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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忽然蹿过来对我说:“糟糕,殿门已关,我们要多等一晚了。”
他说要多等一晚,就要多等一晚,没有其他解释。我好心提议去找个酒店休息一下,或者去KTV唱唱歌做个消遣,所收获的不过是一个白眼。于是只好依着石头乌龟坐下,我靠着白弃的肩膀,眯着眼看那一轮半天没动静的残阳,心里无比怀念一客咸蛋黄裹明虾,口水蜿蜒而下。白弃忽然说:“我也在人间住过。”
我很好奇:“你住哪儿?洛城?东京?上海?我觉得中国比较好,人口是多一点儿,不过热闹……”
他转过头来看着我,狐族特有的清亮眼神水一样流过我的头脸:“不,那是人类的元朝。在大都的乡下,有个种田的农夫,特别喜欢做菜。”
会做菜,那不是很吸引你?我“扑哧”一声笑出来,想起他刚才吃豆渣蛋糕的投入神情,心中微感后悔——昨天上街采购,实在应该下重手提高我家食物质量的,以食为诱,说不定可以把他多拖延两天,我也可以先帮我妈找个好保姆。
小白对我的忽悲忽喜不置一词,静静坐着,良久才答道:“是很吸引我,所以那年我爹遣我去珍谷存军费,回来的路上我冒着犯军纪被抽筋的危险,跑到那人的家里住了一年。”
我怪叫道:“什么?那次你突然失踪,原来是去吃饭了?你不怕死?”
他点点头,说出了几个震撼无比的字:“吃比死更致命。”
我倘若是他爹,说不定马上要气绝当场。堂堂狐狸,跑到人类家里当宠物,所贪无他,不过是一个寻常农夫所做的寻常饭菜而已。何况那是元朝,蒙古铁蹄过处,民生凋敝,会有什么正经东西可吃?不过一转头看到小白在橙色光霭中微微出神的样子,我也释然了,一定有什么值得他那样做,我不理解,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否定。
他不知道在想什么,又过了好久,才慢吞吞地说:“我住了一年,某天这农夫在路上得罪了几个蒙古人,被活活地打死了,尸首拖回家里时,几乎认不出来。”他声音漠然,浑无半点儿感情,只有像我这样与他知根知底的人,才听得出其中的森森寒意,那是雷霆之下,血腥之上,狐之斗神独有的愤怒与杀气。