肉给你?” 霍琰把肉放在桌上,“这是我参与的那份,院子里的那个是你的,去过的人都能分到。” “……哦。” 中午的太阳有点大,三人都带着草帽出门。 出去前,洛明晨还特意喂了些空间里的大白菜给牛,以保它在半路不会撂挑子。 大野猪身上被很多大树叶盖着,以防止还没到地方,就臭在路上。 大中午入城的人不多,他们也没排队很久。 若是跟那天早上似的,怕是要在路上耽搁很长时间。 进城前,守卫盘查了几句,又看了看那头大野猪,这才收了钱放他们进去。 月兰县里的豪绅不少,可洛明晨也懒得挨家挨户去问,便去了最大的福来酒楼。 掌柜看完也很爽快的给了银钱,一共七十六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