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王教谕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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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不怪我,还要让我同表妹共侍一夫?”夏丽云难掩激动。
沈昌平也不明面回答她,只是说道:“你好歹是官家小姐,虽然说夏家那边不要你了,可是身份总是在的,沈家虽然养大你,但你的婚事还是要经过夏家那边同意为好,我是不介意带你去王家,毕竟王孝健以后也不可能就守着我这个正妻,不纳妾不收房的,我们表姐妹好歹是自家人,有个照应,但是关键就是姑父那边——”
沈昌平竟然如此深明大义,夏丽云非常意外。
她忙上前拉住沈昌平的手,说道:“如果夏家疼惜我,自然是不肯让我与人做妾的,可是夏家把我扔在沈家这么多年,从来不过问,就是摆明了不认我这个女儿,我与不与人做妾,他们肯定是不在意的,再说,就算我是夏家正儿八经的小姐,又怎样?我父亲不过小小芝麻官,我又有一个那样的母亲——我能寻到什么好婚事呢。”
夏丽云说及此,是真委屈了,泪如雨下,没有一滴是假的,全是真委屈。
当年,她父亲夏经仙是齐都底下一县的小小知县,与当地掌管教学的教谕王仁是好友,两人每日里采菊东篱下、把酒话桑麻,称兄道弟,好成一个人。
好成一个人,这只是个比方,一起中饱私囊的时候,可以好成一个人,但有时候就不行。
比如对知县的夫人沈氏来说,夏知县与王教谕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然而,王教谕却失了分寸。
趁着夏知县体恤民情的时机,竟去县衙内宅把沈氏给睡了。
不管沈氏是不是自愿的,不管是沈氏勾引了王仁,还是王仁垂涎了沈氏,总之夏知县一顶绿帽戴瓷实了。
朋友做不成了,夫妻也做不成了。
夏知县面对奇耻大辱,是可忍孰不可忍,先发挥了破家县令的威力,灭了王教谕的门,继而一封休书要送沈氏回娘家。
沈氏蒙羞,一根白绫悬了梁,休书没来得及发出去就被沈氏临死前烧毁了,这让夏知县颇为恼火,便将还在髫年的女儿夏丽云送到沈家,自此不闻不问。
沈氏虽然死了,可与王仁的苟合经过渲染还是传到了沈先良耳朵里,出嫁的姐姐做下这样的丑事让娘家蒙羞,沈先良心里有气,出于道义还是抚养了夏丽云,但对夏丽云并无多少舅甥的情谊在。
亲舅舅都不咸不淡,就别指望沈夫人这个当舅母的,对外甥女能有几分真情,不苛待就不错了。
这桩陈年丑事,沈昌平回到沈府,又听沈夫人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