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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将人抛下。
在这种环境下,寡言的木慈实际上要比精明的左弦更让人有安全感。
丁远志几乎整个人都挂在了木慈身上,两个人一起被落在后头,他这会儿还是有点萎靡不振,不过精神头还行,他认定在这伙人里值得结交的只有木慈,心血沸腾,觉得该做些什么来回报这种善良,于是悄声说道:“我觉得应该就快结束了。”
“怎么说?”木慈问道。
“不管左弦的猜想是不是对的,你看,我们的活是从这位少爷的婚姻开始,也就是送新娘子,而现在我们知道,少爷还没有死,那么冥婚也就没有开始。”丁远志说话非常谨慎,这些话都是压在嗓子眼里,凑在木慈耳边说的,就算那个白脸仆人真的转过头来,估计也只以为他只是状态不好,半死不活地让人撑着。
木慈沉吟片刻,觉得自己的脑子实在跟不上这些聪明人:“所以?”
“如果这是老板写的故事,那么肯定会来一个首尾呼应,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写作技巧,除非这个故事就想写个流水账,打算就这么无聊的过去,不过之前鬼听戏,唱得是活捉,这很明显在点题了,显然不可能是流水账。”丁远志又道,“所以既然婚已经开始,那说明这个故事就快要落幕了。”
这听着倒是很有道理,木慈想摸摸下巴,可惜他一只手搭着丁远志,另一只手还处于受伤状态,只好作罢:“那这么说我们就快能出去了?”
“还不能放松警惕,祭死窑跟鬼听戏都出了人命,冥婚跟吃人估计还有大招呢。”丁远志啧啧有声,“我想很可能不是什么正经酒席,搞不好就有人肉,咱们俩都留神些,千万别动筷子。”
“你脑子真好使。”
丁远志苦笑了一声:“没前头那位好使。”
他看了一眼左弦,发出非常艳羡的声音。
男人在少年时甚至是成年后都会有非常长的一段时间,幻想着突如其来地加入一场极其盛大且富有激情的冒险之旅,最好有危险、美女、金钱、无数的肾上腺素,彻底摆脱现实这种令人反感无比的平淡生活。
甚至于在家里上厕所那会儿,丁远志仍然抱有这种梦想,直到他真的突然加入这么一场莫名其妙的冒险。
死亡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在眼前,包括那一树足以做半年噩梦的尸体,美妙的幻想一下子被现实怦然击碎,立刻烟消云散了,逃得比参加奥运会的短跑健将都快。
极端的恐惧压力之下,能够保持冷静的思考都已经非常难,让人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