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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一凡联想了一下五行脏器学说或者是宗教隐喻,似乎都跟这些伤口搭不上边。
如果是根据这些理论进行杀人祭祀的话,现场应该会留下十分特别的记号,比如粉笔画的符号或者杂物摆成的模型。
卓一凡回忆了一下今天刚发生的那起案件,现场似乎没什么十分特别的地方。
不过也有值得注意的地方。
首先根据当时周围的出血量,基本可以确定那的确是第一案发现场,而不是死亡后再次抛尸。
而且就算是抛尸的话地方也未免太不隐蔽了,简直就是赤裸裸地对社会治安进行挑衅。
其次,从尸体的温热和出血量可以看出在解剖之时死者依然还活着,却完全没办法做出任何反抗行动,排除掉药物控制的话,说明脑髓恐怕已经被切断了。
这是相当熟练的杀人技巧,凶手足以担得起杀人机器的美誉。
从下刀到剖出内脏恐怕还不到十分钟。
做手术之所以难且耗时就是因为医生除了要进行手术部位的暴露还要时刻注意不切到重要的神经血管,随时要进行止血。
卓一凡估计了一下,如果只解剖而不顾及生死的话,那么一二三四……八刀!总共需要八刀来将一颗肾脏完整地取出来,极限时间应该就是一分钟了。
只有最精湛的外科医生才能做到这么精确这么快,但那也需要专门的手术刀才行,一般的菜刀、匕首可是远远不够。
这个凶手偏偏做到了。
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这个凶手可以做到一分钟之内分离任意脏器,那又有什么必要一定在死者活着的时候进行解剖?
死后半小时内非病变器官跟生前都具有相同的活性,是可以移植可以使用的。
非要将死者瘫痪然后来解剖,其实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万一中途挣扎起来可会费更多功夫。
顺带一提,人死之后最快死亡的器官是脑,会在七分钟后彻底死亡,而最晚死亡的器官则是精细胞,甚至可以在尸体里独自存活一百七十二小时。
回忆完现场,卓一凡仔细看了看那八具尸体,伤口都非常整齐,下刀快准狠,绝对是一个对人体解剖研究达到大师级的人物,就算是许多外科医生都没有这么好的刀工。
因为他可是隔着好几层筋肉直接一刀下去全层断离的,跟一般手术慢慢悠悠一层一层分离止血完全是两个概念。
这不是为了治病救人而学的解剖,而是一开始就在思考如何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