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千少羽还真的是用了心,穿在自己身上的衣服,不仅合身还不如一触碰到伤口,牌子也选的,应该是那种棉柔的,贴合着肌肤,很舒服。
千少羽就这样双手插在裤兜,肩膀撑在房间外的墙壁上,默默地等待着程心。
程心穿好好衣服一出来就对上千少羽那双沉寂的眼睛,心悸三秒,这才微笑说道:“我好了,走吧去上班。”
千少羽点点头,正准备带着程心走出家门又折返,从桌子上拿起一包药来说道:“今天早上的药膏还没有涂,我先帮你上好。”
程心失神片刻,她已经完全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一心只想着上班,没想到千少羽还替自己记着。
“好,谢谢。”程心想了想还是没有拒绝,人家也是好心一片,要是自己恶意拒绝的话,就真的有一点不识好人心。
千少羽爽朗一笑,拿着药膏涂抹程心娇嫩的后背上,轻缓的涂着,好像她涂抹的是绝世珍宝一般珍重。
“有什么好谢的,说起来你不怪罪我,就算是你大方了,毕竟你肩上的伤还是我弄的。”千少羽大方笑笑,涂抹好药膏之后,就把程心的衣服给撩了上去。
程心对,眼珠子在客厅里面四下转动一番,总觉得脑海里面好像把什么事情给遗忘了,但又好像一点都想不起来。
直到团团听见两位主人的动静,这才从柔软的沙发上跳起来,一双眼睛盯着千少羽和程心,眨也不眨的。
程心懊恼的拍拍额头,她已经彻底把这个小家伙给忘记了,要不是它主动跑出来恐怕它今天就得一直在家呆着,多可怜啊。
“糟糕,忘记给它喂食了,昨天的狗粮你放在哪,要不要我们先喂一点。”程心对眼睛又在客厅里面打转一会儿,想起昨天千少羽给狗狗买了狗粮,不知道放在哪。
千少羽看着这个迷糊的程心,打从心底里面觉得好好笑,明明在事业上是一个挺精明的女强人,但是在生活上真的是一窍不通,就他这德性,还想养狗,这么些年没把自己养死,都已经算是命大。
“放心吧,在你没醒的时候我就已经给它喂过食,中午我叫了我们家的一个保姆过来,绝对不会把它给饿着。”
程心把团团给忘得一干二净,他千少羽可不会一早起来就把这个小家伙给喂的饱饱的,才去洗漱的。
程心简直目瞪口呆,一位堂堂的富家大少爷,居然会有这么细心精致的一面,一早上起来又是喂狗又是洗漱,还给自己买衣服。
一条条一框框全部都给做得非常完美,人又长得这么帅,工作也很强,还特别有爱心,请问这样的人还有哪一点不完美?
就算少年的时候中二了一点,但那也不能完全掩盖住他身上的优点。
千少羽蹲下身子对着团团又逗弄了两下:“团团,我现在要跟你妈妈出去工作,所以你一定要乖乖的在家呆着,待会中午的时候会有保姆阿姨来给你喂食,一定要记得按时吃饭哦。”
千少羽当然知道,狗狗是听不懂的,但是养狗这个事情也是比玄学的,有一些狗听不懂的话,但只要人类一直反复不停的给它说,它的脑电波也会跟人类产生共鸣,从而达到听懂人话。
“你怎么用这种眼神看着我?”结果千少羽一抬头就看见程心,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