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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断指(1 / 2)

流氓老赖小混混,大概是这个社会上比较难根除的东西所在。

王麻子这个家伙原本是武学世家,这样的人本应该是锄强扶弱的英雄。但是,现在这个家伙却成了敲诈勒索的人。

这是现实的无奈,还是人性的堕落,这点上面我无从得知。

因为从某些方面来说,王麻子这个家伙所做的事情并不能算完全是错的。不管红姐多么强大,不管金陵会所多么厉害。

但是,这些财富和权利,全都是构架在罪恶之上的。

这种罪恶的压力之下,纵然是红姐那样的超级大心脏,也会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感觉自己罪孽深重。所以,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个王麻子倒也算的上是个汉子。

可惜,我从前没有遇到这样的人,现在遇到了,却最自己的利益产生了威胁。

“住手!”

我抡起酒瓶子,瞬间砸在了屋顶之上的那个大灯。

当剧烈的破碎声响起之时,整个大厅顿时陷入了据对的沉寂之中。

这帮所谓的暴民,大都是因为王麻子的撺掇,所以才敢冲击金陵会所。平日里这些家伙见到了金陵会所的人,也只能绕道走。

“哈哈,没想到,这金陵会所也能跑出来个硬汉,那个虎哥都被我给干倒了,你还想跟我过过招?”

王麻子显得很自信,神色中带着淡淡的不屑。

虽然不算什么真正的隐士高人,但是作为武术世家的传人,王麻子身上还是有着很多常人无法企及的强大之处。

这个家伙从小到大不断地锤炼自己的武术,所以才能瞬间放倒虎哥这样的猛人。

“你叫王麻子?想要钱?”

我点上了一支烟,然后看着眼前的壮汉。

准确来说这个家伙算是彪形大汉,整个人看上去甚至有种说不出的悍勇。在刚刚打砸抢烧的过程之中,这个王麻子也是表现最积极的人。

按照李丁的说法,这个王麻子就是红姐的眼中钉肉中刺。

“是的,我叫王麻子,你必须叫我王爷,否则的话,我打你。”

王麻子满脸自信,显然这个家伙平日里经常来这里找麻烦。以至于上来之后就能直接KO掉虎哥这样的猛人。

正是因为这样的经历,才让这个王麻子如此的肆无忌惮。在金陵会所这个地方,虎哥几乎代表着最高战力。

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关系的原因,王麻子才会更加的肆无忌惮地想要将对金陵会所进行攻击。一句话,这毛病都是惯出来的。

“你这么牛逼,你家里人知道吗?”

我将手中的香烟掐掉,然后冷冷地盯着眼前的王麻子。

这个家伙算是比较强大的家伙,但是,我内心深处却有种直觉。这个家伙绝对打不过公园里的那个陈老头。

甚至,我感觉自己只要努力,只要用上足够的狠劲,就能干掉眼前这个家伙。

这是某种直觉,虽然我知道直觉这种东西大多数时候都很不靠谱,但是也很想跟这个家伙实战一下。

“小兔崽子,竟然敢消遣你王爷爷。”

王麻子瞬间暴怒起来,挥舞起手中的酒瓶子冲着我杀了过来。

这个家伙很显然是个打架的老手,所以,在战斗之中表现出来的气势就惊世骇俗了一些。总给人一种想要同归于尽的想法,大多数时候,我对这样的人还是保持退避三舍态度的。

因为从某些方面来说,我现在已经算个金贵人了。

有道是瓷器不跟瓦罐碰,我不愿意招惹这样的亡命徒,最大的原因就是不想要惹祸上身。

“马的!”

我怒吼了一声,然后抽出了旁边那个关二爷雕塑上的偃月刀。

这个玩意是红姐从市场上淘换过来的,做了黑心生意的人,总需要不断地给自己心理安慰,才能在晚上睡个好觉。

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这帮人都更加需要一些心安理得的东西,才能真正的走出那些阴影。

嘭!

关二爷的偃月刀狠狠地砍在了王麻子的肩膀上,我直接欺身而上,掏出了自己的小匕首。

这玩意自从跟虎哥一战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让其离开过自己的身体。

因为,这个东西算是成就我的东西。每当握住这柄小匕首的时候,我内心深处总会涌现出无尽的欲望来。

“这一刀,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尊卑!”

我手中的刀子毫不犹豫地插进了王麻子的胸腹之间,当鲜血横流的场面出现之后,我的心智瞬间被蒙蔽了。

自从上一次打斗之后,我发现自己内心深处的兽-欲变得越来越难以束缚了,下手的时候也变得越来越没有轻重起来。

“这一刀,让你知道天外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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