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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贤父御孝子,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间之,伯奇遂放。曾参妇死,谓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骏丧妻,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并终身不娶,此等足以为诫。其后,假继惨虐孤遗,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慎之哉!慎之哉!
【译文】尹吉甫是一位贤明的父亲,伯奇则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以贤明的父亲来教诲孝顺的儿子,应当是完全合符父慈子孝美德的;但由于吉甫的后妻从中挑拨离间,伯奇却被父亲放逐。曾参的妻子死了,他决定不再娶妻,并对他的儿子说:"我比不上吉甫贤明,你们也不如伯奇孝顺。"王骏丧妻后,也对劝他再娶的人说:"我不及曾参,我的儿子也比不是曾华、曾元。"他们都终身没有再娶。这些事都足以让人引以为诫。在曾参、王骏以外,继母残酷虐待前妻的孩子,离间父子骨肉的关系,让人伤心断肠的事,真是数不胜数。所以,你们在娶后妻这件事上,一定要谨慎啊!要谨慎啊!
【原文】江左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媵终家事;疥癣蚊虻,或不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阋之耻。河北鄙于侧出,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身没之后,辞讼盈公门,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佣,播扬先人之辞迹,暴露祖考之长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众矣!况夫妇之义,晓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说引,积年累月,安有孝子乎?此不可不畏。
【译文】江东一带的人不避忌婢妾所生的孩子,正妻死后,大多以妾来主管家事,家庭内小的纠纷或许不能避免,但限于婢妾的地位名份,因此很少有正妻、婢妾子女间的内讧和耻辱的事情。而黄河以北的人却鄙视婢妾所生的孩子,把他们当下人看待,不许参与各项事务,因此当正妻死后,就必须再娶,甚至于娶三四次,有的后妻年龄比前妻的儿子还小。后妻生的儿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从衣服饮食的待遇以至婚配、做官,都有着士人与庶人、贵族与下等人一样的差别,而当地人对此也习以为常。这样,父亲去世之后,家庭成员之间的诉讼之事充斥官府,诽谤辱骂之声在路上都听得到,前妻之子诬蔑后母是婢妾,后妻之子贬黜前妻之子为佣仆,各人到处宣扬祖先的私事,争相暴露祖先的是非短长,想以此证明自己有道理,这种事在那些再娶的家庭经常发生。这真可悲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