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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十九岁时认识弗朗西斯·冉森的,那是一九六四年春天,我今天想说的是我对他了解得并不多的一些情况。
当时是清晨,在唐费尔-罗什罗广场的一家咖啡馆里。我跟同龄的一位女友在一起,冉森坐在我们对面的一张餐桌旁。他面带微笑看着我们。然后,他从旁边一只包里拿出一台禄来福来相机[1],相机放在仿皮漆布面料的软垫长椅上。我几乎没有发现他曾把镜头对准我们,因为他动作十分迅速,又显得漫不经心。他使用禄来福来相机,但我无法确定冉森使用什么相纸和如何冲洗,使他的每张照片都拍得十分清晰。
我们相遇的那天早晨,我想起曾彬彬有礼地问他哪种相机最好。他耸了耸肩,对我说了实话:他最喜欢用黑色塑料做的相机,就是能在玩具店买到的那种,你按下相机的按钮会喷出水来。
他请我们喝了杯咖啡,请我们再次当模特儿让他拍照,但这次在街上拍。一家美国杂志向他约稿,需要给一篇报道巴黎青年的文章配些照片,于是,他就选择我们俩来拍照:这样更加方便,拍起来也更快,即使美国杂志对照片不满意也毫无关系。他不想再做这种有报酬的工作。我们走出咖啡馆,在阳光下行走,我听到他用略带口音的法语说:
“狗样的春天。”
这种想法,他想必常常说出,是在这个季节。
他让我们坐在一张长凳上,然后让我们站在一堵墙前,这堵墙处于唐费尔-罗什罗大街一排树木的树荫之下。我保存了他当时拍的一张照片。我和女友坐在长凳上。我感到这不是我们,而是另外两人,这是因为时光已经流逝,或是因为冉森在镜头里看到的形象,我们当时即使站在一面镜子前也无法看到:那是两个迷失在巴黎的无名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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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他送到他的摄影室,就在附近的弗鲁瓦德沃街。我感到他独处时有点害怕。
摄影室位于一幢住屋的底楼,可从临街的一扇门进入。这是一间宽敞的房间,里面有小楼梯通往中二楼。中二楼只放着一张床。房间里的家具只有一张灰色长沙发,还有两把颜色相同的扶手椅。在砖砌的壁炉旁边,叠放着三只栗色手提皮箱。四壁空无一物。只有两张照片。大照片上有个女子,名叫科莱特·洛朗,我是后来知道的。另一张照片上有两个男子,其中一个是冉森,比现在要年轻,他们并排坐在废墟中间一只底部破碎的浴缸上。我虽然腼腆,还是禁不住请冉森加以说明。他回答说,当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