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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问题。
在旅馆里,我结识了陈妈,她名韵珊,是旅馆的保管员兼女招待。她的丈夫,原在南京教育部当科员,南京沦陷前夕,他奉命留守,日军进城时,他躲避不及,被打死。她的独生儿子也跟着她的丈夫同时遇难,剩下她一个人回到苏州老家。她在苏州有一座房屋,虽然不大,四面还是风火高墙,内有小小庭院和三间房子,环境清静。因为是单门独户,与四邻隔绝,她不愿把多余的房间租给外人,所以整座房子只有她一个居住。这位陈妈,能干热情,富有正义感。她特别喜爱我,把我当作亲生女儿一样看待。因此我就拜她做干娘。
就在那年,我母亲积劳成疾,不幸害了一场重病,不但医药无钱,连吃饭都成大问题。
陈妈对我家庭困境非常同情,把她所有的私蓄都拿给我,维持我家生活和请医生为我妈治病,但坐吃山空,她有限的储蓄,都被我这个家庭花光了。当时百业凋零,人人自顾不暇,告贷无门,家里可以变卖的都卖光了。在这走投无路之时,生死存亡,如何抉择呢?我一穷二白,当时唯一的生路就是放弃贞节,出卖肉体,换取全家暂时的活命。
第二天清早,我把这个决定告诉我的干妈,她愣住了,开始不肯,但逼于现实,最后还是答应了。她是富有生活经验的人,懂得应付社会阴暗面。为了保全我的社会名誉,她选择客人十分慎重,凡是苏州本地客人,绝对不接,所接的都是异乡的客商,台基设在她的家里,一切安全都由她暗中保护。客人往来秘密,不露痕迹,外间没有一个人晓得。几年来收人不错,家庭生活还过得去。我仍然坚持求学,弟妹的学业也没有中断,母亲也恢复了健康,她老人家至今为止还以为是陈妈在不断地接济。
一九四五年的一个仲夏,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我接一个南京的来客,这个狡猾的家伙,外表似很老实,其实内心极阴险。他奸宿之后,不但不给钱,而且百般侮辱我,我忍无可忍,打他一记耳光,想不到把事闹大了,被他扭到警察所去。幸好我干娘花了一笔钱,打通警察所里的一个巡官,最后写了份“悔过书”了事。这份“悔过书”写明:小民因生活所通,当了暗娼,不该国无法纪,侮辱客人。不但妨害治安,而且有伤风化。
深知理短,痛改前非,从此改邪归正,不再重操皮肉生涯。谨具此结。
暗娼史朝云
一九四五年七月十六日
这事全赖于娘暗中周旋,而告平息,外面人虽然不大知道,但是皮肉生涯,从此不敢重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