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 6 章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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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夜宫。
一家从名字就能看出经营范围和经营主旨的夜店。其装修风格非常附和煤老板家富二代就连厕所水龙头都要镀金镶边的土豪审美。夜店门口还站着两排白衬衫黑丝袜脚踩十厘米黑色高跟鞋,制服短裙将将盖住大腿根儿的迎宾女郎。客人一推门就九十度鞠躬声音嗲嗲的喊着“欢迎光临”,然后扭动着翘臀把人从金碧辉煌的大堂引进一条整个墙壁都贴的跟超大号马赛克似的,灯光也闪烁的能晃瞎人眼的走廊,两旁的包厢里不断传出来鬼哭狼嚎的k歌声,直到走廊尽头,动感劲爆的dj舞曲越来越响,视野陡然开阔起来——
喜欢泡吧的年轻男女们站在舞池内,配合着嗨到震耳欲聋的dj舞曲摇头晃脑高举手臂,穿着特别清凉火辣的舞女们站在舞台上大跳艳舞,引来此起彼伏的嚎叫口哨,头顶的彩灯球明明灭灭,疯狂旋转时抖落出晃瞎人眼的各色光,乍一看上去就好像一舞池的丧尸在狂欢。
陶暮看着舞池里扭腰摆臀磨胸擦背的群魔乱舞,竟然有些不适应。
重生以前,陶暮执着于找沈毓的麻烦,根本没精力放松自己。后来又被沈毓的爱慕者联手封杀,不得不退出娱乐圈,被沈家大哥带在身边学做生意。身为早慧成熟的商业奇才,沈宸本身是个极度严谨古板的人,非常讨厌夜店ktv这些娱乐场所,连带着也极力反对家人进出这种地方。
陶暮刚回沈家那几年,为了讨好沈家人,自然沈家人不喜欢的事情他都不会做。后来被沈家人逐出家门,更是一门心思的想要报复。每天不是琢磨搞事情就是正在搞事情,把自己弄成一个苦大仇深的神经病,所有娱乐活动全都抛诸于脑后。
如今时光倒退,陶暮静静打量着舞池内群魔乱舞的场景,不免心生感慨——就是觉着上辈子的自己挺好笑的。一碰见沈毓就心生魔障,智商直线下降的气势就像看到了红斗篷的斗牛。
【这就是所谓的主角光环吗?无论是恶毒炮灰还是大反派,只要对上主角智商就被无限拉低。作者是不是写不出正常的反派啦?】
陶暮心下一跳。重生七天,碎片式的梦境终于拼凑完整,陶暮基本接受了自己重活一回的事实。然而脑海中时不时浮现出的字句还是让他心惊肉跳,难以适应。
当然时至今日,陶暮也不至于怀疑自己得了神经病。而且从脑海中不断浮现的信息汇总来看——这些话语大概都是在评价一本小说。
根据陶暮的推测,好像小说的主人公就是沈毓,而他就是用来推动情节发展和感情互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