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湘点点头道:“小爹爹,我也会看着的。咱们都出门,大白一只猫留下多可怜。” 霍心悦说:“爹爹~大白可听话了。” “……那行吧。” 洛明晨主要是觉得带一只猫很麻烦,这万一一时没看见,这么肥的一只猫,被人逮走做成一盘菜怎么办? 吃猫肉的人不多,但也不是没有啊。 不过,既然带了出来,送回去也麻烦,留着也没事,大不了多看着点就行。 过了河就是沙漠,走了一天,晚上找个地方,搭了个帐篷,里边不说有多暖和,但也不冷。 点起火堆,三个娃入睡后,洛明晨才走到霍琰身边坐下,看他在喝什么,问:“这是酒?” 洛明晨是闻到了一股酒味,还混着一股香甜的气味。 霍琰把水囊给他,“尝尝?” 闻着是不错,洛明晨试着喝了一口,还是辛辣的味道,皱着一张脸还了回去,“难喝。” 一边坐着的花邀月等人震惊的看着洛明晨。 花邀月说:“这酒很贵的。” “不是越贵就越好喝……而且,我又不喝酒。” 洛明晨喜欢用酒做的一些菜,但不喜欢单独喝,除非是果酒。 李云德困惑道:“洛大人看着不像是以前喝不起酒的人。” 就很奇怪,身为男人怎么不爱喝酒呢? 洛明晨问:“那李副将怎么不做饭呢?” 花邀月说:“这不是两码事?男人哪有不喝酒的?” “在我看来就是一码事。人都吃饭,为什么你们不做饭?” 众人:“……” 霍琰习惯性的把洛明晨搂近一些,也能让他少吹点寒风,“喜恶不同罢了。” 洛明晨也没再说这事,而是问:“军师,明天大概多久能到?” 长久不坐马车,坐一天下来,想睡又睡不安,不睡又昏昏沉沉。 季博文说:“若走的快些,约莫一个半时辰,慢的话,半日也该到了。” “……嗯。” 定好守夜的人,洛明晨跟霍琰回帐篷里睡。 躺下后,洛明晨还能闻到霍琰身上那股淡淡的酒香。 见自家夫郎跟个小狗一样嗅着,霍琰好笑的蹭蹭他的鼻尖。 洛明晨还在嘀咕,“奇怪,那酒闻着香,喝起来那么辣。” “再尝尝?” “不喝了,头晕。” 一口酒就上头,这滋味真爽。 霍琰几乎是贴着他的唇说:“再尝一口。” 洛明晨后知后觉的明白是说尝他嘴里的,脸上有些发烫。 对于霍琰来说,没有回应就是默许,便温柔的含住了软嫩的唇瓣。 他俩之间很少会有这么温柔的吻,黏糊糊的,却很上瘾。 耳垂被轻咬了一口,洛明晨听到霍琰问:“还辣不辣?” 脑袋晕乎乎的洛明晨抱住他说:“再尝一下?” “好。” 外边寒风呼啸,火柴噼啪,还有人在守夜。 做完是不可能的,做点别的倒是可行,反正有现成的水可以洗…… 一大早上路,昨天还很兴奋的霍湘,因为腰酸背痛,整个人都提不起精神。 霍昱辉只能跟他说一些关于狼王堡的传说,跟讲故事一样。 觉得无聊的洛明晨也在听。 “听人说,沙漠里有沙鬼,一到晚上,它们便会出来吃人,而狼王堡的人世世代代守护着沙漠,猎杀那群沙鬼。” 霍湘瞪圆了一双眼睛,还特意压低声音道:“不会吧?” 霍昱辉没说这极有可能是别人乱传的话,而是说:“你若想知道,到了狼王堡,问一下蓝斐不就可以了?” 听完,霍湘觉得很有道理。 之后,霍昱辉又说了几个其他的趣事,比如一个人灰头土脸到狼王堡是不给进的,要洗干净才能进城门。 被转移注意力的霍湘,感觉时间过的特别快。 到了一个地方,一行人停了下来。 洛明晨出去看了一眼,问骑马的霍琰:“怎么了?” 从时间上来看,还没到地方啊,而且他们也没看到城门。 霍琰抬了抬下巴,“底下有风沙,今日怕是要在这边住上一晚。” “下午也进不去?” 