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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达维笑:“我们都在你这边的。”
趁时间还早,几个人坐下来慢慢谈。齐达维不管怎么样还是先恭喜了杨景行和付飞蓉,毕竟有无数人挤破脑袋也要不到一份合同。
齐达维对杨景行强调:“老甘是在帮你,他欣赏你的才华,他也是宏星的元老了。”也不知道他到底站在哪边的。
杨景行点头:“我知道,可是还是要谨慎。”
齐达维笑笑:“我们当新人的时候,看见合同就签……确实也吃过亏上过当,不知道他们现在又是些什么新花样了。”
接下来就开始分析合同,齐达维一页一页的看,大部分是瞄一眼就放下,偶尔才有一张里面的一些条款能让他说出些头绪和意见来。没办法,“公司”这个东西,就是利益放在第一位的,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嘛。
关于某些过分的霸王条款,齐达维也安慰了杨景行,只要你和公司的关系还不错,能为他们创造利润,就不会那么夸张。比如公司安排了商业活动,你不喜欢,是可以商量的。当然,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
分析好了好久之后,齐达维给出了他能给的最好的参考意见:“最好签的时间短一点,三年最好,到时候再续约,就有更多余地谈判。”他也回忆了自己十几来年的演艺生涯,从还没结婚开始就签合同,前后换了三家公司,也有好多不堪回首,现在说起来都哭笑不得。其实城隍乐队最辉煌的时候是齐清诺五岁到十岁那几年,那时候他们就在宏星公司,虽然不是百分百愉快,但是公司至少没做过什么特别过分的事。
而且那时候的艺人歌手并不会太多的依赖公司,大部分都是有真才实干的,还有资格抱怨资本家的剥削。现在呢,娱乐行业已经是快餐消费了,新一代的明星们,大多是包装出来的商品,没什么资格讲个人魅力能力,所以也别抱怨经纪公司太黑暗什么的。因为离开了公司,你可能屁都不算一个。
杨景行还算是运气了,凭借几首歌给人的印象,拿到了一个新人完全不敢想的合作模式。如果不是看好杨景行的歌,就付飞蓉的综合素质,求着去当包身工可能也不会有人签她。
所以齐达维也提醒了杨景行这一点:“写歌不轻松,催稿的时候跟催命一样,而且经常要修改几十次,越有才华的他们越是压榨你……说个事你别吓到,毒品他们都给你准备好了。”
齐清诺警告杨景行:“你要是碰那东西,我们就不认识。”
杨景行发誓:“一辈子不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