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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没有谁不想活着。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对,蝼蚁尚且贪生,他一个大老爷们儿惆怅归惆怅,有机会活下去,他也有那么一丝心动的。只可惜医护人员很快就表示,这个人死绝了,而且是猝死没有抢救的必要。
没!有!抢!救!的!必!要!
容时被彻底判了死刑。不过也好,他那一点点念头也熄灭了,安安心心没有挣扎的去死也行吧。
只不过,当容时看着救护车将自己的身体拉走,而自己的魂魄还在这里没有动弹是,他茫然了。小说里写的魂魄会跟着尸体走呢?黑白无常咋也没影子呢?
就这样,容时的魂魄在那个地方呆了足足一个月,别说没有黑白无常,他就是连个鬼毛都没瞧见。
容时郁闷了,这是几个意思?!连死了都衰到没有人来锁魂?可问题是自己要是孤魂野鬼能飘着去游山逛景也行!他活了二十四岁连这个小小的三线城市都没离开过,好不容易做鬼了飘着走不用吃饭不用车脚路费了,嘛蛋的居然不能挪地方?!还特母亲的一动不能动!
然而内心的吐槽并没什么卵用,他还是只能不离寸地。但时间一长,本来就对自己没抱任何好希望的容时终于找到了乐趣。那就是观看路上形容的一举一动。别看他只能在原地就看这么大点儿的一条胡同一条街,但能看到的东西真的不少。
容时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人生百态”是个什么意思。他以前的生活衰中带着平淡,平淡中带着倒霉,现在看到别人的吵架斗嘴或者是马路上表脸的亲亲我我,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也是一种自己没有经历过的享受。
看到有的人沮丧,有的人大哭,容时就会想他们是不是跟自己一样倒霉。看到有的人开心,有的人大笑,他就会想这些人是不是生活得很幸福。
容时已经不记得自己在这个地方看过多少人多少事了,但时间越久,他就越是习惯了这种被天地遗忘的日子。人来人往的,有时候他也会忘记寂寞。
直到有一天深夜,一个小孩子站在他面前,递给他一个东西。“哥哥,这个你拿好。”
容时做鬼都做习惯了,其中最习惯的就是没有人看到自己,更不会有人理自己。冷不丁有人跟他说话,还是交互式的交流,他就有些懵圈。左右看了看,这大半夜的除了路上偶尔过去几辆车之外真没有人在这个巷子口,他最终指了一下自己。“你跟我说话?”
小孩子笑眯眯的点头:“对啊。这个拿好了。”说完也不等容时再反应,把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