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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狼群(1 / 2)

“略知一二,略知一二。”钱孙爱说道:“小姐若是想学,我一定尽力而为。”

然后他们又谈了一些艺术上的事儿,袁时中也听不懂,只是一个劲儿的冷哼,表示对钱孙爱的各种不满。然后只见宋献策站了起来,说:“为什么闯王去了这么久还不回来,往常应该都回来了,这样吧,咱们先去吃饭。”

然后他就拉着钱孙爱来到了自己的帐篷,准备了一桌酒席,就喝了起来。可是等到酒席散了,仍然不见李自成回来。

这时候已经快天亮了,袁时中突然说道:“宋先生,刚才钱先生不是说他自己自幼习武嘛,我想人家原来是客,又给咱们治病,咱们没什么好表示的,军营里也不好玩,不如我带着他出去打猎怎么样,呃,惠梅辛苦了一晚上,就不要去了吧,回去休息。”

李慧梅见钱孙爱瘦弱,又“一肚子学问”,想来是个书生,就说:“我看钱先生也累了,不如就让他也去休息一下吧,打猎的事儿还是等见过闯王之后再说吧。”宋献策也觉得是这么回事儿,而且钱孙爱还病着呢。

袁时中不依不饶的说:“那可不行,钱先生文武全才,身体肯定特别好,虽然病着,但是他医术高超,看来已经把自己治好了,我们随便走走,打几只小狼,那又有什么呢,除非,嘿,除非钱先生怕了?”

钱孙爱心想,这个王八蛋也不知道看老子什么地方不顺眼,这是跟老子死磕的节奏啊,要是不给他点颜色看看,老子可不能在这种人面前丢面子。

“那没问题,我喝一碗药就跟你去。”

“拖延时间。”袁时中冲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李慧梅顿时就不放心了,倒不是为了别的主要是钱孙爱是闯王请来的贵宾,她真是害怕这位表面风流倜傥实则一肚子草包的袁时中会加害于他,于是等到钱孙爱喝了药之后,就要求跟着去。

袁时中无奈的答应下来,然后就分头去换衣服。宋献策也给钱孙爱找了一把弓箭,让他背着。过了一会儿李慧梅回来了,只见她换了一身黑色的劲装,背上斜背着一张弓,腰里挂着一把宝剑和一个朱漆描金的牛皮箭囊,里面插着二十几支凋零利箭。那个箭囊已经非常破旧了,有的地方磨破了,有的地方带着刀伤和箭痕,还有那些褪色的地方,仿佛都在鉴证这,这位年纪不大的冰霜美人,多年来,风吹日晒,尘沙飞击,纵横天下,杀敌无数的完美英姿。

袁时中也把铠甲脱了下来,另外换了一身儒装,除了手里拿一把铁弓之外,背后还背着一把特别长的长剑。后来钱孙爱才知道,这家伙本来是用刀的,但是他觉得摆弄大刀,跟他的俊美的形象不太符合,所以就改了用剑了。

一切都准备好之后,宋献策又把自己的战马送给钱孙爱去骑,据说这匹毛色光泽,全身深紫,鬓毛发黑,四肢蹄子白如霜雪的高大蒙古战马也是有些来历的,它的名字叫‘踏雪’,以前曾经是总兵曹变蛟的坐骑。

不过这匹马不像李慧梅的千里雪一样那么暴力,谁都可以骑,所以钱孙爱翻身上马,拉着马缰奔着营寨外面去了。

不过钱孙爱的骑术真的不怎么样,再加上踏雪的脚程快,速度猛,这里又有好多的树木,一会儿他就有点吃不消了,为了害怕脑袋装在大树上出车祸,他尽量的低着头塌着腰,抱着马脖子向前。

这就引发了袁时中一阵嚣张的大笑,而李慧梅则没有什么意外,因为她始终都觉得钱孙爱是个文人,对于这种事儿不可能在行。

这个时候已经是11月的天气了,河南这里天气又很冷,走出去之后就看到周围重重叠叠的大山,显得不怎么葱翠,好多地方还挂着冰棱,前几天大概下过雪,千峰万岭一片雪白,天空倒像是海一样的蔚蓝,钱孙爱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

他看到在不远的地方有几间茅屋,静悄悄的站在偌大的一拼林海雪原之中,像是猎人居住的,心想,这里很可能有狼,我要小心一点。回头一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李慧梅和袁时中居然把他给跟丢了。

原来袁时中这小子没安好心,他本来就瞧不起钱孙爱这个当走方郎中的,后来见李慧梅和他说话,敬佩他的文采,心里就更加气的不行,要不看在他是李闯王请来的客人,凭他那种喜欢滥杀无辜的性格,早就把钱孙爱给砍了,现在这种情况之下,他觉得也就只能来暗的了。所以他就跑去找狼,然后赶到钱孙爱这边来,吃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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