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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简筝疼得掉泪,大口大口地喘气,指责的语气不像以前,更像是一种撒娇:“不能轻点吗?很疼。”
就是这种语气,让沈诩认为简筝又认错了人。
简筝不喜欢他,更不会这样跟他说话。
他一向对简筝有足够的耐心,从他们的第一次见面起,矜贵的高高在上的有钱人家的少爷,有点脾气很正常,他本就跟简筝不般配,可是喜欢这种东西一旦扎根心底,就会迅速发芽生长,等他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简筝不知是疼的还是舒服的,细碎的呻吟声埋在沈诩的脖颈,两条修长的腿夹着他,甚至连脸侧沁出的汗珠都被他舔掉了。
“太重了......嗯......你抱抱我啊......”
他没有如简筝的愿给他拥抱,他只是看着简筝沉浸在酒意跟欲望里的脸,恍惚间感到后悔。
不是喜欢他后悔,而是后悔做爱。
他在用自己还有简筝最讨厌的方式来解决自己内心的烦闷。
他本就沉默寡言,在床上更是,他的口吃从小就有,在老家、在学校都是被人议论的对象,但他其实并没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善交际也不是特别大的缺点,他学习好,性格也不差,大家自然也不会过多的在意他身上的那点不完美,只不过来北州上学见到简筝的那一天,他第一次感到了自卑。
后来结婚,在简筝无数次跟他吵架的同时,自卑于自己的口吃没法好好对喜欢的人诉说自己的心意。
那天晚上做完之后简筝都不愿意离开他,那种完全亲昵的依赖的姿态终于让沈诩的心疲惫了。
他觉得累,自那以后的一周,他开始失眠,睡不好,白天在单位也开始频繁出错,他递交了辞职申请,上级领导让他再考虑考虑,沈诩还是没有动摇。
他穿回了简筝最讨厌他穿的格子衬衫和黑框眼镜,他想着,其实从最开始见到简筝的那一刻起,他就不该递那块手帕,也不该参加方千帆请吃的那顿饭,更不该合照。
离婚是他经过一周才彻底想通的,他还给简筝自由,也放自己一条生路。
......
四月十九号,周五,北州大学五十周年校庆办得很隆重,天气也很好,沈诩请了一天假去参加,提前还跟之前的教授通过一次电话,他难得地打了辆出租车,在路上什么都没想,反正他也不用作为代表而发言,他只是去看看,上大学对他而言是开心的,这里承载的回忆是他永远不会选择遗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