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豆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傲轩小说网www.axxsw.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你也说了,你心里有我。你这么多年未娶妻,我便觉得你一定是在等我,所以我也等你。你一天不娶,我就一天不嫁。我等了这么久。”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
十八岁的李嫣懵懂地发现,男人的心,也并不比女人的浅。
她感觉自己从来也没弄懂过云郁的心思。
小时候,她总跟云郁一起玩,捉蝴蝶,读书、识字、骑小马,形影不离。她总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了解云郁的人。
云郁爱干净,有洁癖。他从来不玩泥巴。他的小马总是刷的最干净的。他写字,纸上不许有黑点,或者脏污墨迹。他写字非常端正,最爱漂亮。
云郁喜欢吃她娘炸的面果果,李嫣喜欢吃甜的,他喜欢吃咸的,甜的不吃。
他喜欢舞刀弄剑,最想做的事就是当大侠客。他最喜欢的诗,就是三国曹植的那首《白马篇》。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云郁七八岁时,整天喜欢穿白衣裳,穿胡服,穿靴子,背着把木刀,说要做幽并游侠儿,要去行侠仗义。
他最喜欢的诗人是曹植,最崇拜的人是荆轲。他最喜欢的故事是荆轲刺秦。
他常跟李嫣玩闹,跳到院子里的高树上,举着木刀,跟李嫣说:“我长大,要么学曹植,做大诗人。要么学荆轲,做大侠客。”小时候的云郁就长得特别漂亮,五官秾丽,眼如桃花,他志气高昂的样子,真的像个小侠客。
李嫣一直觉得是懂他的。
后来他进宫了,李嫣就很少见到他了。过了有七八年,他已经十六岁了,再到家里来,已是端庄沉静,半个青年。
他穿着宽袍大袖,衣袂飘飘,温文尔雅,春风拂面。他再不穿靴子和胡服了,也不舞刀弄剑。李嫣得知他还是喜欢骑马的,但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么狂热。他只陪皇上骑马。
李嫣学母亲,炸他小时候最爱的咸面果果给他吃。他只尝了一个,笑感动说:“舅母还记得我小时候的喜好。”但李嫣发现,他已经不爱吃这个东西了,咬了一口就不再碰。
李嫣跟他谈诗,谈曹植,谈《白马篇》。
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的幽并游侠儿,燕市中击筑高歌的高渐离和荆轲,李嫣兴致勃勃说起,他却似乎已经没有太多谈论的兴趣。李嫣觉得他是长大了,没有小时候那么锋芒毕露,她还是喜欢他,恋着他。尽管他总是忙碌,难得来看自己一眼。
然而一直到他突然登基,做了皇帝,李嫣发现,他这些年的心思,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