洛明晨从车上下来,站在高坡上往下看,被震惊了。 远处隐约可见一座大城,而在城外围绕着由七条风沙组成的龙卷风。 这七条龙卷风只在固定的位置,不会乱动,但要是谁敢靠近,必定会被撕成碎片。 “狼王堡的人开启了机关,通常是要开一天一夜。前面有商队,萧尘已经去问了。” 霍琰说完不久,萧尘便匆匆赶了回来。 “两位老爷,听商队说,这是今早开启的,半夜才会停。” 洛明晨无奈看向霍琰,“咱们还真不走运。” “那便在此歇息一晚。” 商队人多,虽然在这边也不会有太多危险,但离近一点,也好有个照应。 驻扎后,有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带着两护院过来,给他们拿了一个羊腿。 “几位是寒城那边来的吧?” 洛明晨看了眼那个羊腿,这没事送东西,总觉得不会发生什么好事。 霍琰跟他寒暄了几句,才知道那人也是大衍朝的商队,因为晚上要在这边歇息,所以过来认识一下,想互相有个照应。 人走后,洛明晨看着那羊腿皱眉,“他带了那么多人,我们的人数比他们少,用得着让我们照应?这肉有没有毒?” 花邀月悠悠道:“羊腿没毒,但晚上危不危险就不知道了,这群人肯定有什么事瞒着没说。你们猜,他们怎么知道是早上开启的机关?狼王堡若要开启机关,必定会用狼群驱赶附近的人,没道理离那么近,人不给他们进城。除非这次封城还有别的原因……” 说到这,花邀月看着他俩,“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洛明晨瞅着霍琰,那意思——要不……回去? 伍嵩与武松 夫夫俩本想原路返回,洛明晨看到两个孩子应下后失落的样子,叹了一口气,“算了,再等一晚吧,今晚我守夜。” 霍湘皱眉道:“守夜很冷的,小爹爹,要不咱们还是回去吧?过几天再来。” “来都来了,不如留在这,看到底要发生什么事。这个距离,明早出发,不到半个时辰便能进城。” 听季博文这么说,李云德也道:“若真很危险,那群人总不会听到劝告也不走,大不了晚上多警醒点。反正原路返回,也是要在沙漠里再住一晚。” 虽然洛明晨和霍琰不太认可李云德前面说的话,但最后那句却是真的。 他们现在返回,还是要在沙漠里住上一晚,可要是能平安度过,为什么不在这等到明早? 一行人最终决定留下。 搭好帐篷,把羊腿给烤了。 香味随风飘到两支商队那边,连送肉过来的人都没料到他们能把羊腿烤的那么香。 没过多久,那个给他们送羊腿过来的人,又拎了一坛酒来。 “几位,我能不能从你们这买点香辛料?” 不得不说,这人的确很适合做生意,说话不会让人反感,求人做事,还会送些能用得上的礼来。 洛明晨正好也想套个话,笑说:“这点东西说什么买?竹青,去给大哥装一罐。” 那人乐呵呵的把一坛酒放在旁边,“那我就不客气了。” “出门在外,又是同一片国土的人,大家都不容易,就当是交个朋友。只是,大哥你知道怎么烤吗?这羊腿要烤的好吃,还是需要点技术的。你们要是不嫌弃,就在这吃,看一看,晚上也能自个烤来吃。” 听到洛明晨这话,那人笑道:“老弟,不如我再一只羊过来,咱们一块吃吧?” 洛明晨哭笑不得,想着他大概是误会了什么,却也没多说,总之能把人留在这边唠嗑就行了,“那小弟我也不跟大哥客气。” “哈哈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