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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绍兴三年。
三月早春,一群南归的北雁从寥落天幕中掠过,留下一串串凄厉的长鸣。
万里关河风雨飘摇。
长城之内狼烟四起,羽书飞驰,黄河两岸金鼓震震,战旗翻飞,广阔天地竟无半分春色,只有浓浓的杀伐之气充塞长天。
血红的残阳低低压在广袤的平原上,远处青山被点染出一派诡异的紫气。
千家今有百家存。附近的村落都早已被战火焚灭,遍地残砖碎瓦依旧泛着刺目的红光。风来草偃,才发现这碎瓦上红光并非夕阳返照,而是已饮透了人类的鲜血。
血色,触目惊心,而被血色染透的泥土,却透出浓重的腥甜之气,让人几欲呕吐。
更近的地方,连碎瓦也没有,有的只是遍地尸骸枕籍。生命在这里成为最卑贱的浮草,如同风中飘摇的芦苇,前一株刚刚倒下,后一株就压了上去,在夕阳下无声的腐败,无人在意。
这,就是战场。
万里角鼓声悲壮。
任长风咬着牙将缠在肩头的破布撕下,露出里面几乎溃烂的伤口。他痛得咬牙切齿,但仍忍住了没有叫出来。
在他的师弟们面前,他就仿佛是铁人一般,在金军阵营里冲杀十余度,斩了一名千夫长,八名百夫长,悍勇无伦,但现在,躲在自己的寝帐中,疗治这过度严重的伤势,他只想痛就吼出来,苦就哭出来。
但他不能。
因为他率领的这只部队,就只剩下一百三十一人了,这些人若是看出他丝毫的退缩与怯懦之意,他们的士气就必定会瓦解,他们将再也走不出这片丛林。
丛林外是万千的金与伪齐的兵马,他们已被困了三天三夜。
任长风咬着牙,将掺了药的泉水浇在自己的伤口上。药刚沾肉,立时又痛得他呲牙咧嘴,他一拳打在自己的脸上,深深为自己竟然连这点痛都忍不住而羞愧。
他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掌门——若是有他在该多好,他一定能带着他们冲出去的,就像他曾经带着自己,从数百追击者中冲了出去一样。
这世界上简直就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情,就算乱军之中取上将首级也一样。
但这次所面对的乱军实在太多,能否活着回去,任长风心中一点把握都没有。
忽然布帘掀起,他的师弟荀鹤钻了进来。见到任长风正自己洗涤伤口,荀鹤急忙抢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