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狗小四循味追春苗 黄合作咬指写血书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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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妇之夫,你是黄花闺女。他这样做是不负责任,是衣冠禽兽,是害你。”你老婆转过脸,肩膀靠在树上,目光毒辣地盯着庞春苗,说,“他半边蓝脸,三分像人,七分像鬼,你跟他好,是鲜花插在牛屎上!”
两辆警车鸣着笛从大街上飞驰而过,行人侧目而视。
“我已经对他说了,要想离婚,除非我死去!”你老婆激愤地说,“你是个明白人,你爸爸,你妈妈,你姐姐,都是出头露面的人物,你和他的事,一旦张扬出去,他们的脸都没有地方藏,”你老婆说,“我无所谓,我一个半腚人,脸面不值钱了,惹急了,我就豁上这张脸不要了。”
县直机关幼儿园的孩子们正在横穿马路,前头一个阿姨开路,后边一个阿姨殿尾,中间两个阿姨跑前跑后,不断地大呼小叫。来往的车辆都停车为他们让路。
“你离开他吧,你去谈恋爱,去结婚,去生孩子,我保证不坏你名誉。”你老婆说,“我黄合作人丑命贱,但说话算数!”你老婆用右手背沾了沾眼睛,然后把食指塞进嘴里,腮上的肌肉鼓成条棱。她把手指从嘴里拖出来,我立即嗅到了血腥味儿。血从她的食指尖上渗出来。她举起食指,在法国梧桐光滑的树皮上写了三个缺点少画的血字:
离开他
庞春苗呻吟一声,捂着嘴巴,扭转身,跌跌撞撞地往前跑。她跑几步,走几步,然后再跑几步,再走几步。这颇似我们狗的运动方式。她的手始终没从嘴巴上拿开。我悲哀地目送着她。她没有进新华书店大门,而是从旁边的一条胡同里拐了进去。那是油坊胡同,是做芝麻油的人居住的胡同。我们的一个分会长住在那里,因为经常吃芝麻酱,那小子的毛眼儿格外润泽。
我看着你老婆惨白的脸,心中一阵冰凉。我深知庞春苗这个黄毛丫头,不是你老婆的对手。她也很艰难,眼泪噙在眼里欲流不流。我想她应该带我走了,但她没有走。她的指头还在流血,不能浪费这些血。她耐心地用这些血补齐了血字的缺笔,又描画了模糊不清之处。还有些血,就在那三个血字下面加了一个惊叹号。还有血,又加了一个惊叹号。又加了一个惊叹号。
离开他!!!
这已经是一条完整醒目的标语了。你老婆似乎意犹未尽,但再写显然已是画蛇添足。她甩甩手指,又将手指放进嘴里吮吸,然后她把左手伸进衣领,从左肩胛的位置上,撕下一张伤湿止痛膏,缠住了右手食指。这是她早晨刚贴上去的,黏性犹存,缠指毫不费力。
她又一次认真地端详着这条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