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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楼是座酒楼,它以三样东西闻名,一是美酒秋露白,一是这楼外四季如春,各色花朵长开不衰,最后一样,则是这百花楼上的说书先生。
春初时节,我慕名而来,坐在满是油气潮气,微微腐烂了的桌椅上,手中举着那名满天下的秋露白,鼻尖萦绕着秋露白之清芬,恰与远处飘来的花香相互叠绕,真的像是入了百花之境,暗香满楼。
百花楼的酒杯很是小气,一掌可握,触手只觉无比粗糙,却是未曾上釉的。酒杯青色为底,直接用墨色在上边点了几朵梨花,因着未上釉的缘故,已经有些脱落,却正如此刻含苞未放的梨花,星星点点,透着末日欢纵的味道。
说书先生一身墨蓝色长袍,留着两撇胡子,看起来滑稽又端庄。只见他把那方形木块往桌上一敲,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用一种堪破世事的语调徐徐而道:“今日我要说的,是当年的恶虎张飒,传说他破费功夫,终于从金喜金手中得了一颗凤王珠……”
他说的故事是多年前的恶虎张飒复仇的故事,我在江湖异闻录上早看过。
我一口口饮着秋露白,听着知晓结局的故事,因出门太少,最终忍不住东张西望起来,周围有人听的津津有味,有人趴在桌边半明半寐。
然后我看见林致远。
他穿着一身白色长袍,这颜色如今江湖上穿者众多,尤其初出江湖之少男,总向往当个白衣大侠,踏雪无痕,却总是穿得不够好,少了韵味或灵气。
林致远却是我见过的,穿白色最好看的人。
他没在听书,也没在喝酒,只是低头看着百花楼下一池湖水。此时阳光正不偏不倚的打在那湖水之上,水光一色,微波潋滟,又不知怎么像是折射在了林致远的眉间般,使他秀丽却不失英气的五官因这微光凭空多出一份飘渺之感。他像江南的细雪,却不合时宜地在春季飘落,白的让人诧异。
然,他忽然微微侧头,看了我一眼。
只一眼,他身后的喧嚣浮华,我手中的墨梅酒杯,说书先生还未说完的故事,百花楼下的一池秋水,偌大百花镇的熙熙攘攘和一整个苍穹,便都在他眼里了。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
我初见林致远是在百花楼上。
那年我正是二八年华,刚刚离了家,满腔热情正准备闯荡江湖当一个人人称赞的女侠。
可我遇见林致远。
我听过一句话,叫南致远,北飞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