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齐征南的口味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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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上单身二十多年的手速,在二狗和亚历山大唠嗑的这点儿时间里,宋隐光速包好了将近三百只馄饨。
灶上的水开了,他将漏勺拿在手里,开始给大家出难题:“冬瓜香菇笋丁猪肉,香菜猪肉蛋黄、马蹄猪肉三选一,来,要先吃哪一种?”
“必须是香菜猪肉咸鸭蛋。”亚历山大首先做出了选择。没想到清清爽爽一个大男孩,居然还是个高胆固醇爱好者。
“你呢?”宋隐主动问自家辅佐官,“想吃啥,还是一样都来一点儿?”
“我是人工智能,不需要进食。”二狗强调了自己的属性。
“我当然知道。可吃了也没什么坏处吧,比如电线短路什么的?”
“不会。我姑且也算是个生物体。”
“行,那就每样都给你来点儿尝尝。”
宋隐不由分说地替他做好了决定,这才将目光转到了真正的重点身上。
“你呢?大哥?”
这是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如果云实果真是齐征南的,不敢说百分之百,但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可能性会选择马蹄猪肉。
事实上,齐征南对于马蹄的喜爱曾经一度达到过白热化的境界。
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即便是当季,普通超市里也几乎买不到新鲜马蹄,最多偶尔会发现一些糖水罐头。有一次,齐征南独自开车几个小时,跑去另一座城市的唐人街超市,将那里华人种植、少量供应的马蹄全部包圆了回来。
之后整整一个礼拜,他们两个变着法子地各种喝马蹄水、吃马蹄糕、马蹄炒青菜、马蹄沙拉,当然也包过馄饨水饺,甚至还被女佣夹进了taco。
直到最后齐征南也没吃腻,倒是宋隐一听见“马蹄”这两个字就止不住地反酸。
至于其他的两种馅料,看上去挺正常,却包含了齐征南的两大死穴:冬瓜和香菜。前者是因为像极了寡淡的肥肉,偶尔还带着一股酸味,至于嫌弃后者则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
对于这一番测试,宋隐简直志在必得。然而他所不知道的是,此刻的齐征南内心里也在进行着一番算计。
马蹄、香菜和冬瓜,这可不是什么随便的排列组合。他就知道宋隐果然起了疑心。
这个神神叨叨的小疯子,可真是一年比一年心思细密。
不过这样倒也好,既然问题都摆出来了,那就给他一个“答案”。有时候被动回答反倒比主动解释更有说服力。
不需要太伤脑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