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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刷到有个粉丝,穿着漂亮的婚纱去看歌手的演唱会。有人问她为什么穿婚纱,她说她喜欢了这个歌手十年,她穿婚纱不是为了嫁给他,穿婚纱是为了给自己这十年青春一份圆满的答卷。她是喜欢他,但她更喜欢长情的自己。
嗯,如果你是那个歌手,我也会穿婚纱去见你,不为别的,只为远远地注视着你,和众人一起为你欢呼。”
——《十六,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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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南城进入漫长的寒冷冬季。
体育课放在体育馆上。
围着篮球场跑了几圈后,体育老师便让大家自由活动。男生大部分都去打篮球,小部分和班里的女生在打羽毛球。
沈以星一眼看透:“看着像是在打羽毛球,实则是在眉目传情。”
书吟从口袋里掏出单词口袋本,笑了下:“你嫉妒啊?”
沈以星嗤之以鼻:“怎么可能?我就是看他们不顺眼。”
打羽毛球的是他们班的学习委员和团支书。
学习委员叫朱玲玲,坐在沈以星前面,交流仅限于传作业。
而沈以星之所以看不惯他俩,主要是因为班里的人看她不顺眼,她自然也没有热脸贴冷屁股的习惯。
沈以星看她拿出单词本打算背单词,忍不住了:“好不容易上节体育课,你还要背单词,书吟同学,你有这么热爱学习吗?”
书吟:“……这不是无聊吗?”
“那不然我们打羽毛球去?”
“刚不是找了吗,羽毛球都没了。”
同时上体育课的有好几个班,器材室的东西,能被搜刮的都被搜刮走了。
沈以星和书吟两个人都是做事慢吞吞的人,等他俩到了器材室,剩下的羽毛球,上面的鹅毛都已经没了。
“要不去看男生打篮球?”沈以星提议。
书吟:“不感兴趣。”
沈以星:“好吧,我们班的男生确实长得都挺抽象的,球技也很拉胯,没什么好看的。看别的班的男生打球,又会显得我们很花痴,还是算了吧。”
书吟总结:“所以我还是背单词比较好。”
沈以星幽怨地叹了口气,随即两只手伸进校服口袋。
左手拿出两颗棒棒糖,分给书吟一颗,右手拿出手机。她脱掉校服,把厚棉服放在腿上,手机藏在衣服里面。
没多久,书吟听到沈以星说:“我哥和商从洲进国家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