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义无反顾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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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为什么要活下去?是不是因为他还想做一些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如果一个人自己认为绝对应该做的事却不能做,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井上面是个院子,现在旭日已升起。阳光中闪动着血光。有别人的血,也有铁震天和铁全义的血。铁震天冲上来时,就有一柄钢刀迎面砍下,他一只手拧住了这个人的手腕,一只手搭上了这个人的肩,虎吼一声,这个人的臂就被他撕裂。可惜这个人既不是绝大师,也不是冯超凡。
厨房外摆着两张椅子,绝大师和冯超凡一直端坐在椅上,冷冷地看着。他们带了人来,有人替他们动手,以他们的身份,为什么要自己出手对付一个受了伤的人?
他们的确没有想到井底还有第三个人冲出来。无论谁在自己意料不到的事发生时,都难免会造成错误。马如龙本来想乘这个机会,给他们致命的一击。只要能击倒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他就有希望击倒另一个。
可惜他冲上来时,绝大师和冯超凡都远在数丈外。他还是扑了过去。他已决定了要这么做,不管是成是败,他都已不能回头了。
他身上穿的是套黑色的粗布衣服,蒙面的黑巾也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被他揭下抛开——很可能就是在他第一次入井的时候。他从来没有不敢以真面目见人的感觉,也没有这种习惯。但是他现在这张脸,已经不是绝大师曾经见到过的那张脸了。
现在他这张脸,天下的英雄豪杰,都没有见过。他实在不能算江湖中的一流高手中的顶尖高手,可是,他从能走路时就开始练习。马如龙的武功,或许也不能和少林、武当那些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门派相比,但是天马堂的武功也有他独到之处。
一个人能成功、成名,而且能存在,必定有他的独到之处。尤其是轻功。天马堂的轻功纵横开阔,如天马行空,凌空下击时声势更惊人。
一个土头土脑,穿着一身粗布衣服,大家都从来没见过的陌生人,忽然从自己认为已经没有人的井里冲出来,向自己扑过来,身法居然如此惊人。无论谁遇到这种事,都难免觉得很吃惊,何况扑过来的还不止他一个人。
铁震天也放过了自己的对手,紧跟着马如龙扑了过来,一双铁掌已伸出。他的对象却不是绝大师,也不是冯超凡。他忽然一把抓住了马如龙的腰带,食中两指骨节凸出,抵住了马如龙后腰的穴眼,虎吼一声,将马如龙从他头顶反抡过去,抡到他的身后。
他一定要阻止马如龙。因为他已看见绝大师一双鹰爪般的手已由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