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章 酒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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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莱德,一起去酒馆喝一杯吧。”又是一个休息日,这是放松狂欢的好时候。虽然沉默寡言,并且总是带着骄傲的神色,但弗莱德在第二小队新兵中始终很受欢迎。一方面是因为他的相貌已经英俊到很难让人心存敌意的地步了,另一方面,他确实是整个小队——甚至是整个新兵营——最优秀的士兵。
事实上,弗莱德并不是个完美无缺的士兵典范,他的生活习惯就谈不上良好。比如说:他过分注重自己的形象了,衣服几乎是一天一洗,每两天就要洗一次澡,每次集合前都要梳理好自己的头发……这种缺乏男性刚强魅力的生活方式在整个新兵营中都是绝无仅有的特例。而且,他在训练之余从不参加类似摔跤、拳击之类的娱乐活动,只喜欢坐在帐篷里看那些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从附近村庄买来的二手书籍。我曾经希望从他成摞的书籍中寻找两本刺激的骑士小说,哪怕是艳俗的言情故事也好,但遗憾的是那里只能找到类似《战争论》、《山地步兵机动作战守则》、《阵形,地形及兵种》这样的军事书籍,再或者就是诸如《帝国宰相求斯·德·潘》、《大陆五百年》、《思辩——战争的衍生与和平的危机》这样的大部头历史、哲学读物。我真不知道他怎么看得下这些的,这简直就是在进行对头脑的自我虐待。
即便如此,弗莱德仍然获得了我们的喜爱和尊敬,尤其是在那天晚上救了我们,并以非常合适的方法惩罚了小队长卡尔森之后。不过,去酒馆的邀请通常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弗莱德从来没有接受过这样的邀请。
“好,我去。”
“太遗憾了,那个地方很不错,是个男人都应该去看看,你看,连罗尔都去了,你居然不去……恩?等等,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好,我去。”
“天啊,弗莱德,你居然去酒馆。雷利、达克拉,去通知大家,今天国王陛下驾临酒馆,大家一起去,我请客。”难得太阳从西边出来,我要大方一次。
“是我们两个请客。”拉玛满脸油腥地挤了过来。我们两个都有一份经营得不错的家族产业,也都喜欢热闹,出手大方,因此每次都负担起了集体活动的大部分经费。这让我们两个在小队中也颇受欢迎。
当二十个轻装步兵走进酒馆时,里面已经是人声鼎沸了。我熟门熟路地和酒馆老板以及那些经常来酒馆取乐的新兵们打着招呼。浓郁的酒香气,粗犷的歌声,面红耳赤的豪放笑脸,潮湿油腻的橡木桌椅,几乎所有的酒馆都是这样统一安排的。熟悉的环境啊,就好象回到家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