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拉,我登机前已经通过互联网预定好了酒店,今晚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盛情款待。”
“那怎么行,我可是跟大舅保证过,一定会好好照顾你。再说了,我没有兄弟姐妹,有些话,也不方便跟两位表哥说。所以思琪,我恳求你留下来陪我,好不好?”
“罗拉,别胡闹!既然人家死皮赖脸要走,你又何必苦苦挽留?”
罗拉听闻秦凯轩不悦的口气,只好满腹委屈的闭上嘴巴不再说话,她搞不懂以前那个和蔼亲切平易近人招人喜欢的轩表哥,到底去了哪里,不会是他心里还没有忘记欢姐姐吧?
任思琪古板着一张脸,怎么听秦凯轩说话,怎么觉着语中带刺。她虽然很想为罗拉打抱不平,但碍于他家这么多亲戚朋友在场,人家又是主人身份,她还不想无端生事。至于上次在医院,他欠她的那一个道歉,她迟早讨回来。
任思琪含笑辞别几人,起身欲离去。
“站住—!不想出去丢人,就把它换上!”
转身之际,一个泛着银光的东西,丢落到手中。
任思琪接过的同时,低头瞅向胸前佩戴的红玛瑙挂饰,这串转运珠,还是前天晚上任天阳亲手送给她的,不觉有那么低俗呀?等想清里面所含的戏弄成分占多数时,回头再想与之争辩,秦凯轩已经扶起喝多了的凯特上楼了。
“真的很俗吗?”
罗拉和现场的几位仆人听后,都对任思琪猛然点头。
任思琪见大家的反应,一度怀疑自己在服装穿戴方面的搭配能力out啦,中文来讲,就是落伍的意思。她不知道,秦凯轩之所以这么做这么做,其实是为她好,当然她不知道的事,还有很多,不过这都属后话了。
独自漫步于这条法国人毫不谦虚称之为“世界上最美丽的散步大道”—爱丽舍田园大街,体验着巴黎人夜生活的恬静与安宁、舒适跟惬意。
都说夜晚的巴黎,比白天更有魅力,因为夜晚的巴黎不是沉睡的。
其实,这不仅仅是指那些歌舞升平的夜生活场所,更因为那灯火辉煌、霓虹闪烁下的华丽建筑,让这座城市更易醉人。
回想起大学时看的那本《夜晚的巴黎》,里面尽情描述了三十年代人烟稀少的街道景象和空荡寂静的广场景象。例如,昏黄的路灯显得几许阴森,楼窗里鬼火般的灯光似乎暗示着什么,街道上不时闪现出幽灵般的女人和贼一样的男人,不难想象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夜晚。而现在的巴黎,早已今非昔比。充满异域风情的古商业建筑,街道两旁林立的密集商业店铺,将这里打造成了一条名副其实的欧州商业街。利尔克说,巴黎是一座无与伦比的城市。是的,从古至今,巴黎吸引全世界的人来到这里。有人因巴黎辉煌一生,也有人因巴黎郁郁消沉。
香榭丽舍大道在晴空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巴黎人喜欢在这样的阳光下,读一本书,饮一杯黑咖啡,聊一段记忆犹新的故事。同时,巴黎更是一座艺术的天堂,大街小巷充斥着音符,或婉转,或凄凉,总之是清澈的,舒适的,就像是饮下的一杯红葡萄美酒,品味浓香久远而清醇。
任思琪不经意间回头,身后还有两个散步的人。
看这一男一女年龄相仿,举止亲密,不难猜测他们情侣的关系。奇怪的是他们的走路步伐,两人脚步皆摇摇晃晃,几欲跌倒却谁也不想扶谁,偶尔还会相望拌那么一两句嘴,恐怕还是一对吵架赌气中的情侣。
可能他们也是要入住前方那家酒店,否则,又怎会在酒喝多了的情况下,时刻跟她保持一定距离?
要不要过去,帮他们一把?
任思琪最后一想,还是罢了。毕竟她新初来乍到,对这里的地理人土风情,了解的还不算透彻,就怕是好心当成了驴肝肺。假如她以后知道此时此刻的想法,才是最为正确的观点时,也就不会对某人心生怀恨了,相反的是更多感激。
三楼阳面那间古朴素雅的阳台,祖孙两个,一坐一站,互相望着对方,无比珍惜此次难得团聚的机会。
沉默良久,秦凯轩一语惊人,终于开口道出藏在心中多年的大胆想法。
“爷爷,我想去新城试炼,顺便打听御灵珠的下落。”
“胡闹!以你目前实力,只怕是有去无回。记住,此事以后莫须再提。你走吧!”
两人话不投机,性情古怪得秦老爷子,说翻脸就翻脸,开始暴怒撵人。
“爷爷,我……”
“去办你父亲交给你的任务吧,必要时,我会让特儿暗中帮你。”
“是,爷爷。”
相处多年,秦凯轩又岂会不了解祖父的为人?如今是没有机会了,为了医治好祖父的双腿,御灵珠—他势再必得!等事一完,他就回绝音谷潜心闭关修炼,那里还有一位心心念念之人,再等他回去看她。
为了铲除父亲的后顾之忧,他目前要做的,就是尽快想方设法,阻止任思琪入学报道。
秦凯轩走后,昏暗清幽的房间,就只剩下秦老爷子一个人。
清冷的月光,洒落在他饱满沧桑岁月的老脸上,看起来,又倍添了些许惆怅。
终于,窗前那抹孤寂落寞的背影,动了。他驾驭着轮椅,轻车熟路,用阵法开启了屋中的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