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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高悬于冰峰之上,冰雪璀璨晶莹。四围风雪呼啸,祁连绝顶上居然没有一个人。而雪中纵横交错的足迹、断裂一地的冰,无不显示着片刻前这里刚有过怎样的生死拼杀。
白衣来客是以风一样的速度掠上雪峰的,在一眼看到峰顶景象的时候、却仿佛化成了岩石。一行兽类的足印混杂在人的足迹中、向着东方远去;而冰雪上满是结了冰的血,黑衣男子脸朝下匍匐在血和雪里,一动不动。恍然间,他什么都明白了。
看着远处还没有消失的白狮影子,他立刻就像拔脚追出,然而脚绊到了地上黑衣人的身体,他最终还是放弃了追上去的企图,跪倒在雪地里扶起了重伤的人。
“墨香!墨香!”公子舒夜一把抓起那个雪地里的黑衣人。那个人的胸口上血肉模糊,仿佛有利箭对穿而过。看着这个本该回到长安的、却出现在这个雪山顶上的人,他失去理智地破口大骂起来:“你这只疯狗!他妈的又多管闲事!”
来不及多想,他伸手到墨香衣服夹层里摸索着,从狼藉血污中抽出了一片碎裂的金色布帛——映着朝阳,居然有一种透明的光芒。公子舒夜忽然间长长松了一口气。天蚕衣!
那是修罗场当年发给最优秀的杀手的护身软甲,用昆仑雪山上的冰蚕丝混和了密银织成,可以让杀手们在刺杀中保证自身的安全——在十年前逃出光明顶那一夜,也就是那一件天蚕衣,救了他的命。
那家伙是穿着这件软甲来的……原来、还不算笨到家。
清理伤口、取药、止血、包扎,用冰块来暂缓胸口过于激烈的血流。一度心脉停顿了,他便孤注一掷地将手放在断裂的肋骨上,用力按压,一直到胸腔里的那颗心脏重新跳动。虽然长久没有做过这些事了,但这种本能依然烙印在他灵魂里,处理严重伤势的手法熟极而流。
做这一切的时候,他甚至无暇抬起头来、去看白狮离去的那个方向;或者,看看三百里开外敦煌城头上腾起的黄尘。除了咬紧牙关和死亡争夺着挚友的生命,他不顾上别的——就像十年前墨香一次次将他从死亡边缘带回一样。
包扎完毕后,他虽然想立刻带墨香回敦煌治疗,却不敢移动他的身体。因为多年的经验让他明白这样严重的伤势、既便是高手也需要绝对的静止。他抬手按住墨香后心的几处大穴,将真气源源不断输入体内、护住他微弱的心脉。
他只是没有料到、如今已经成为“鼎剑候”的墨香,还会作出这样的事情来——这些年来分别处于帝都和敦煌,两人身份日渐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