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档,那肯定是s,针对的是巨星!
接下来,就是超一线、一线的a签,这个合同也相当之强,甚至公司还会为他们打造私人工作室。
然后,就是二线的b,和三线的c!
c签,是针对的三线明星,也就是方律师口中所说的小有成就艺人。
看得出,光映对林飞确实是相当看好,一出手就是c签的标准,这在行业内,也是相当少见的。
当然这些s签、a签等等,是行业的一个通用标准。
而最后的d和e,则是新人签和练习生。
“c签的分成比例,是7-3,公司七成,艺人三成!”
“当然好的公司,会有6-4,和b签分成比例调成一致也有可能!”
方律师在林飞的耳边说着。
饶是知道天下乌鸦一般黑,听到这样的分成比例,林飞还是忍不住暗骂了一句——资本果然都是吃人不吐血的馒头。
前世很多人骂明星赚钱,其实赚的最多的,是他们背后的公司。
前世的娱乐圈,俨然也是有这些abc签的。
很多练习生出道,都是e,自己拿一成,公司要占九成。
1000万的代言费,可能分到艺人手中,只有80多万,其中这80多万,还得给自己的助理、司机等等团队人员发工资。
最后能落下个50万就相当不错了。
大抵是看出林飞对分成的疑惑,安晨接着方律师的话继续道:“林先生,这个分成比例,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你的职业认证提升,我们都会变更相应的签约门槛!”
“分成比例也会相应提高……”
“而且,其他公司也是一样的!”
这句话安晨倒是说的没错。
以林飞现在的小透明,几乎7-3的分成比例,已经是最佳的一份合同。
林飞去其他公司,可能还没这么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