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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在卷啊,他这个大学生小孩子真是不容易。
临到了傍晚时分,果然前厅那儿来了丫鬟,说是李复让她来把昀哥儿抱出去的。辛娘心中有数,只是把昀哥儿的衣服整理了下就把这个瓷实的小福娃递给了对方。
一路上昀哥儿也不安分。
从辛娘那儿到前提的路昀哥儿是知道的,而且走了不知道多少遍了,可问题是他到现在为止可一点都没见过外人呢。
昀哥儿其实对什么都好奇,问题是他现在连走都费劲儿,也就只能老老实实被人抱着了。
一路到前厅,昀哥儿首先就看到了翊哥儿。
昀哥儿立马就发现布氏也很卷,因为翊哥儿跟他一样都穿了一身崭新崭新的漂亮衣服,而且翊哥儿还戴了一顶小帽子,可好看了。
丫鬟上前就在李复的嘱咐下把昀哥儿放进了婴儿专用车里面。
李复一看到昀哥儿就摸了摸自己的美髯须,然后乐呵呵地走到昀哥儿那儿开口,“诸位瞧瞧,这就是我的二子。”
昀哥儿早就好奇自己阿爹的朋友了,早在被放进婴儿车里的时候就在看他们。
看起来阿爹的朋友不多,因为来的就两个人。
这俩人一个是中年人,身材比较消瘦,皮肤也很黑,这让他的五官看上去很是干练。另外一个就跟他阿爹一样,都是比较文雅的长相,不过神情确实偏向严肃,看着是他阿爹的同款。
昀哥儿摇了摇头,这三个人看着都是那种又卷又实干的人,怪不得能在一起成为好朋友。
身材消瘦的中年人看昀哥儿眼神灵动,黑湛湛的目光一直在他们几个身上来回看,就跟他真的在记人似的,忍不住笑道:“孝先,你在小儿是在认人吗?”
孝先就是李复的字,另外他其实还有个朋友之间叫的雅号不醉翁。
因为李复这人其实爱喝酒,只是他只喜欢喝美酒,酒量也不错。另外他虽然爱喝点美酒,可李复却很少喝,除非像是中秋、冬至这类放假的时节才会跟朋友喝一些,平常的自制力相当好。正所谓酒品即人品么,朋友们对他的酒品很认可,于是就开玩笑称呼他为不醉翁。
这会儿李复已经喝了几杯酒了,这会儿身上带了一点点的酒气。
没醉,但不妨碍他放假了心情轻松,加上又喝了酒放大了开心,一下就把昀哥儿给抱了起来,颇有几分炫耀道:“昀哥儿自小就早慧,辛氏带他时向来不哭不闹,很有自己的主张。他刚刚瞧你们,说不准真的在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