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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阿ben是不是发动了绝地黑客大进击我暂时不晓得,生平第一次,我找到城中最大的酒吧,买醉去了。
进酒吧之前,我很谨慎的搜了一遍自己身上,把手机,录音笔,所有带电的东西都全部寄存,免得等一下喧哗起来烦死人。不过人有失足,马有失蹄,刚在吧台边坐下,我们家的剪鼻毛器就神出鬼没的从我衣领底下耸出来,兴高采烈的四处打望。看到我一脸莫名其妙,它也没个解释,跳下地一转,直奔舞池中央的辣身舞表演台去了。咦,它什么时候跟上我的?要是给人家看到一只小剪鼻毛器在调戏美女,这报警电话不知应该怎么打,说它越界生事呢,还是擅离职守呢?
好在,虽然酒吧里万头攒动,却各自逍遥,无人注目。尤其是我坐的这个地方,有一位留着鸡冠头的朋克兄弟正对着面前一溜深海炸弹运气,看样子是要喝个痛快。旁边围了无数看客,头发颜色超过二十七种,不可谓不灿烂,都在齐声起哄,要鸡冠兄弟表演一饮十三杯的无上江湖绝技。
深海炸弹我在家里偶尔也是喝的,纯的高度威士忌,浅浅一杯,划一根火柴过去,蓝色光焰燃烧,幽幽的。水火交融中一口饮下,胸臆间会有奇妙的雷击感郁郁滚过。最高记录我喝过十五杯,而且是用喝martini的深杯喝的,喝完后还神清气爽的去自己洗澡睡觉,不过第二天热水器告诉我,我当时拿着肥皂盒使劲在身上擦,还奇怪的说:“哎呀,怎么没有泡泡。”
就这样,我都是个失败者,没喝赢人家。因为跟我愁坐对饮的,乃是电热水壶。
基于这样的历练,十分钟后鸡冠同学硬是一脑袋敲在桌子上,敲得我这边的啤酒樽都打闪,就完全是我意料当中的事情了。
本来一个人逞强喝多了酒,跟我一点关系没有。可是突然之间全场肃静,鸡冠身后的人不约而同齐刷刷让出一条道来,走出一个人,事情就开始跟我有关系了。
那是诺曼林奇。
大家都退开,留出充足空间给他,只有我没有动,仍然坐在鸡冠左近,不过我从来就具有自动隐身功能,只要不出声,到金三角毒枭家里坐着都安全。
他穿透明白色的低胸衬衣,紫色发光的紧身裤。他面目英俊,体格强壮健美,举止优雅斯文。所有女人都会爱他,只要---
只要他怀里不要搂着一个另一个男人。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
不错。你我都常常看到两个男人拥抱,即使在街上走,勾肩搭背都很平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